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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红罗曼史 我的蓝 第一章

作者:席绢类别:言情小说

爱是拘束,爱是桎梏,爱是一根麻烦的心头刺。

以莫靖远这样身分背景垣赫得不得了的人来说,通常不会对这种平民留学生才会来的聚会感到兴趣,甚而参与其中的;就算基于礼貌寄邀请卡给他,想也知道他不会来——大家都这么想,非常理所当然,又有点愤愤不平地。

而当他意外出现时,大家不免涌起中了乐透的错觉;生性机灵些的人,一回过神,确定不是自己在发梦后,自是马上趋上前去,不敢想要结交,但总想在他记忆里留个印象,日后或许因此能得到飞黄腾达的机会呢。

泵且不论他的身家背景如何的富贵,不认识他的人光是看他出色的外表、翩翩的仪态、优雅的举止,便要不自禁倾倒叹息。富家公子通常骄傲,不管如何善掩饰,还是让人觉得目中无人、眼睛仿佛生来就长在头上。可是莫靖远不同,他全身确实散发着无从掩藏的贵气金芒,但却不见他有一丝骄傲之气呈现。富而不骄恣,贵而不凌傲,他就只须站在那里,什么也不必说的,就有一股与众不同的气质展现;那种温文风采、贵族雅致,让他即使站在人群里,也像立于高台上,令人不禁以瞻仰的角度看着他。

“好出色的一个男人!听说才二十四岁呢,可是看起来却沉稳极了,一点也不让人觉得毛躁。气质真棒!”几名女生躲在一处好望角,双眼直勾勾看着莫靖远,嘴巴也没闲着。虽极想挑剔出这个贵公子兼美男子的缺点来嗑牙嫌弃一番,但因为找不着,只好不断叹气又叹气,不甘愿的拜倒在他的西装裤下了。这种家世外表皆非凡的男人,对身为凡妇俗女如她们而言,是可望而不可即的;她们非常有自知之明,绝对不会趋上前去自讨没趣;虽然大家平平是远渡重洋出国留学,都是留学生身分,但到底还是有高低之差的。当然,还是会有人大作着麻雀变凤凰的美梦,但那是美女的权利,有自知之明的就只好在一边叹气啦。

“真好!丙然那句话是对的——望子成龙,还不如望父成龙-们看,这个台湾五大世家之一的贵公子,有个出身名门的妈妈,又有个超级富有的公子爷爸爸,一出生就非——常的有钱,真好,真好。望子成龙表示孩子还没成龙之前,我们得吃很多苦栽培他;可是如果父母本身就是龙凤的话,那真是生来好命到连老天爷都要眼红啦……”

周围的人点头同意,同时四下找着有没有水果醋之类的东西可以拿来喝喝,顺便应景一下。

“嘻。”在这一群人里,有人突然轻声笑了一下。因为音色干净而清脆,所以极之吸引人注目,于是几个人循声看将过去,很快便看到了一个长得白净明皙的小女生。

小女生脸上有着兴味的笑,年纪看来约莫十七、八,一身的清新,有着不染尘世的味道;那味道,比她的美貌更吸引人。而她眉眼间的聪慧灵黠更是别人将目光投向她身上时,第一眼会停驻的地方,并忍不住想着:这个女孩一定是个很聪明的人吧?

当然,她的长相绝对是无法被忽略的地方。一个可爱又清丽的小女生,正含苞待放,可想见不出多久,马上就会被某个手脚快速的男人追走……不过那不重要啦,此时大家心里只有一个共同疑问——她是谁呀?

“小妹妹-是?”一个女学生问。

在波士顿地区的台湾留学生约莫有一百多人,看久就记得了,就算不认识,也会有印象;但这小女生很面生,不在大家的印象之内,所以女学生才会这么问。

少女秀气的眉毛微挑,正要开口,却已有人代她发言,而且还足以惊呼的高扬语调叫着:

“呀!-是Violet罗!那个有名的哈佛研究生Violet罗!没想到今天-也来了!今天到底是什么大日子?!我的天!”公布少女赫赫身分的女学生一副快不能呼吸的夸张模样,就算在场有人完全不知道、没听过这个名为Violet罗的大名,也会在这个女学生强力的演出下,深深认为他们眼前这名少女绝对是个不简单的人物。何况她更点出了眼前这个少女来自剑桥学区的名校,光这一点就非常非常的不得了啦!能进这所世界知名学府就读的人若不是家世极之垣赫,就得是脑筋超级聪颖。而眼前这位,正是脑袋好到很罪恶的那一种。

