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时钟的时针再八分钟就将准确地指向十二。刚好适合一个人居住的公寓贴着暗红的壁纸,宝蓝色的布沙发上有两个酒红色的抱枕,加上棕色的木茶几和沙发边的立灯所发出的橙色光晕,让整间公寓溢于一种懒散闲适的气氛中。
棕木茶几上放着两个高脚杯,纤长好看的手分别将其举了起来,将其中一杯交入到另一只更加纤细白皙的手里。
“为这一夜干杯。”最先拿起酒杯,那个有双女人般手指的男人笑了笑,他同样有张不输女人的好看的脸,皮肤细女敕富有弹性,一看就是经过精心护理的成果。
他穿着一身和沙发同样颜色的宝蓝西装,普通人穿起来会显得很奇怪的颜色,在他身上却恰到好处,这也是陆风华告诉他的,她说他适合穿这种比较鲜艳的颜色。
接过酒杯的女人有着头海藻般的长发,乌黑而略带卷曲,衬着她的脸越发地小,又凸显出她脸上本来就精致的五官。女人画着淡妆,但那并不碍她本来的美,她同样穿着正式的短裙,双腿交迭地斜倚在沙发上,在这有些复古又懒散的居室中,自然地散发出一种别样的迷人风情。
男人看她看得呆了,她与他碰杯,说:“为你精湛的厨艺干杯。”
两人喝了酒,男人迷醉地看着她,问道:“风华,我的厨艺真的让妳满意吗?”
“当然,吃过你做的饭,有谁还愿意去那些看上去高档,实则繁琐得要死的地方吃饭呢?为什么要这么问?”
“因为难得妳说今天有空和我见面,本来想请妳出去吃的,妳却坚持在家,我很怕做不好的话会坏了妳今天的兴致啊!”男人露出小狗般可怜的神情,似乎真的很担心。
陆风华瞇眼一笑,“说什么呢,我现在可是兴致正高呢!”
“真的?”他等待她的答案。
“当然。”她很确定。
男人放心地笑了,把两人的杯子又放回到茶几上。他凑过来,有意地离她更近一些,几乎整个人快要扑到她身上了。
陆风华被他的动作逗笑,一只手抵上他胸前,“敬明,你喝醉了吗?”
“我怎么会喝醉?要醉也是因为看妳看得醉了啊。风华,妳今天好美。”唐敬明无视她抵挡的那只手,让自己凑近一些,能清晰地闻到她身上的香水味,“虽然妳今天都很美,可我们已经两周没见过面了,妳知道这两周我是怎么过的吗?”
“不是在夜店和钱柜之类的地方过的吗?”陆风华歪歪头。
“我是在日夜思念妳中度过的!”唐敬明认真地说:“风华,自从和妳在一起之后,我就没再去过那种地方了,眼里也没有别的女人。妳这么好,我怎么还会去找别的女人呢?妳可要相信我啊!”
“好好好,我相信你。”陆风华很顺从,“那你能再为我倒杯酒吗?”
“不行!”他目光马上又变得柔情似水,“风华,我们都两周没见了,除了吃饭喝酒也该想些别的事情,是不是?”
“比如说呢?要看电视吗?”
“风华!妳别逗我了好不好!”唐敬明无视于她的转移话题,继续深情地望着她,靠近她,“妳说妳工作忙让我不要打扰,我就乖乖地连个电话都不敢打,就这么等了妳两个星期,还以为自己被妳甩掉了。妳可知道接到妳的电话时我有多高兴?我还穿了妳买给我的西装,做了妳最喜欢吃的牛排,这样妳还是不接受我的真心吗?还要给我更多的考验?”
“如果我说是呢?你会继续接受我给的考验吗?”陆风华抿嘴一笑。
“当然会!为了证实我对妳的真心,无论什么样的考验我都接受!”他马上就变得可怜起来,“所以说,就当是对我之前努力的小小奖赏,好不好?”
