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背景颜色: 选择字号:

爱你如诗 第四章

作者:绮绮类别:言情小说

第三章

还颤动咧,有没有那么夸张?

“这是你编的故事情节?”嗯,确实是很言小。

“才、才不是!”虽然在那一段故事中,有部分情节里,她确实是添油加醋做了一些“加工”,好比得白血病的那一段……

但是,她再次强调,“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而且我的名字也是因为这一段故事才起的。”

“何碧笙?”他心不在焉的问。

她睐他一眼,纠正道:“是何如诗。”

刚才她讲的小故事,敢情他一个字都没听进耳吧?“难道你一点都不认为这样的邂逅,是如诗篇般的浪漫吗?”

他怀疑的扬起一道眉毛,质问道:“那么,请问一下,如诗小姐,未来你是打算以写小说为志向吗?”

“可以这么说。”

“那……”用眼角余光瞟了一眼她手边打从刚刚晚餐后,就一直没停下来的工作,他困惑的再问:“你手上忙着的是什么?”

“家庭代工啊。”她抬头迎上他的目光,不讳言的说了,“你以为在这个世道,光是靠写稿就能生存吗?”

不揽些副业来干,这怎么能成?

他挑挑眉,大概可以理解她所说的。

只见她自顾自的又说了,“不过刚刚说的那个故事,我正想把它写成一本爱情小说,你觉得呢?”

“很好啊。”

“那你会不会……”

“对不起,我从不看言情小说。”从她眸底过分闪烁的光芒中,他可以嗅出来,这家伙的脑袋瓜子底下肯定正藏着一抹不怀好意的心思。

于是,他不再多作纠缠,开始收拾自己的私人用品,预备离去。

“咦?你要离开了吗?”

“嗯。”他点点头,“打扰了。”

“可是你的病……”

“只是一点风寒,还死不了。”他脸上浮现浅浅的微笑,“我觉得我的精神已经好很多了。”

“那我送你到公车站?”她放下手边的代工,预备送他出门。

“不用了,我可以自行回去。”他婉拒,不好再麻烦她。

但她实在有些不放心。

“就你这一副软趴趴的模样,人还没走出社区,恐怕又整个人摊在路上了吧?”她自告奋勇的道:“送佛送上西天,你就不必跟我客套了,说吧,你家住哪儿,我骑机车载你回去啊。”

“其实我是住在……”来到大门口外,他不经意地扬眸,在瞧见她家外头的门牌号码时,双眸微瞠了下,半晌不语。

“怎么了吗?”

他略偏着头,带着一丝不确定的口吻问道:“这里是幸福路二十之一号,对吗?”

“对啊。”她点点头。门牌上不都写着吗?

“那么……”他指了指对门,淡道:“从今天开始,我就住在对面。”

那个家伙原来是个大路痴?!

“所以你的意思是说,原来他就是对门新搬来的住户?”

天底下有没有这么巧的事啊?

“那他昨天怎么还会在附近公园流浪了一个晚上?”

话说,从社区口的公园走到这栋出租公寓,仅仅不到一百公尺耶!

“他说是平日流浪惯了,第一次租公寓,有些不太习惯。”何如诗一字不漏,把刚才耳边听见的,一五一十的转述。

“第一次租房子吗?”于乐乐一副不可思议的表情,“那他以前流浪时都住在哪里啊?”

“天知道。”何如诗耸耸肩,“总之,我觉得他是个既特别又古怪的人。”

“啧,再怎么怪,也没有我今天遇上那个难搞的明星怪!”于乐乐一边说,一边露出一脸身受其害的夸张表情。

明星?“谁啊?”

稍稍停下了手边不断打包行李的工作,于乐乐苦着一张小脸,回道:“听说是个刚从巴黎回台湾的国际模特儿,跩得二五八万似的,整个人长得跟条竹竿一样,就光长个子不长脑袋,空有一张俊美的脸,但个性幼稚得要死,把身边的人一个个当狗般的使唤,任性到了极点!”

可怜她今天上班第一天,就被公司编派到那个怪咖的身边当贴身助理了,未来不但得二十四小时随侍在侧,更是被公司郑重叮咛了,希望她务必达到分分秒秒、随传随到的服务精神。

而说到未来她即将看顾的那个男人,简直就是从地狱里钻出来的撒旦,尤其是他的礼貌,大概打从他老兄出了娘胎,就没一天带出门过。

“这么机车喔?”