于是本来就不缺嗑牙话题的小圈圈一下子更是热闹了起来,光是打听少女的来历就花去半小时,简直就当少女不存在一样的大方打探。

少女既不害羞,也没显现任何的不自在,就随他们去叽叽喳喳;若有资料不完善之处,她也会在他们询问的目光下给予肯定或否定的示意,好让他们可以继续谈下去。

终于,这些人谈到了一个小段落,都知道了这个Violet罗,是一个天才少女,今年二十岁,拿全额奖学金进哈佛就读研究所,目前是硕二生,但已经修完了所有学分,也通过了论文,若不是学校不肯提早把毕业证书发给她,听说她早跑到纽约攻读博士去了。

这个天才少女据说出生在一个专门出产天才的家庭。她的父母是台湾学术界的知名教授,生了四名孩子,都是一路跳级读书,每一个都在二十四岁以前拿到最高学位,然后被国内外大学争相邀聘任教,要不就是被大企业延揽,主持一些开发研究的工作,都算是成就斐然。

少女是家中的老幺,是意外被怀有的,所以与兄姊的年纪颇有一点差距;但这一点也无碍她继承罗家天才的基因,才二十岁,就要完成硕士学业了,非常的了不起。虽然说哈佛大学里不乏这种天才,但是在这里、在这个台湾学生聚会的场跋,就是非常的不得了,身分非常的金光闪闪,其闪亮的程度就跟那位降临错地方的白马王子一样……说到王子,咦!他去哪了?怎么没见到他身影?大伙后知后觉的四下张望。

“想是走了吧。他那种大人物,肯来一下就很了不起了。”叹气。又想到,“对了,Violet,那个王子不是跟-同校的吗?-认不认识他?你们见过吧?”

“没见过。”少女摇头。

“对喔,-读生物科学,他读经济,不容易碰上面,更别说校区那么大了。虽然说大家都同样是台湾来的,应该会彼此照顾,但他是王子,不同啦,除非-去找他,不然两人是没可能见上面的。再说哈佛不好读,尤其是研究所,所以你们每天光是念书就念不完了,根本没空交际应酬对吧?”

“是呀。”少女温顺的同意。

少女任由这些同乡对她好奇的发问各种问题,脸上带笑的回应,虽说明不多,但极有诚意,一点也不会让人觉得敷衍;更没有找借口离去,态度随和得就像一般普通平凡的留学生,没有天才的身段,也没有名校生的高傲,所以很快被列为同一国的人,话题再度聊回那个王子身上——

“Violet,-刚才有看到王子的长相吧?他很帅对不对?啊,又帅又有钱,不知道什么样的女人可以得到他的心?一定也是身世非常优的公主才行了。身世垣赫、长相美丽,头脑也不可以太抱歉,想要三者兼具很难耶。我看他这一辈子保持单身好了,-认为呢?”

少女想了一下道:

“他看起来就像是会一辈子单身的人呀。”

“-猜他不会结婚?不可能吧,他家人会放过他?想得到他的女人会放过他?光这么想就不可能了。”

“不是。我指的是,不管他结不结婚,他都会单身。”

听不懂。大伙一脸茫然,觉得天才的头脑果然与凡人不同,组合出来的字句恐怕只有老天爷才听得懂。既然不懂,那就不研究了,反正只是嗑牙闲聊,不必太认真的,所以话题继续,卡到的地方就直接跳过吧。

“我听说哈佛里面有好多人在追王子呢,其中更不乏大财团千金,不知道谁会得到他……”

“有长得很美的吗?”