他的手抚上她的面颊,陆风华看着他,没有拒绝。唐敬明像得到了特赦,心喜地靠过去,对于她那张精致的脸似乎无从下手一般。
他先是轻轻地吻上她的面颊,口鼻中呼出的热气令她耳朵痒痒的。他再亲吻她的嘴角,另一只手沿着她的腰线逐渐向上……
铃铃铃的电话声划破了这静谧中燃起的激情,正全心投入中的唐敬明被这铃声吓得全身一抖。等确定那只是电话铃声而已,他又松了口气。
“风华……”他继续着刚才的动作。
陆风华风情地笑着躲过了他的亲吻,顺便将他推到了一边。唐敬明不解地看着她站起来,走向了墙角放着她包包的矮柜处。
“不要去理那该死的电话了!”他憋气地说:“这个时间打电话的人也未免太没神经了,不接也罢!”
“正因为是这个时间了,才更有接的必要啊。”陆风华四两拨千斤地回道,从包里翻出手机按下了接听键。
看到她真的把那电话接了起来,唐敬明全身无力地瘫软在沙发中,他知道这一夜又要提前宣告结束了。
陆风华对电话那边说了句:“我知道了”便收了线,从接起到挂断连五秒都没有。
而后唐敬明只见她整理了下自己的衣服,拿起外套和包包,等所有出门的准备都做好了才又想起他似的。
“抱歉哦,我有事需要出去一下,你不要紧吧?”
“我已经习惯了,”唐敬明满脸的不高兴,“反正又是妳的老板吧?他就不能在一般人工作的时间给妳打电话吗?无论是谁都需要私人的时间啊!”
“好了好了,别闹脾气了。”陆风华过去在他额头亲了一下,拿出几张大钞放进他手里,对他笑笑,“今天算我欠你一次吧,自己坐出租车回去好吗?”
“妳总说欠我一次,一次又一次,可从来没有还的时候!不是说好了今晚是我们两个人的,任何人也不能打扰吗?”
“哦,对哦!打扰我们的那个家伙真不是人!”陆风华拍拍他的头,“乖,下次请你去高档又繁琐的地方吃饭呀!”
她再不理会怨气满满的唐敬明,下了楼开车直奔电话中那个男人的家。
◎◎◎
十五分钟后陆风华来到乐斯年的公寓,给她开门的是一个身高一百八十公分,足有两个她那么大的壮汉。他占据了门前大半部分的空间,以至于她只能透过他身旁的小缝,窥探到他家那彷佛刚被洗劫过的状态。
“妳怎么来得那么慢?”乐斯年一开门就开始抱怨。
幸亏他脸长得像他妈妈多些,如果换成是个一脸大胡子的人,陆风华想,比起这公寓的主人,他更像那个入室抢劫的强盗了。
不过,应该没有哪个强盗会这么“热气腾腾”地给人开门吧?乐斯年的头发还在滴水,全身上下唯一的布料是腰间的一条白浴巾。
“你这是在表演什么?先说好,你可不是我的菜,我不会受你诱惑的。”
“因为妳来得太慢,我无聊只好去冲个澡啊。”乐斯年让她进屋,在陆风华欣赏被他翻得朝天的屋子时,不知从哪又拿出一条毛巾,边擦头边说道。
“那真是不好意思让你久等了。”陆风华到处看了一遍,转而问一直跟在她身后擦头发的乐斯年,“看来事态真的很严重啊,难怪你半夜叫我过来。”
乐斯年的脸色一下就变了,“怎么,真的那么严重吗?”
她点点头,正色问他:“说吧,是哪个仇人把你给抢了?都丢了什么东西?”
“什么被人抢了?”乐斯年终于反应过来她在指什么,他愣了下,续而语气很不好地说:“那都是我自己弄的好吗?因为翻得太累,出了一身汗才去洗澡的!”
“所以说你电话里说的『出了人命关天』的事,不是指你家被打劫了?”
“就算是,看妳的样子也不是很担心嘛!”乐斯年一副想生气又很心虚的样子,思索了半天才会谨慎地跟陆风华说:“是西装,那套西装我怎么也找不到了!”
陆风华皱眉,“什么西装?”
“就是明天要穿的那套啊!明天不是要接受杂志采访吗,妳说一定要让我穿那套西装的,可我怎么都找不到了!”
