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离热闹的市镇,偏僻的村落,一条安静的巷子里,一座画山画水的三合院
以前几乎荒废了,去年有人搬了过来,就听见敲敲打打的声音,没有多久,就变成一座奇形怪状的房子,门牌上写著“花江山水”。
听陈家的三婶婆说,这里面住著两个寡妇,各带著一个女儿,一个正常,一个“不正常”。
正常的是那个可惜坐在轮椅上,长得风韵犹存的美寡妇的女儿,名字叫花喜语。这女孩好,会跟他们这些附近的人打招呼,笑容很甜,很害羞,娇小可爱的模样。
不正常的……这个要小声一点讲。就是那个姓江的胖寡妇的女儿,叫做江友桢,明明是个女生,外表怎么看都比较接近男生,还长得很高,身高一百七十七公分,一头染得赤红的短发剪得像男孩子的发型,打扮很中性,通常穿著一双球鞋,身上常有化学颜料的刺鼻味。在外头常有女生回头看,误以为她是俊美的男生,还会偷偷跟到她家里来。这孩子从来不跟邻居打招呼,还会瞪人,听说房子外头那些涂得五颜六色,叫做毕卡索的山水画,就是她的杰作。
什么是毕卡索她们这些婆婆妈妈是不懂,起码山水画还看过,要说这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令人横看竖看都看不懂的“鬼画符”叫山水画,实在找不到几个人能认同。
这三合院还有个畸形的地方,就是没有门槛,没有阶梯,没有高起的走廊,道道门平坦宽阔,感觉上就是没有个里里外外。听说林家的三婶送了点自家种的菜过去,走进去还差点跌倒。平常跨惯了门槛,习惯了有阶级的走廊,走进这院落就样样不习惯了。
不过话说回来也是晚辈有心啦。这么做全是为了那个坐轮椅的寡妇著想,也算是孝顺了。
必起了门,这座院落杜绝了所有窥探的眼光和三姑六婆式的“闲话家常”。
晨曦的阳光照进来,“花江山水”里像平常一样,两家子就像一家人一块吃早餐。
报喜语知道在这“花江山水”里是藏不了东西的,所以她选择把她拿到的戒指和得到的由来简单地交代一下,免得日后被逼供,落得“瓜田李下”之嫌。
不过……
“火红?小妹,妈看这戒指的宝石是琥珀色啊,看起来圆润光泽,透著亮度,但是并没有你说的一条活灵活现的赤龙。”餐桌上,坐在靠近窗口的位置,轮椅上的妇人还特别在窗口下眯起眼来看,就是看不出个所以然。“小友,你看看。”
江友桢扒了一口稀饭,望一眼就说:“这不是琥珀色,宝石是蛋白色。”她放下碗筷,伸长手从餐桌对面拿过来看了个仔细,“我也没看见里头有雕龙。干嘛,一大早玩整人游戏啊?”
“明明是琥珀色。小友,我怎么不知道你色盲?”轮椅上的妇人坚称。
“阿姨,是你老眼昏花了吧?”江友桢一脸无趣地把戒指丢了回去。
“胡说!我还年轻得很呢,哪来的老花眼。”戒指一接到,又扔了回去。“你这小阿子不要看我坐轮椅就好欺负。”年近五十,花喜语的妈一头短发,皮肤还保养得很好。上了一点淡妆,人很精神的模样,怎么看都不像个容易生病的中年妇人。
“哼,阿姨不要欺负年轻人就风调雨顺了。”江友桢把玩了一下戒指,抛高了两次。花喜语的眼睛跟上跟下,瞪得很大。
“什么话!你这人高马大的,我一个坐轮椅的欺负得了你?现在是怎样,你妈不在家,没有人管得了你啊!”
“老人家!不要一大早就找我练嗓子,万一你又喉咙痛了,我老母又怪我!”戒指又扔了过去。
“你这死小阿!我五十还不到哩。”抓到戒指又要当武器掷——
“你们……你们够了啦。”这两人老是吵吵闹闹,那也算了。不要拿她的戒指射飞镖啊!花喜语赶紧把戒指收回来。
“小语,都是你,拿这只破戒指回来干什么?叫你去卖衣服,又没叫你去收破烂。”江友桢立刻把箭头转向。
“对哦!小妹,你怎么可以随随便便收陌生人给的东西,妈是怎么教你的!更何况还是戒指,给你的这男孩分明居心不良。”花家母亲这时候才想到做母亲的责任。
“没错,这只一定是对你有非分之想。小语,你小事迷糊就算了,收这戒指是相当糟糕的行为。我平常是怎么跟你说的,你都当耳边风啊?”江友桢的口气像个“哥哥”,她比花喜语大两岁,经常以保护者的姿态自居。
“你们……不要只听你们想听的话好吗?我都说戒指是他的未婚妻的,他只是代为拿给我而已。”轻细的声音缺乏说服力。
“那是藉口!”
