宫洺和过去没有什么不同,他依然在充足的暖气里赤脚在白色地毯上走来走去。他的咖啡依然需要额外地加两块方糖,他又让我去他家楼下的干洗店里充了一万元的洗衣费用,他还是很怕鱼,用过钥匙之后,一定会反复地洗手。他依然每天都穿得像是广告页面上那些面无表情的男模特一样,苍白的面容,冷峻的神色,玻璃珠一样的眼睛里你读不出任何信息。我和以前一样害怕他,哦不,应该是,我比以前还要害怕他。我以前认为他是一只孤傲的狮子,如果走得太近,随时都会被他一爪子拍碎脑袋,然而,现在,我却越来越觉得他像一头在月光下阴森的狼。
崇光也和过去没什么不同,他依然会在没有工作的日子里,躲在家里打游戏,也会在我熬夜处理文件的时候,煮面给我吃。他依然爱穿灰色的毛衣,依然喜欢在下雨的傍晚靠在床边看杂志,喝咖啡。依然在睡觉的时候喜欢把腿跨在我的身上。他的呼吸依然清冽无比,带着男人荷尔蒙里浓烈的海洋气味,他的胳膊依然有力,拥抱依然缠绵,体温依然滚烫。但我却经常在梦里,梦见自己和一条巨大的蟒蛇睡在一起,它包裹着鳞片的巨大蛇身缠着我,不吃我,也不想勒死我,它只是静静地看着我。
我觉得我快要疯了。
我看着顾里还能认真地和宫洺开会,偶尔还能风趣地和他开玩笑时,我不知道她究竟是怎么做到的。
很快就到了周末,顾里约定的日子。崇光答应了过来,唐宛如也回复了一个“OK”的回答。这些我其实都不太惊讶,让我吃惊的是,顾里告诉我,顾准和南湘也同意过来,我突然觉得有点吓到了,我忍不住问她:“你确定没有找杀手去威胁他们,也没有找人去对他们催眠?”我觉得顾里应该去加入中情局,然后和汤姆•克鲁斯一起参演《不可能的任务5》。
但在惊讶的同时,我心里也充满了期待,我想要见到他们。我想要像过去一样,和南湘躺在一起,一边看着顾里羞辱唐宛如,一边欣赏着Neil穿着紧身背心的性感模样。
但顾里没有提起顾源。
我想他是真的爱顾里,否则他不会走得这么金玉难圆。
我提前了十五分钟下班,然后跑去时代广场负一楼的超市里,我准备买些酒和零食带过去。尽管顾里说她会准备好菜肴和红酒,但是我不想像一个大摇大摆的客人一样去享用一餐主人忙活了半天准备好的酒席,然后就拍拍离去。至少我也在别墅里住了两年多的时间,哪怕这是最后一餐饭了,我也想让顾里知道,我一直把那里,当做家。
而且我知道唐宛如最爱吃的蓝莓榛子馅儿的日本进口棉花糖,只有这一家才有。南湘和我都最爱喝的柑橘日本烧酒,这里卖的蓝色磨砂瓶包装的最好喝。这里还有顾里喜欢吃的三文鱼刺身,他们家的鱼肉永远都是最新鲜的。还有崇光爱吃的有机芦笋,以及Neil爱喝的果香气泡酒。我推着购物车,脑子里塞满了过去的记忆。
因为周末的关系,排队结账的人很多,我掏出手机,给顾里发了个消息:“我买一点东西就过来,稍微迟到一会儿。”
我提着满满两大口袋的东西,从时代广场走出来,满大街的出租车,没有一辆亮着灯。我和所有焦虑的白领们一起等在路边,在车水马龙里搜寻着方向盘边上发亮的“空车”字样。
没过一会儿,就开始下起了雨。
出租车更少了。
我不得不随着人流,一起朝陕西南路的地铁站走去。这种时间段,而且又下着雨,就算在街边站成一块英雄纪念碑,也是打不到车的。
拥挤的地铁里依然是那股熟悉的气味——人们皮肤上的味道,香水的味道,不同的鞋子发出的味道,食物的味道,地铁车皮的金属味道。我有多久没有坐过地铁了?自从加入《M.E》之后,无论去哪儿都能打车报销的制度,一度把我变成一个超过五百米就不想走路的人。