陆风华静静地听着,默默点了点头。三年前乐斯年的爸爸检查出了癌症,手术虽然很成功,但医生吩咐他要注意静养,不能再干劳力劳心的工作,在他父母的商量下,那年他们将自家西装公司的生意都交给了乐斯年。
这一天来得太早,乐斯年没有丝毫的准备,可他承担起了这份责任,顺便也拉了她一起承担,让她做了他的秘书。这三年间公司奇迹般地还在运营,而且效益还不错的样子,为了给新产品的西装做推广,在明天的杂志采访中,她要求乐斯年务必穿上那套西装。
对,是她说的没错。
陆风华再次抬起的眼中有着隐隐的危险怒意,“你是说,你大半夜让我开十几分钟的车来找你,就是为了帮你找一件西装?这就是你所谓的『人命关天』的事?”
“妳不是说如果明天我没穿那套西装就杀了我!所以当然是人命关天啊!”乐斯年没有一点愧疚的意思,觉得她有些不对劲,还很古怪地挑了挑眉问她:“妳瞪我干什么?”
陆风华按了按疼痛的太阳穴,很自动地为自己倒了杯水,想到自己竟然为了一件西装冒险酒驾,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就觉得自己的命真的好不值钱。
“妳怎么了?”见她突然不理自己了,乐斯年在她身边绕来绕去,庞大的身躯绕得她眼晕,他还在像苍蝇一样嗡嗡嗡地反复问她:“我又哪里做错了?”
“你没哪里做错,那件西装我拿去干洗了,明天一早去拿采访前换上就好。”陆风华说:“前天中午吃饭的时候,我不是跟你说过了吗?”
“前天?就是吃小羊排的那天吗?我怎么完全没有印象。”乐斯年努力回想。
可他却把小羊排记得很清楚,看来以后不能挑吃饭时间跟他说其他事。陆风华看了看表,竟然已经1点了。
“今天的美容觉又睡不成了。”她间接地表达出自己瞪他的原因。
乐斯年马上换上一张笑脸,主动给她按起肩膀,边按边把她往沙发的方向推,口中念念有词道:“反正明天是我被采访,妳又不用上镜,脸上长几个痘子不要紧的!”
陆风华被他半推半就地坐在沙发上,继续享受他的按摩。她想,没有哪个老板会给自己的秘书按摩肩膀的,但也没有哪个秘书会为了老板连自己的私生活时间都牺牲掉。
总而言之,人与人真的不能太熟,太熟的话就会衍生出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你以后要是再为这种事大半夜把我叫出来,最少要给我算在加班里可以吗?你知不知道人类的生活中,有所谓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之分?再往上面点,最近肩膀硬得很……”
乐斯年大手卖力地给她揉着肩膀,终于觉得对她有点不好意思了,但他还硬找理由说:“我看就算我不叫妳过来,妳那个休息时间也没多大作用,哪有人大半夜化这么浓的妆?老实说吧,妳肯定是在跟哪个帅哥厮混是不是?”
陆风华的肩膀更硬了,而乐斯年敏感地感觉到了她的僵硬,他突而松开手,从沙发后面绕到前面来看她道:“不会吧?妳真的还跟那个小白脸在一起啊?”
“什么小白脸,他是我男朋友好吗?”陆风华别扭地拧眉看他,“跟自己的男朋友在一起当然叫休息,而跟老板在一起则是工作,很好理解不是吗?”
“好理解个屁!”乐斯年一坐到她旁边,看上去很凶的眼神里有种让陆风华啼笑皆非的母爱,“风华,妳差不多也该找个正经男朋友了吧?或者养个宠物也行啊,干嘛把钱浪费在那种翻脸不认人的小白脸身上?”
“你不要说得我好像一个被牛郎骗了感情的富太太好不好?”陆风华很受不了他这种突然迸现的关爱,一脸地厌恶,“在跟我说这些之前,你要不要先把裤子穿上?”
一个高她两个头的粗壮男人,包着条浴巾坐在她旁边跟她谈感情?她神经可没粗到能跟这种人当知心好友。
“有什么关系,反正是在我家。”乐斯年确认自己的浴巾没走光后,根本不再管它,转而继续说:“妳别转移话题,妳自己倒是算算从妳认识那个小白脸到现在,妳在他身上花了多少钱了?你们竟然还没分手!还大半夜地腻在一块!”