“完全超乎你所想象!”于乐乐再次强调。

这时,电视上正转播一条来自意大利男装品牌DIDIBOY时尚新品发布会的新闻。

只见镜头中的伸展台上,一名身着秋冬流行时尚单品,身材挺拔,脸形狭长,样貌相当俊美的男模,随着轻柔有节奏的音乐,相当优雅而随兴的走在狭长的伸展台上。

短短几秒钟的走秀,几个简单的走位、定点姿势,他便已尽显了身上那一袭来自DIDIBOY今年秋冬最时尚、修身、成稳风格的男装各个优点,其间,他的步伐亦是充满了自信的丰采,浑身上下无不散发着成熟的男性魅力。

“哇……乐乐,你快看、你快看,是F·K耶!”突然间,何如诗从沙发跳了起来,直指着电视萤幕上的男模,兴奋得直叫嚷了起来。

“什么F·K?”于乐乐听着,先是愕然抬头,却扑了个空,电视萤幕上仅出现一道教她颇为熟悉的颀长背影。

“就是F·K呀!”厚,亏于乐乐还是在娱乐圈工作的人,有没有这么资讯贫乏啊?

“当你听到F·K这两个字母时,难道都没有一丁点儿的联想吗?”何如诗忍不住暗示了好友一句。

于乐乐仍是一头雾水,“有啊,不过我脑子想的全是骂人的粗话,这字眼说出来不太恰当吧?”

何如诗翻了翻白眼,无奈的公布答案了。

“F·K就是FashionKing,我们有名的国际名模、时尚之王啊!”

光是从镜头上看着他,她的一颗心都会像是擂鼓般怦然跳个不停,频频被他那犀利的性感眼神给电得七晕八素的,怎么于乐乐这位大小姐就是不动如山,一点感觉也没有啊?

这时,于乐乐终于会意过来,但脸上仍是一副不以为然的表情,“喔,你是指那个时装男模,展名毅?”

“是啊,你不觉得他很迷人吗?”瞧瞧那张脸蛋、那种身材、那个背景,以及那一抹极度诱惑人的性感微笑,完完全全就是她写作剧本中的最佳男主角NO·1人选呀!“仔细看看他那一张脸,活月兑月兑就是上帝的完美杰作啊!”

“你也太夸张了吧?”还上帝的完美杰作啊。于乐乐忽然以一种不感兴趣的口吻说话,“就算他帅得像一朵花,还不是一样会拉屎、会放屁?”

“拜托喔,你还真够水准的。”何如诗不悦地睨了于乐乐一眼,不满自己的梦中情人被如此丑化。

顿然,于乐乐表情变得认真起来,“相信我,当有一天,你发现你的梦中情人他的本性其实就跟一般人无异,甚至是更加恶质时,你的失望会是此刻的几千倍。”

“为什么这么说?”何如诗不解。

“因为……”只见于乐乐两眉一拢,忍不住用手抓弄着头发,露出一张愁云惨雾、悔不当初的苦脸,问问的道:“他就是从明天开始,我必须小心翼翼照看,不得出一点差错,得完全仰赖他鼻息过日子的明星王子了。”

自从那一晚,送走了专程回租屋处打包行李,来去匆匆的于乐乐之后,何如诗随即又过起一个人独居的生活了。

虽然少了活泼爱热闹的于乐乐,屋里的气氛瞬间变得清寂许多,但她并不感孤单,因为早在一年以前,她当起了二房东,将房间分租给于乐乐时,她就已经在这间屋子里一个人生活了很长一段时间了。

一切,只是又回到了最初。

不过,于乐乐临别前向她保证,只要有空,一定会经常打电话给她,并且会持续维系彼此的近况,两人的情谊绝不会因为时间或距离的长短而有所改变。

“咦?”努力爬上位居公寓四楼的住所,何如诗意外发现有个人影直挺挺的站在自家门口前。

谁啊?

待凑近一瞧,这才发现,原来是几日不见的隔壁“新邻居”。

“置留权,你怎么会站在这儿?”就这么一个人站在昏暗的灯光下,也不发声,像个午夜凶灵似的。

“喔,我等你啊。”他捻熄了手中的烟,转过身来,看向正一步步踏上阶梯的她。

“等我?”她瞄了他手中的“可疑物品”,问道:“你手里拿着什么?”

“汤锅。”他朝她晃了晃手中的锅子,对她咧嘴一笑,“我肚子饿了,想煮一碗方便面吃,所以想跟你借点青菜跟鸡蛋。”

听完,她又朝他手中的锅子内看了看,“但是你的汤锅里没有面耶。”

“所以除了青菜跟鸡蛋之外,我还可以向你借一点面吗?”他又笑呵了嘴,一对浓眉则因询问和央求而扬起。

天啊,怎么会有这样的一个男人,半夜拎着一只汤锅,就到人家家门口来蹭菜、蹭饭吃的?

何如诗的一只眼睛飘到他身上,猜测的一语,“你下一句该不会是想跟我说,顺便也帮你煮一下方便面吧?”

“那敢情好。”结果,他老兄居然也颇不回应她了,“如果不麻烦的话,可以请你也帮这个忙吗?”

“很麻烦。”她一口婉拒了,虽然在社区里,她自认自己也算还称得上是一位热心公益的好住户、好邻居,但眼看自己近日财源只出不进,就连三餐都快自顾不暇了,她家的冰箱哪里还有多余的粮食可供外人三不五时的赠吃、赠喝?

老话一句,日头赤炎炎,随人顾性命啦!