“他家里应该希望他娶华人吧,有钱的洋妞应该没希望得到他吧……”

少女站在一边听了好一会,直到开始打呵欠,决定今天到此就好,可以回家睡觉了。悄悄退出八卦圈,往门外走去。

这栋老房子是台湾驻外单位提供给留学生聚会的地方,也是一处青年会馆,提供楼上的空房给初来乍到的留学生在还没找到房子时可以暂住。地段还算不错,在波士顿市的小巷子里,交通很方便,只要步行十五分钟左右就到了地铁站。

走出大门,正习惯性的要看向天空,此时是黄昏,天空一定很美……

“嗨。”有人自身后叫住她。

她的眼光没放上天空,转身,看到了大家口中的王子正站在那里。

就在她身后不远处,在一根漆色斑驳的廊柱旁,双手插在牛仔裤口袋内,身子半偎着廊柱,不是很笔挺的站姿,一点也不贵族,却很潇洒。

丙然是个非常帅的男人,而且不因“王子”的身分而拘泥了举止,不被安在一个金碧辉煌的框架里僵化。

“叫我?”她落落大方的问他,两人还是隔着五、六步的距离,没更前进,谁也没试着拉近。毕竟这样已经够近了,她想。

“是。”他回应得也简洁,唇边一抹笑意,看起来温和可亲。

“为什么?”

“愿意告诉我-的中文名字吗?”

“这是你叫住我的原因?”她螓首微偏。

他扬眉,点头。

“罗蓝。”她以食指点了点自己,算是介绍完毕,就要走了。

“我是莫靖远。”

她点头,算是幸会了,转身走,回家去,不忘礼貌的对背后的他挥了下手。

王子没试图叫住她,但跟在她后头走着。脚步沉稳,不疾不徐地。

一前一后,两人没有交谈,走过长长的小巷子,眼前是大马路了,马路旁停着一辆亮晶晶的黑色豪华房车,司机已打开后座车门,正等着主子搭乘。

她脚步没停,往左转;左边是走向地铁的方向,也是夕阳的方向。彩霞布了满天,让她心情霎时美好起来,步履为之轻快,双手背在身后,轻轻哼着不成调的曲子;这时不知打哪传来钟声,咚咚咚地在黄昏里回响,以前读过的某些诗句突然闪进心臆,让她好心情地轻唱起来——

“古老时钟敲出的

微弱响声

像时间轻轻滴落。

有时候,在黄昏,自顶楼某但房间传来

笛声,

吹笛者倚着窗-,

而窗口大朵郁金香。

此刻你若不爱我,我也不会在意。”(俄国-茨维塔耶娃)

她没有回头,一直往前走,不知道身后那名王子走了没有,不知道他是否站在车边等她回头,等着跟她说一声客气的拜拜,或等着说出“要不要我送-一程”这样的话。她不知道,不介意,所以没想过要回头。

他们,不会再见面了吧?莫靖远心里这么想着。

希望不会。

“少爷?”司机轻声唤着。

莫靖远还是没有动,看着那抹身影化为小点,终于融入人群中,不复捕捉。

他可不希望日后每次见到她时都是这个模样——她离开,唱着歌儿离开,留他在原地,只能看她快乐远去,毫无留恋。

一种不太妙的预感在心头生根,让他很快决定放弃延揽这个天才少女进“莫氏”的念头。虽然这正是他今天之所以会前来这里的原因。

他还是离她远一点好了。

她的课业已经告一个段落,教授建议她可以到研究室帮他的忙,加入他的研究团队。这是极大的荣幸,但她婉拒了。

这一生虽然才过了短短的二十年,但从她有记忆以来,没有一天不是在学习,不是在与课本为伍。她喜欢吸收新知,热爱探索她所有不知道的事物,但现在,她突然想把这些东西都暂时远远的抛开。不知道为了什么,只是想这么做而已,便也真的这么做了。

虽然家人不断建议她可以趁现在的空档到处走走,看是去纽约的哥伦比亚,或康乃狄克的耶鲁看看;反正这些学校都会张开双臂欢迎她的就读,先去了解一下环境也不错。所有的建议当然绝对不月兑长春藤盟校的范围,仿佛她的未来只能这样的局限。

她知道自己书读得比一般人好,对知识的追求也充满兴趣。但不该只是这样的,只能这样循着前人的选择而走下去,因为这是世人一致所公认的优等。可优等这字眼从来就不是她的追求,她只是喜欢学习而已。

来到波士顿已有一年半,却从没好好看过这个城市,所以从上星期起,她便开始做着一些她从来没做过的事,比如说去参加留学生的聚会,跟人闲谈着于己无关的八卦,并试着学会享受。他们约她吃饭聊天,她通常都会去。也比如说像现在,每天搭着地铁东晃西晃,没有固定要去的地方,端看当天的心情是趋向哪边而定,东南西北都无所谓。