“小妹,你就是太好骗了。”
“给我,告诉我他住在那里,我去骂他一顿!”
“不……不行!”花喜语紧紧握住戒指,一向犹豫不决的态度突然变得很强硬坚决,一声大叫,把两人吓一大跳。
报家的妈妈张大了嘴巴望著她。
江友桢也愣住了。
报喜语涨红了脸,缓缓低下头,“真的……这真的……只是因为……他的未婚妻有个跟我很像的妹妹过世了,这是她妹妹的戒指。真的只是因为这样而已。”
“好吧。小妹,你收著。”她的母亲故作镇定,点了点头。
“是、是啊……我了解了。”江友桢收起掉落的下巴,连忙点头。
“我、我去买东西。”她起身,轻声地说。
“早点回来。”
“慢走。”江友桢挥了挥手。
直到花喜语出门去了,两个人才互相看著……
“我们家可爱的小语怎么了?”连摆地摊的叫卖都轻声细语的小语耶。
“会不会中邪了?我都跟你说了,房子不要乱改,说不定去冲到了。”
“——老人家!”
“死小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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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昏的天空红橙橙的格外迷人。
报喜语坐在摊位前,她推高了一副大眼镜,高高仰著头颅看入神。
这一阵子此较习惯了,刚开始摆摊,站在摊位前她都不敢抬头,老是低头红著脸,不敢面对人群。
她以前的工作都是埋头苦干就可以了。只不过她的工作,妈妈和小友都不喜欢,就只有阿姨支持她。
这摊子原本是小友的,不过她最近被某家公司相中了,听说是欧洲来的集团在台湾设分公司,她签约加入旗下的经纪公司准备当模特儿,目前住在外头受训当中。不过这几天她放假,所以在家,今天还帮她载货过来,可惜她另外有事,要等收摊时才来接她。
小友她有鹤立鸡群的身高,亮丽独特的外型,又深具自信与中性魅力,很适合模特儿这份工作,以前就常有人找她,她从来不曾点头过,这回不知道是被什么给吸引去了。肯定不是名利就是了。
她啊,很羡慕小友的自信与风采,那是她一辈子也学不来的,不然她也不用戴著这副大大的眼镜遮去大半张脸。讲真的,如果没有这副眼镜,她就不敢抬头看人说话了……
眼镜……一副大墨镜靠近,遮去她头上的一片天……红橙橙的天空,被一颗红刺猬头给取代了……天啊,好高、好高的……
“啊!”巨人!是真人!
“哈哈哈,像!像啊!”赫连嘉聿如狮吼般的笑声和高大魁梧的体格引来侧目和“敬而远之”。
象?象在哪?花喜语左右看了看,没有看到象,倒是清楚的看见路过的人群都不走直线,而是绕了一个弯路,远避著“巨人”走过去,仿佛怕被他的不小心一个挥手、一个雷声给扫到似的。
那、那她……怎么办啊?这个巨人是怎么回事,怎么站在她的摊位前大笑起来了,还直盯著她不放……她、她没有卖巨人用的东西啊!