可就在她迳自开了大门,踏进屋内,转身欲关上大门时,某一只大脚却相当碍事的踩在门脚边,怎样都不肯让她关门。

“喂,别这样啦,你就帮帮忙嘛,我好饿喔。”他一脸可怜兮兮的望着她,若不是她即时开口,他或许就会当着她的面,开始瘪嘴了。

到了这节骨眼,她也没什么好隐瞒的了,对眼前饿到发慌的男人如实说了,“不是我不帮你这个忙,我家冰箱很早之前就已经接近断粮状态了,如今别说青菜、鸡蛋、面,连给你加汤的水都快被水力公司给切断了,我拿什么来给你煮面啊?”

听完,他脸一垮,“不是吧?”

“就是这样。”她也无可奈何,“所以,你可以请回……”

正想下达逐客令,对方却一把拉住她,突然又将她从屋内拖拉了出来。

乍见自己的手腕被牢牢握在一只陌生的大掌中,她先是呆了一下,随即如被针刺到一样突然跳了起来。

“喂,你这是想干嘛?”何如诗惊愕道。

“你跟我走。”顺手替她关好屋子的大门后,他随即头也不回,拉着她就往公寓外冲。

“跟你走?”她一头雾水,“走去哪?”

“大采购。”

猛然回到现实,她人已经坐在一辆宽敞的休旅车副驾驶座上了。

低头看了看他替她系上的安全带,她转头研究了他一会儿,接着一个又一个的疑问,不断从她嘴里跳出来。

“这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你有名车可以开?”她逼视着他,眸光充满强烈的质疑,“你到底是谁?”

“我不十分明白你的意思。”当他将车子缓缓开出社区内专用停车格后,缓缓吐出这几个字。

“你不是一个身无分文的流浪汉吗?”

蓦地,车身猛然停煞了一下,他一手搁在方向盘上,缓缓转过脸来,侧身凝视着她,“谁跟你说我是流浪汉的?”

“难道你不是?”就她印象所及,他一直都给人这样的形象来着。

“就因为我在公园睡了一晚?”他有些哭笑不得的问。

“不光是你的行为,你的样子也挺有说服力的!”瞧他,蓬头乱发,满脸胡碴,虽说身上没有异味,但看起来也够邋遢的了。

“何小姐,你这是以貌取人喔!”他提醒她。

事实上,他的职业是为电视电影撰写剧本的剧作家,从出版第一本书开始,他的不少作品就已被改编成电影、电视剧、舞台剧、网络游戏等,创作风格多变,题材多样化,颇受大众的喜爱。

只是他向来低调,从不在人前暴露自己的身分,刻意的隐瞒一切,甚至拒绝参与所有新作的发表会。

在家中,他的几个兄弟在人群中已经相当出色了,而他只想当个普通人,关于这一点,他把自己塑造得相当成功!

也因为如此坚持,这些年来,他能够满世界的游走,敢邋里邋遢,不修边幅也不讲究卫生的蹲在路边吃当地美食,敢睡公园,敢一个人独自旅行,却不受媒体狗仔紧迫盯人的跟拍,敢坦开心胸地与各行各业不同性情的友人交往,却不用担心他们对他付出的友谊是因为他,还是他身上的名与利。

他很满意自己目前的现况,他过得很自由,而他也早已深深爱上了这般无拘无束的生活,从没想过要改变。

“那你能给我一个理由吗?”她的声音平稳。

“你想知道什么?”他悠哉的问。

“这一切啊。”虽然这样质疑他人相当不厚道,也坐实了她以貌取人的罪名,但是……“只要有长眼睛的,都不会觉得你看起来像是个家财万贯,全身镶金包钻的『好野人』。”

“我确实不是。”他瞄着她,眼神隐敛。为了不被看出端倪,他半真半假的解释。

“无论是出租公寓,还是这一部名车,都是我一位友人为我所准备的,他只是借给我暂时使用。”他慵懒的道:“况且我在这里也只停留六个月。”

“那六个月之后呢?”她就像个好奇的八卦记者问个不停。

“你保证,这是你最后一个问题?”他没看她,但低沉疲惫的嗓音中,明显地透露出了不想被过度干涉隐私的口吻。

“好吧。”她耸耸肩,不再强人所难,“我保证。”

这时,他将车子重新启动,并缓缓沿着狭小的巷道,朝他们所居住的社区门外驰去,一路无语,直到五分钟后,他才以一种思索般的声音,低语回道:“六个月之后,我应该已经在另外一个城市里生活,而那个城市也许在国外,也许在国内,没有一定。”

想不到他对自我放逐的领域,还是无国界的?

“知道吗?你真是我所见过最特别的人……”她意味深长地一顿。

“这算是一种恭维吗?”他瞟了她一眼。

“我的话还没说完呢!”她补充,“是特别的怪。”

他笑而不答,就这么载着这个聒噪的小女人,一路奔驰超市卖场,大肆搜括未来一周足以填饱他们肚皮的储备食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