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后
雁国皇宫里,金碧辉煌,花团锦簇。
一行人往皇帝居住的天元宫步去,为首的是个一身素白的女子,她梳着简单的发型,身上没有任何珠光宝气的饰物,只插了一根碧绿玉钗,任由乌黑的长发贴顺着背,直落臀际。
在她后方的是一群训练有素的大宫女,显示出来人身分不凡。
“皇上在吗?”到了天元宫,她轻声问道。
“禀公主,皇上刚回来。”驻守殿外的侍卫总长必恭必敬道。
这名女子可是雁国最尊贵的长公主孟德曦,也是皇上最信赖、最尊敬的长姊,谁敢怠慢?
说起来可真是风水轮流转,在五年前,这个雁国最不受宠的长公主,带着由宫女所出,同样不得宠的十二皇子,打败其它处心积虑想登上宝位的皇子,以十三岁之龄成为少年君王。
孟德曦也因为皇弟的登基,一跃成为雁国最尊贵的长公主。
尚未出嫁的她芳龄二十八,是个大龄公主,但大龄并没有为她惹来闲言闲语,辅佐雁王有功的她受到了众臣的信赖,以及百姓的爱戴;岁月并没有在她脸上留下痕迹,温婉清秀的容颜依旧,只是气质更为沉静,还添了几分神圣不可侵犯的威严。
“本宫要见皇上。”孟德曦说道,然后径自领着宫女们踏入天元宫,遇上从里头走出的林公公。
林公公见到公主立即恭敬问安,往旁让了路,她是雁国唯一不用通传就能直接觐见皇帝的人,她将宫女留在门外,独自进入西暖阁。
雁王孟德轩正专心处理朝政,一看到她,喜出望外的将殿内伺候的人都撤下。
“皇姊,我正巧想跟你说……”
孟德曦凛容,劈头就道:“为什么要替我兴建新的宫殿?”
听见这番话,孟德轩俊秀的脸庞显得有点心虚。“因为皇姊素来怕冷,新建的宫殿冬天有保暖作用,不需要再用暖炉。”
“要多少银两?”
“两百万两。”孟德轩垂下眼,似能猜到她接下来的反应。
孟德曦果然扬高声嗓,“用暖炉就足够了,何须动用国库的银子,劳民伤财?”
“皇姊的生辰快到了,我想给皇姊一个惊喜……”
“国库里的钱都是百姓们征赋的血汗钱,应该要用在对百姓有帮助的事上,不是给我们奢侈享乐用的。”孟德曦在冷宫住过,深知无钱可用的困苦,几次出宫看到太多贫苦的人,更不容百姓受苦,数落起皇帝来可没有一点委婉,坦直言明。
要是别的君王,早受不了她这番言词了,但孟德轩向来把这位大他十岁的长姊看得很重,非常尊敬她,万事都以她的意见为首,所以仅是受教的乖顺道:“如果皇姊不喜欢,那就算了。”
孟德曦叹息,“轩儿,我没有责骂你的意思,我只是希望你能多为百姓着想。”
“我知道,皇姊希望我成为仁君。我一定会遵从皇姊的教诲,将百姓的血汗钱运用在该用的地方。”孟德轩温文儒雅的笑道。未及弱冠的他已有身为君王的气势,但在长姊面前,难免会流露出他这年纪该有的稚气。
孟德曦欣慰道:“你一定要记得,有颗体恤百姓的心,国家才会强盛。”
孟德轩点点头,深深记在心里,又道:“那皇姊生辰时想要什么呢?”他还是念念不忘皇姊的生辰贺礼。
孟德曦淡淡微笑。“我有你去年送我的羊毛裘衣就够了。”
“那不值钱……”孟德轩咕哝。
“可是很保暖呢!只要是轩儿送的,我都喜欢。”孟德曦眸底溢满着对弟弟的疼爱。
在这世上,孟德轩最重视的就是这位长姊了,偏偏她什么都不向他要,只要件普通的裘衣,让他有些失落。
孟德曦打趣道:“现在该关心的不是我的生辰吧,你已经决定要立哪家的千金为后了吗?”