列车在暗无天日的地下沉闷地前进着,每一站都有无数拥上来的人,下车的反倒没几个。确实,现在地铁正在从卢湾开往静安,能够住得起这两个区的人,根本不需要挤地铁。我相信地铁上有一大半的人,都是要送出外环去的。我前胸贴后背,都是人,我一度感觉自己就算是休克了,也依然会这么直挺挺地站着,就算地铁紧急刹车我也不会摔倒。
等我从南京西路的地铁口钻出来的时候,雨下得更大了。我没有带伞,就算把那两个硕大的纸袋顶在头上也无济于事,我的外套上已经是密密麻麻的雨水,我的大衣像是长了一圈厚厚的白绒毛。我一边走着,一边掏出手机,顾里还没有回我消息。我想她此刻肯定也已经忙得顾不上我了。我再一次掏出手机给崇光发了个短信,问他到了没有。然后我把手机丢进包里,全速往别墅冲去。
我掏出钥匙,推开门,一边把手里两个墨绿色的巨大纸袋放到柜子上,一边抖搂着大衣外套上的雨水:“你们相信吗,我坐地铁过来的!刚刚在地铁上……”
我抬起头,才发现不对劲。
房间太安静了,安静得不像是在举行任何的聚会,就算是热恋男女的烛光晚餐,也要比眼下热闹得多。房间里开着灯,璀璨的水晶光芒把每个角落都照耀得满满当当的,但这依然改变不了此刻整个屋子里的冷清。
我抬起头看看坐在餐桌边的顾里,她抱着胳膊,轻轻地看着我。
“南湘和顾准都没来?”我站在门口,也不知道该不该走过去,“唐宛如呢?”
顾里没有说话。
“那崇光也没来?”我的手刚刚一直捧着两个纸袋,被雨淋得冰凉。
顾里摇摇头。
“那Neil总该来了吧?”我不愿意相信眼前的场景,我抬起头冲楼上喊,“Neil!”
“别叫了,他没在家。”顾里戳破了我脑子里最后的肥皂泡,她站起来,轻轻歪了子,看起来应该是坐了太久,腿有点麻,她抬起头望着我,脸上竟然有一些高兴和满足,她甚至有点不自然地在餐巾上擦了擦手,看起来就像一个过年时忙着张罗了半天的妇人,目光里有一种期待,“就咱俩吃吧,这些菜还都是热的,就把这个汤倒进锅里煮一下就行了。”
她从头到尾维持着这种高兴,把即使只有两个人的晚餐,也吃得热热闹闹的。
直到我们俩把满桌子的菜都吃得一片狼藉,也喝光了足足三瓶红酒,还醉醺醺地打碎了两个盘子、一个酒杯之后,他们也没有来。
后来,每当我回忆起顾里那时的眼神,和脸上的微笑,我就难以掩盖内心仿佛针刺到穴位时酸胀般的痛楚。我是在当晚离开了那个别墅,回到自己家打开手机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发给顾里的那条短信“我买一点东西就过来,稍微迟到一会儿”后面,有一个红色的感叹号,那是发送失败的标识。我在那一刻,终于明白过来了顾里为什么看着我时,脸上会露出那种如释重负般的高兴,和目光里喜悦的满足。在我到达之前,她一定是一个人在寂静的客厅里坐了好几个小时,一定是久久地面对着一张摆满了大鱼大肉、热汤美酒却空无一人的餐桌,她肯定觉得自己已经被所有人抛弃了——但我在最后出现了。所以她才会那么高兴,像过年似的张罗着我坐下,一起吃饭。她竟然因为这理所当然的出现,对我感激。