罢连嘉聿低头瞧著她笑咧了嘴。果然大眼镜底下有一双圆滚滚的眼睛,这张和风喜玉相似的脸像小了一号,弯弯的嘴角简直是复制过来的,看起来特别亲切。只是这身子骨还真瘦……真是糟糕啊,他粗手粗脚的,万一不小心抱紧她,可能会把她给勒死了。
嗯!带回家以后三餐外加下午茶、宵夜给她勤劳喂,很快就会是有料又健康的美女了。
“哈、哈、哈!”果然啊,她把赤龙戒戴在手指上,看起来不大不小,正好适中。果真是他命定的“牵手”。
天、天啊……又笑了……巨人……他是打篮球兼混黑道的吗?好恐怖的巨人!是、是来收保护费的吗?可、可是小友说,这里没有这种事啊……
“老婆!”赫连嘉聿对她绽放一口闪亮洁白的牙齿,亲切又热络地叫了一声。
报喜语顿时吓白了脸,往后看了看……当然只有她吊挂起来的衣服,没有藏著人……
罢连嘉聿往她一伸手——
“妈——救命啊!”花喜语再也忍不住惊声尖叫,丢下摊子……吓跑了。
罢连嘉聿呆呆地愣住,伸出的手还在半空中。
“哈……哈……哈、哈、哈!”隔著十步远的距离,一棵行道树下,一个俊美的男人笑弯了腰。
罢连嘉聿回过头,朝著他走来,“该死的孚王!你这条死黄虫!原来你骗我!”
说什么她都已经知道了,戒指也戴在手上了,他可以大大方方去认老婆,来个相亲相爱的拥抱——该死的赫连孚王!
“我……只是开个玩笑。嘿……聿,别这样,你会吓到路人……”赫连孚王眼见他抡起拳头、大步走过来,他赶紧眼观四方往后退——他突然望著他后方,“啊!小语回来了。”
罢连嘉聿马上回过头——只有一群突然被他吓到的路人,不见那小小、瘦瘦的个子。
“孚王——”跑得无影无踪了。
膘帐,别被他逮到!
可恶……怎么只有脸像啊,女人……真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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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去搬救兵。
“那个可怕的巨人呢?”江友桢抱著胸膛,用一双冷眼扫来扫去。竟然敢欺负她家的小语,不想活了啊!
“友哥、友哥,那个帅哥已经走了。”隔壁摆摊的小洋很快的说。在她们这群同业的女生里,都叫江友桢为友哥,经常有什么事情也都是找她出面,几乎是把她当成“老大”了。
“帅哥?”江友桢眯起了眼。怎么跟小语说的不一样?
“是啊,那个人好高、好帅哦,戴了一副太阳眼镜,穿著也很酷,前面还染了一撮红发哦,就跟你一样呢。”小洋眼里闪著几朵星星。
“不一样,那个人很恐怖……”花喜语拉著江友桢的衣袖,声音很小。
“唔,是有一点啦。他的声音很大,我也被吓了一大跳,感觉那副眼镜底下的眼睛很可能像锺馗一样,连鬼都会怕呢。他突然叫小语“老婆”,难怪小语被吓得哭跑了。”小洋突然很殷勤地笑起来,“友哥,小语突然丢下摊子,我有帮忙看著哦。”
“很好,谢谢你。”江友桢模了模她的头。
“我、我没有哭……”花喜语咬著唇。她也知道自己很丢脸,突然扔下摊子跑走,但她真的没有哭。
江友桢回头,“小语,你知道他为什么叫你老婆吗?”
“我不知道。”一颗小头颅无辜地猛摇。她根本没见过那个巨人。
“小语,刚才那个比女人还要美的连孚王也有来哦,他跟高大的墨镜帅哥好像是一起来的。你不是有他的电话吗?打去问问看就知道是怎么一回事了。”小洋热心的说。
报喜语一愣,想像不到这两个人之间会有关联。
“连孚王!小语,你认识他?”江友桢突然拉住她的手臂,眼里闪著兴奋的光芒。
报喜语迟疑地点头,困惑地望著江友桢,“小友,你也认识他吗?”