孟德轩脸上一阵尴尬,显然在这方面不太拿手。“这个……我还在想。”立后纳妃在朝野上都有互相制衡的考虑,是一大难题。
看到弟弟的反应,孟德曦故意问道:“有喜欢的姑娘吗?”
孟德轩怔了下,叹气道:“不能娶唯一喜欢的人,又何必喜欢?”
因为轩儿总在她面前流露出真性情,孟德曦总以为他还是个孩子,如今听到这番话,不禁令她有些心酸,身为君王该舍弃的东西他看得比她更透彻,或许,早在她不自觉中,轩儿已经成为可以独当一面的君王了。
孟德曦回想起过去熬过的日子,有种恍如隔世的错觉。
从她有记忆开始,她和母妃就住在冷宫了,父王的龙颜她一直没有太大的印象,在她十岁时,一个婴孩被丢来,据说是父王和宫女生下的孩子,因为那名宫女身分太低贱,不能留在宫里,也没有嫔妃愿意抚育这个孩子,因此寄养在母妃这里,那孩子就是轩儿。
也因为母妃长年身子不好,轩儿几乎是她拉拔长大的,在母妃和轩儿的生母过世后,他们姊弟俩的处境更是刻苦,月钱变少便罢,起码还不至于挨饿,可他们无法忍受的是父王的遗忘,以及同为手足的皇子公主们的嘲笑欺负。
当然,不受宠也不全然没好处,例如她和负责服侍他们姊弟的宫女、侍卫感情特别好,她可以自由出宫,在轩儿生母未去世前他也可以偷偷到民间探望生母,逢年过节,他们也会被赏赐几套衣裳和礼物,可以拿去换钱买需要的物品。
最幸运的,莫过于遇见那个人,他叫郑熙泰,是御史之子,他们意外相识进而两情相悦,她受人欺压的生活也因为有他而变得没那么难以忍受,他还为她勇敢取得父王的认可,成为她的准驸马,那时候,可说是她此生最幸福的时刻吧,可惜他死于一场重病,他们无缘结为夫妻。
他的死为她带来很大的打击,当时要不是轩儿还需要她,她早就支持不下去了。
那时候的她完全没想到,有一天轩儿会成为雁国的君王。
那年轩儿十岁,他们这对受冷落已久的姊弟竟获准参加父王的寿辰,轩儿靠着一直以来的努力自学在席间展露才华,受到父王的赞美,之后,父王便让他们和其它皇子公主一块学习,轩儿十分聪明,能举一反三,表现远比几个年长的皇子还要好。
但也因此树大招风,轩儿被眼红的六皇弟陷害,受到父王责骂。
轩儿找上六皇弟理论,在混乱中,她为了保护轩儿被花瓶砸中,手臂上至今还留有一条明显伤痕。
那之后,轩儿就哭着对她说,他要保护她,要当上雁王,只要成为至高无比的王,他们就不会再受欺负了。
或许就是这股不服输的傲气让脾气古怪的王叔看上了,竟支持轩儿当储君,还成为他最强而有力的靠山,在历经几次阴谋算计之后总算夺得太子之位,在父皇驾崩后,成了年仅十三岁的少年君王。
当然,除了旁人的拥护外,轩儿本身也很努力,登基的这五年来,他认真学习为君之道,不急功躁进,谦虚的吸收王叔和朝臣们的谏言,让他得以稳坐王位,迈向明君之路。
而她,能做的只有尽全力保护他罢了,在他尚未登基之前,曾经遭遇许多次危险,让她不敢掉以轻心,因此有刺客来时,她会成为保护他的盾,他用膳前她会先试吃,以防止有心人在食物里下毒,在他做错事时教导他正确的态度,或在他迷惘时帮助他明辨是非,以免日后成为刚愎自用的昏君。
只不过她这些作为,在臣子和百姓眼里都被放大了,将她捧上天,成为辅佐雁王功不可没的功臣,这是她始料未及的。
看到长姊久久不语,孟德轩怕姊姊在想立后的事,刻意转移话题道:“皇姊,黎国的黎王再过几天就要造访雁国了,咱们得好生准备,招待这位远道而来的国君,我打算……”
闻言,孟德曦立刻回过神,发表她的想法。