今天她来到卡布利广场,本来想去公园的,却在地图上看到“中国城”字眼,步行不太远,便决定去了。

她预期会见到很多黄种人,会闻到四处飘散的腊肉、卤肉味,油腻腻也香喷喷的,让人唾液泌了满嘴……可是她没想到除了这些之外,她还会见到他,那个王子,那个莫靖远。

她以为自己没把他放在记忆里的,以为那次偶遇之后,便很快把他抛在脑后,不管他有多帅,每每忆起,都只有面目模糊,纵使再见也不相识。

也许是距上次见面的时间相隔得不够久远,于是一眼就看见他,也认出他。是她记忆力好得太超过吧,即使认人并不是她的强项。

他没有发现她的注视。他站在一间港式茶楼门外,正与一个穿着体面的中年男子谈话。在他们身边停着一辆黑色房车,亮晶晶的模样与那日相同,仿佛都是刚从汽车公司制造出来般的崭新,司机一如以往的静立在车门边候着。

她笑了笑,决定看到这里就好,咕咕直叫的肚子正催促着她的关照,她也就从善如流的走到一家香味四散的包子店前等着新蒸好的包子出笼。

“就快好了,请问小姐-要几个呀?”老板是个香港人,说着广东话。

“一个。谢谢。”她比出一只手指,说着中文。

“-哪儿来的呀?大陆?台湾?新加坡?”老板改以港式中文与她交谈。

“台湾。”

“呀,这几年台湾留学生来得少了,反而大陆留学生多了好多,这是为什么呢?”

“我也不知道。”她微笑耸肩。看着老板将蒸笼盖子掀开,一阵白雾夹带浓浓的肉香味笼罩她周身,她深深吸了一口气,全身毛细孔都觉得心满意足。“请先给我一个好吗?我想马上吃,不必包装。”

老板得意的点头,马上夹了一个肉包子给她。“小心烫。”

她迫不及待的咬了一口,但因为太烫,她只敢以牙齿咬住,呼呼呼地吹气,不敢马上往舌头上放,捧着热烫肉包子的两手也交替的抓着,被烫得好过瘾。这辈子难得有机会这么自讨苦吃,居然感到好新奇,不知道是什么心态。

“很好吃的样子。”一个带笑男音打她身后传来,说着中文,走进她独享的这片腾腾白雾中。“请给我一个。”他对老板说道。

她抬头看了他侧面一眼,然后带着些许疑惑很快的半转身看向路的另一边,看着本来他待着的地方,发现那个体面的中年男子不见了,亮晶晶的名贵轿车也不见了。那么,王子为什么还在?

嘴里享受着好吃的肉包子,嚼嚼复嚼嚼,没空问他话,默默看着他,仿佛正在看一幅赏心悦目的画,而他也真的像幅画,一个多么好看的男人。

波上顿的三月初,空气里还挟着冷意,或许已无须穿着大雪衣在街上晃,但风衣哪、毛衣之类的,还是华人在这里生存的不可或缺之配备。而他把简单的小羊皮风衣与高领毛衣穿得多么有味道呀,连她这个向来不会注意别人穿着的人都忍不住一再对他上下打量,被他的品味所吸引。

他身上只有米白色与浅驼色的搭配,极之简单的色调,却不会让他显得贫乏单调,看起来好干净清爽好温暖,整个人温雅俊朗得不得了。再配上他脸上和煦的笑,让乍看到他的人,会以为看到春天。如果没发现他眼中淡淡的距离感的话,大概从此就在他身上定下“温文有礼贵公子”的印象,不会变了。

她看着他学她当街大口咬肉包子吃将起来,差点没把眼睛瞪凸出来。他他他,居然真的做了!她猜这个王子这辈子从没这样随兴过。

他也一直在看她,不介意她的面无表情,正等着她的反应,终于见到她明净可爱的少女脸蛋浮现错愕,圆圆的眼睛瞪得好大好大,此时一点也不像个天才,只是个单纯的少女。

懊可爱。所以他笑了,很真心的。

“你为什么笑?”好不容易吞下嘴里的食物,她问。

他没回答,付了两人的包子钱,有礼的询问她:

“一起走?”