“我……”江友桢脸上出现难得一见的红晕,她突然说:“摊子收一收,回去再说。”
“小友……”奇怪,她不太对劲耶。
江友桢早就已经转身去收摊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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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阳下山,天色很快的陷入一片昏暗。
渐渐点亮的路灯照在一辆停在路边的蓝色厢型车上,车前两个人影,驾驶座上的人显得满脸讶异和掩不住的失落。
“你说……他就是给你戒指那个人……他已经有未婚妻了?”中性的嗓音,多了不常听见的女人味和泄气。
“嗯。小友,为什么你也认识他……连孚王?”轻细的声音藏著小心翼翼和心虚的心跳。
江友桢叹了口气,整副心思全用在哀悼刚萌芽就被狠狠摘掉的恋情上。她坦白说:“我在“夜枭”见到他,他说在为新公司找模特儿,然后给了我一张名片。听说他的亲戚就是“夜枭”的出资人,所以他常去,可惜我只见过他一次,后来就不曾遇到他了。”
“小友……难道你是为了他才加入那家新公司当模特儿的?”花喜语吃了一惊,心为她而慌乱疼痛。
“是啊……”她望著花喜语快哭出来的表情,赶紧说:“不过我也不是傻子啦,如果是骗人的公司,我早掉头就走了。虽然加入的动机不正当,不过那是一家很有制度,很有规画的公司,好歹我也是经过严格考试才能进去的。……只是很遗憾,从我进去以后就不曾见过他,也没有人知道他的来历,“夜枭”的店长也不肯透露他的身分。”
“夜枭?那是什么店,我从来没听你提过。”小友不管什么地方都会跟她说的啊。
“那个啊……是大人喝酒狂欢的夜店,你不用知道。”江友桢摆摆手。对她而言,纯净无瑕的小语,是地球上硕果仅存的新鲜空气,不能够被污染了。“小语,你可以把连孚王的电话给我吗?”
“小友……你要做什么?”
“我要告白。”
“他已经有未婚妻了耶。”花喜语紧紧抓著皮包,第一个念头想到,即使是小友,也不能去破坏她……小玉的感情。但随即她又为自己自私的偏袒和狭窄的心思懊恼不已,小友是这个世界上对她最好、最好的朋友。
“我知道,我不会多做什么,只是我喜欢他,起码要当面告诉他,被他拒绝,我才能彻底死心。”她最讨厌不清不白的感觉了,要死也要死得乾脆一些。
“可是……”连孚王看起来应该是很喜欢风喜玉的,应该是不会变心的吧?但是小友外表亮丽,自信又迷人,不怕一万,只怕万一……糟糕,她又来了!花喜语猛摇头,用力甩掉一脑袋自私和偏差的念头。
“小语,你在干嘛?到底有什么好犹豫,我又不是抢你男人……还是你也喜欢他?”江友桢眯起了眼。如果是这样,那就另当别论了。
“不、不!不是的……我、我拿给你。”她相信最讲义气的小友,绝对不会去破坏人家的感情。她不可以再胡思乱想了。
报喜语从皮包里掏出手机和便条纸,从手机里找出连孚王的电话号码,抄给江友桢。
“我顺便帮你问问他,那个瞎了眼的绿巨人到底是谁?哼!胆敢叫你老婆,乱占你便宜,让你吓哭,真是不要命了!你等著,我很快就把他揪出来跪在你面前赔不是!”她把纸小心地摺懊,安稳地放进口袋里。
绿巨人?花喜语抬起头,望著她义愤填膺的侧脸……啊!是在说那个身高不输给职业篮球队的人,带著镜面墨镜,顶著刺猬头,染著一撮红发,皮肤黝黑,块头很壮,一身黑衣,被她误以为是来收保护费的“大哥”……
那个人,为什么一开口就叫她“老婆”呢?……她真丢脸,当场就吓跑了,话也没问清楚。唉!
“小、小友……那个人……虽然很可怕,不过现在冷静想起来,我想他应该没有恶意,因为他一直在笑……虽然笑声很大,很吓人……啊!我不是说他故意要吓人,是我自己太胆小,被吓到了……总、总之……你不要带棒球棍去哦。”她要记得,回家以后要赶紧把小友常带出去的那支棒球棍藏起来。
“安啦,交给我处理。”江友桢嘴角噙著自信满满的笑意,放下手煞车,一脚踩下油门!
“小、小友,太快了!慢、慢一点啊——”惊声尖叫,消失在暗了的夜色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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咻——
夜里,下起雨来了。
办色跑车兴奋地奔驰在人烟稀少的公路,无视于路旁标示的速限,忘情地把油门踩到底!