陆风华叹了口气,“托你的福,就算大半夜地腻在一块,也没发生什么值得纪念的事好吗?为此他可是向我抱怨一连串呢!”乐斯年一副那样最好的表情,陆风华只好又说:“养小白脸也好,养宠物也好,目前这是最适合我的方式。你要是操心我不如操心一下你自己,你见过有哪个当老板的人,身边不是十个八个倒贴的女人的?只有你吓跑一个又一个。”
“我那叫有原则!再说什么叫吓跑,只是『彼此不合适』而已。”乐斯年哼了声,威胁道:“总之妳再这么下去,早晚有一天会自食恶果的。”
“起码我不用担心嫁不出去。”陆风华最讨厌他这样诅咒她,“不像某人见一个爱一个,今天说交往明天说结婚,吓得人家见到你都绕路走。”
“那是我对感情认真的表现!起码我不担心找个没感情的女人当老婆,不像某人觉得老公花钱也能买,一点危机意识都没有,等到年老色衰,小白脸老公另结新欢才知道后悔。”
“你说谁年老色衰了?”
“不知道,反正我不是见一个爱一个。”乐斯年两手放脑后往沙发上一靠,事不关己。
说他他还不高兴了?陆风华默默地算了下他从大学毕业后交往过的女朋友,没有十个也有八个,但时间都不超过一个月。是,他是对感情很专一,从不脚踏两条船,而且路数十分简单。
第一眼一见钟情,第二眼热情追求,万一成功的话第三眼就畅想美好的未来,假如对方心脏够强还是没跑,那么第四眼就要面对他的求婚了。
就算是真的对他有好感的女人,也怕自己是遇到什么骗子而退缩了,她不知跟他说了多少次结婚不是买菜,他就是觉得感情来了,要不抓住便稍纵即逝,说得自己好像多重感情一样,但从他被甩后马上就能进入下一段“一见钟情”看来,他也不过是个被漂亮脸蛋、大胸部所俘虏的傻瓜男人。
半斤八两的两个人还意图改变对方的感情观,这不是很可笑吗?其实无论谁说服了谁,也不过是变成另一种糟糕的形式而已。而且,她又不是自己想找个小白脸的……
“好了,我该走了。”
“今晚住这吧。”
两人同时开口又同时结束,很有默契地转头看对方。
“妳要走去哪里啊?”乐斯年没好气地问她:“那个小白脸不会在等妳吧?”
“那是我男朋友,叫唐敬明好吗?我当然是回家啊,住在自己老板家的话会被人说闲话的。”
乐斯年不答她,起身走去洗手间,陆风华的视线跟着他,见他弯腰在里面找什么东西,然后手上拿着瓶卸妆油出来了。
他倚着洗手间的门框,晃荡着手上那瓶卸妆油,问她:“还记得吗?这是上次公司聚会,妳喝得烂醉硬要住在我这,还叫我去楼下药妆店特地买回来的。”
陆风华看着那瓶自己都很陌生的卸妆油问他:“那又怎样?”
“如果这唤回了妳一点记忆的话,妳一定也想起来除了卸妆油,妳还叫我买了睡衣,这样子妳还能说自己怕被人说闲话吗?装什么陌生男女啊,妳月兑光了搔首弄姿的样子,我都不知看了多少回了!”
一个抱枕丢过去,乐斯年单手抓住,还朝她无耻地笑了下,“就是我们一起洗澡的时候。”
“你能不能不要把幼儿园时期的事形容得那么?”陆风华耳根发烫。
“自己脑子里都是的事,才会听什么都觉得,”乐斯年见她真要动怒,话锋一转又求和道:“好啦好啦,我怎么能让喝了酒的女人独自开车回家呢,就算那个女人是妳也一样。”
陆风华一愣,乐斯年耸了耸肩,“妳不会以为我没察觉到吧?妳就别逞强了,晚上我给妳按摩好不好?”
另一个抱枕也丢了过去,陆风华红着脸最后抗议道:“别说得好像我跟你睡在一张床上,恶心死了!还有,什么叫『就算那个女人是我也一样』?说到底还不是你电话里要死要活,给我找事情!”
乐斯年暗感不妙,以给她铺床为由先跑掉再说,不然一直听她说教又不知要听到什么时候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