不,这不应该是顾里。她不应该这么卑微,她不应该这么容易满足,她应该是所有人围绕着旋转的中心,她应该是永远挑剔我们、让我们时刻迁就她的刻薄贵妇,她应该在我们迟到一分钟时,就在手机里冲我们咆哮,并且在我们到达之后打断我们的狗腿。
这才是她。
这才是那个骄傲的她啊。
我躲在自己的被子里,哭得撕心裂肺。那是我人生中,哭得最伤心的一次,比简溪离开我的时候,和我参加崇光葬礼的时候,哭得都还要伤心。哭到后来,我整个人开始咳嗽,停也停不下来。我的胸腔像一座千疮百孔的城墙,大风呼啸着,把一切都刮没了。
是的,我没有留在那栋别墅里。我把顾里孤零零地留在了那儿。因为我没办法面对那栋巨大的死寂。我很害怕睡在一栋仿佛陵墓般的别墅里。明明一个月前,那里还是弥漫着咖啡香气的温室,永远有各种人的声音在聊天,在吵架,在谈情说爱,在讨价还价。但是今时今日,它却像一座人去楼空的村子,孤零零地沐浴在秋天的冷雨里。
就像我此刻湿淋淋地躺在床上一样。
回来的路上,我没有打车,也没有打伞,我裹着大衣凭借着本能往苏州河边的公寓走。我也不知道走了多久,一路上,冰冷的雨水并没有让我的脑子清楚一点,我喝了酒,整个脸颊像是烧起来一样发烫,雨水淋在上面似乎能发出咝咝的声音。
无数过往的回忆,都像是一只一只的蚂蚁,列着队,喊着口号,步伐整齐地往我心脏最高处爬,它们一个一个在那最柔软的地方,插下了它们手里那面小小的旗子,这里,那里,还有那里,它们插下了密密麻麻的记号之后,就无声无息地走了,剩下几百面旗子迎风招展着,哗啦啦响,那些都是我们的过去,我们的曾经,我们的往日,我们的岁月。
喇叭声。雨声。司机咒骂的声音朝我耳朵里吼。
霓虹灯的光线。红绿灯的光线。汽车的大灯把我的瞳孔打得发痛。
我狼狈极了。
我回到公寓里,连湿淋淋的衣服也没来得及月兑,就倒在床上睡过去了。
酒精把我的脑袋和心都烧得很痛。我想要起床倒一杯水的力气都没有。恍惚中有无数雨点敲打窗户的声音,密密麻麻的,像是一阵催促着什么又期待着什么的急促鼓点。听起来像是有什么重要人物快要登场时的鼓声,又或者是有什么大戏的幕布快要拉开时的配乐。
我发烧了。
整整在家睡了两天。
当我醒来的时候,我手机上是三个顾里的未接来电,还有一条顾里上午发来的短信。甚至还有南湘和唐宛如的未接来电。
但没有崇光的消息。
我看了看手机,过去两天了,崇光没有回家。也没有联系我。他仿佛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一样。我环顾了一下周围,窗帘外面的光线应该是黄昏时分,我依然穿着那天晚上去顾里家吃饭的衣服,雨水已经被体温烘干,此刻散发着一股酸溜溜的臭味。
我按开顾里的那条未读短信,我盯着屏幕,把那行短短的句子反复读了四五遍,然后我翻身起床,随便找了套衣服换上,又从衣架上扯下那件厚实的棉大衣,跌跌撞撞地冲出门去。我的脑袋依然又热又痛,出电梯的时候,我一头撞在了电梯的门框上。
我没有顾得上顾影自怜地揉揉额头,我直接冲到马路中间去拦下了一辆出租车。那架势真的会让司机误以为我想要自杀。
我坐在后座上,握着手机的拳头,不停地在发抖。
那个时候,我还不知道,原来小说里的那些看上去又夸张又做作的句子都是真的,比如《红楼梦》里那一句,“一朝梦醒,已换了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