车里放著震耳欲聋的舞曲,掌握著方向盘的赫连嘉聿接近疯狂的狂飙行为,令副座上的白龙再也无法保持沉默。
“堂哥,这里是台湾的公路,不是赛车跑道,而且下雨了,是不是开慢一点比较好?”赫连义少脸部的线条有点僵硬,努力提高了音量。
罢连嘉聿瞥了他一眼,扫兴地减速。
“好不容易离开欧洲,飞到这个天高皇帝远的鸟地方来,不大飙一场多可惜。该死的!在老大的地盘上到处是他的眼线,报马仔特别多,烦都烦死了!”粗大的嗓门轻易盖过震响的音乐声。
罢连义少松了一口气,把音乐的音量调小一点,这才微笑道:“我明白。不过广仁哥也是担心你的安全。”
“去!他根本就是不信任我的驾驶技术!”赫连嘉聿眼尾扫著他,“好啦,你不用多说,我知道老大的责任重,他是为了我好。”
“堂哥,我听孚王说,你已经找到拿赤龙戒的女孩?”赫连义少温和地把话题带上来。今天来找他,就是为了这件事。
“哼……女人真是麻烦!全是没长眼的雌性动物!如果是小玉就好了,她不但不会怕我,还是个很好的哥儿们。”一双深黑的眼睛落在公路雨幕中,一只手显得意兴阑珊地摆在方向盘上,相当控制著脚下的油门,才能避免用力去踩。
“小玉的确是很好的女生,不过……既然堂哥当她是个好哥儿们,这么说起来你是没有把她当成异性看待,你不曾想过和她谈恋爱吧?”他迎合他的话,不著痕迹地点出一个值得他重新思考的地方。
罢连嘉聿深深地揽眉,想都没想就说:“那不是废话吗?打从一开始我就知道她是属于那只黄虫的。虽然那家伙花心得要死,个性烂得要命,再怎么说也是兄弟,我怎么可能觊觎兄弟的妻子!”
他并不是这个意思。……算了,他还是讲白好了。
“堂哥,就算孚王不是你的障碍,我相信你和小玉也是不可能的。你之所以喜欢小玉,只因为她不畏惧于你。你对她最多只有友情和接近亲情的感情,这和真心爱上一个女生是不一样的……”赫连义少忽然想到了一个人,他垂下眼,黑暗中的眼神卷起了深深的眷恋。
“啧!你讲那么多,谁听得懂啊。管他友情、爱情还是亲情,我只要一个不麻烦的女人就够了。”车速太慢,开得很无力,他闲到没事做,无聊地用一根手指转方向盘。
“堂哥,你只是讨厌麻烦,想娶一个不用费心的妻子。这种心态,你不觉得对人家是很失礼的吗?”
这些话要不是出自赫连义少的口,赫连嘉聿压根是听不进去的。更甚者,换成其他人胆敌对他说教,他早就一拳打烂对方的嘴巴了。
“你说得没错……不过女人真的是很麻烦!那个瘦巴巴的小不点,竟然看到我就吓跑了!你说到底是谁失礼啊?”一想起来,他就一肚子火,差一点又冲动的踩下油门。
“堂哥,那是因为她并不认识你。如果你们能够交往一段时问,我相信等她了解你的个性以后,一定能够发现你的好。”赫连义少并没有坦白说,他受赫连广仁的指派,现在的秘密身分是赫连嘉聿的恋爱军师。
“那么麻烦!直接把她捆一捆,丢上飞机载回欧洲去交差就好了。”说穿了,他对恋爱没兴趣,对这场遍姻不期待,对看到他就脸色惨白的女人更是厌烦。
“这是绑架,绝对不可以。”赫连义少有点冒冷汗,他笃定如果他没来这一趟,也许在明天,他这个鲁莽的堂哥就会犯下绑架案了。
“不然怎么办?我告诉你,我可是很有心要娶她!不像那只黄虫一看到小玉就抗拒得要死。我已经很配合了,还要我怎样?”叫他再去找那个一见到他就像老鼠见到猫,叫著哭跑的小麻烦,打死他也不愿意了。
“堂哥,对女生要有耐心,特别是在追求女生的时候,是得花些心思的。”赫连义少面对他的大嗓门,始终口气乎和,不曾拉高音调。
“-!那种事情我才不干!”有那种无聊时间,他情愿用来洗他的爱车,不然到工厂去多打造一辆手工车,也好过瞪著女人看。
“堂哥,不然我先去调查对方是一个什么样的女孩子,接下来的我们再来讨论,好吗?”
“哈哈哈,先找出她的弱点,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嘛!这个好。”果然不愧是他的好兄弟,帮他想出这么好的点子。
“这……要这么说也是可以。”赫连义少苦笑。就算是爱情如战场,还是应该要用温和一点的说法会比较容易被人接受吧。直率的堂哥,就是这一点吃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