在这块肥沃、宽阔的中原土地上,除了雁国,还有黎国、唐国、卫国、千柳国、云出国、黑相国等六国,彼此独立,表面上和谐,但都互相戒备,奉行锁国政策,北方还有几个落后的蛮夷外族,虎视眈眈着中原的丰美。
黎国是七国里,兵力最强盛的国家,若能与其结盟,对物产丰富,但兵力稍弱的雁国具有保护作用。
黎王多次派使者洽谈结盟细节,这次甚至亲赴雁国签下盟约,更是让人感受到他的诚意,不管如何,都要让黎王待在雁国的这段时间尽兴才行。
事实上,现任黎王的二皇弟曾被策封为太子,差点登上王位,那个人有着一统天下的野心,乐于征战,要是打起来,邻近的雁国首当其冲,所以雁国上下都很庆幸由现任黎王继位,他不仅宣扬和平,还提出与七国结盟的政策,在农业与贸易上互相交流,互惠互利,他的睿智远见着实让人赞赏。
对于两国的结盟,孟德轩非常期待,认为这将为雁国百姓带来更祥和、富裕的生活。
“对了,据说黎王曾经流落民间当过乞丐,有‘乞丐皇子’的称号。”不知聊到什么,孟德轩忽然说道。
孟德曦疑惑出声,“乞丐皇子?”
“这传言也不知道是怎么传出的,但黎王因为这个称号,在百姓心里奠定了刻苦耐劳、体恤民心的形象,意外获得百姓支持。”
“或许是故意的吧,为了顺利登上王位,总需要一些传奇色彩。”孟德曦一笑置之,像王叔也有替弟弟营造天人般的形象,让百姓对他心怀敬畏。
“不管传言是不是真的,我都迫不及待想和黎王见上一面。他信上写道,之所以第一个找雁国结盟,是因为他中意雁国的某位公主,想借着结盟跟那位公主联姻。可他中意的公主是哪位,信件上一个字都没提,可真令人好奇哪……”
“会是哪个公主呢?是刚满十六的十公主,或是才刚及笄的十四公主?”孟德曦接着道,没听见响应,一抬眼,就见皇弟露出复杂的表情。
“皇姊,你就没想到你自己吗?”
“我?别说笑了,堂堂黎王怎么会看上我这个大龄公主。”孟德曦笑了笑,并不认为她适合嫁人,而且她也没见过黎王,怎么会是黎王心仪的对象呢?
听长姊自嘲自己是大龄公主,孟德轩心里更是万分内疚。“皇姊,要不是为了我,你可能早就嫁人,孩子都不知生几个了……”
“不是你的错,是我不想嫁人,我忘不了熙泰哥……”她淡淡挤出笑,就算过了这么多年,她仍记得当初照亮她的那抹和煦笑容,仍怀念着他。“而且不嫁人,当个自由自在又受人敬重的公主不是更好吗?”
她确实是为了扶持轩儿走向君王之路而耽误了婚事,但她从没后悔过,在她最爱的那个男人死去后,她就了无心思谈情爱了。
孟德轩直瞅着她,不说话。
这些年来,皇姊为了保护他,不只一次遇到危险,她不但替他挡剑、为他试毒,好几次都差点把命给丢了,现在又说不嫁人,想自由自在过日子这种话,他怎么能接受得了?他想看她得到幸福啊!
“怎么了?”孟德曦知道弟弟是在心疼她,希望她有好的归宿,但是对她来说,能看到他将雁国治理好,她就心满意足了。
“肩膀很酸……”孟德轩没将内心的话说出,只缓缓地埋怨道。
孟德曦露出温婉微笑,将他推上椅子坐着,帮他按摩起肩膀。“都是一国之君了,还像个孩子撒娇……”
孟德轩不否认他在撒娇,他敬爱他的皇姊,在皇姊面前,他无须伪装。“反正又没人看到。”
孟德曦弯起菱唇笑了笑,觉得这个弟弟还真可爱,好一会儿才敛起笑,说起正经事。“轩儿,我打算在黎王抵达雁国前到寺庙祈福,祈求结盟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