“走去哪?”虽然还没决定下一个目的地是哪里,但她认为跟他肯定很不顺路,不大适合一起走。

“-想去哪?”

她把手上最后那大半块包子全塞进嘴里,在他面前把一张俏脸鼓得变形,像在等着他退避三舍的瞠目,但没得到,直到满口的食物吞下肚后,她才有些不情愿地道:

“我要去公园。”举起左手往后指,马上决定了自己接下来要往哪儿去。“然后我打算以公园为起点,走“自由踪迹”。我要去看新州议会大厦、皇家教堂、富兰克林像……把十六个景点都走完,然后到昆西市场吃各种小吃。”如果当真把四点八公里长的FreedomTrail都走遍,那今年的该有运动量就在今天全做完啦。她把目光放在王子那双被浅驼色直筒休闲长裤所包覆的长腿上,想着这样一双好看的长腿,出身尊贵,是否曾经被长时间的健行劳累过?

“看来-今天打算当一个波士顿的观光客。”

“是呀。所以拜拜。”也就无须问他是否还坚持要同行,小姐她兰心蕙质,偶尔也善解人意,所以就识趣的不问了。

转身要走,也向前走了三四步,但也就只有那三四步了,一只手掌向她探来,轻而坚定的抓住她正在挥别的手。

懊错愕的回头,不敢置信他会这样做。她先看向自己被抓住的手掌,再度确认是否为幻觉?不是。那……为什么?

目光直直望进他那一双看起来特别漆黑的眸子里,心跳得有点快,不知道生来得逃诶厚拥有深邃眼神的人,会妨碍别人的心脏健康到这种难以想象的地步。怦怦!怦怦怦——心脏被当成一只鼓,不知是谁在乱打一通,让她连呼吸都开始觉得困难。她不喜欢这种感觉,很不喜欢。

“一起走好吗?”他的询问好有礼貌,听起来像是请求,可是他不经她同意就抓住她的手——而且还一直抓着没放,让他“有礼”的假象立时破灭。

这人是个独裁者。

“我想你将来也只能当一个总裁了。”她叹气的说着。

“这口吻听起来像“这辈子只能当乞丐”一样的悲哀。”他笑。

她无奈的看着他把她的手包覆得像是属于他的一部分,而且看不出有放开的打算,点头道:“差不多了。”说完,晃了晃被他抓住的手,提醒这位先生,这只手掌是她的,请不要因为握得很顺手,就打算牵走。

“我能继续握着吗?”他问。

“不行。”

“为什么不行?”

“因为这样我不好走。”虽然他的手很温暖,但她却觉得太过烫人,非常怀念空气中的冰冷,于是轻施了点力道挣月兑开来;他也没有为难,让她手掌得回自由,这让她松了口气,对他笑道:

“来吧,如果你真的也想要健行一下的话,就一同走吧。”

虽说是一同走,但她的步子已先跨了出去,没有等他。

莫靖远看着她轻快的往前走,没有回头看他是否跟上,不在乎他有无跟上,一径地开始起观光客的行程……

多么自我的一个女孩子。

喜欢她的男人将会很累吧?

他想,他应该不会是那个男人。

他的脚程并不特别快,但两人的距离并没有拉得太开——就算她几乎是出于一种故意,愈走愈快,像一只风筝急于趁着风起,升空飞翔而去。

以为她就要飞走了,而他也打算任她飞走,没想到她却无预期的回头了,笑得好甜的指着不远处的一个摊子道:“我请你吃冰淇淋奸不好?”

懊天真,也好邪恶。像是迫不及待想知道这样一个高高在上的王子,其不食人间烟火的形象可以被摧毁到什么程度。

懊可爱,也好可恶。不会有人能掌握得住她——如果当真有男人试图那么做。

他不会是那个男人的。

莫靖远非常确定。

炳佛大学占地六百亩,校内有五百栋建筑物,共有一万八千多名学生。就算是同一个时间在这里就读的人,也可能从来没机会碰上面,即使大家都是黄种人,同样来自台湾。

所以莫靖远以为那次的“波士顿一日游”就是他与罗蓝最后一次见面了。

可他没想到今天会在图书馆见到她。

当然,图书馆是每一个学生必定会使用的地方,可是哈佛有九十所图书馆,而且还是分类图书馆。他读经济、她读生物科学,照理说,他们不可能会在同一处图书馆见到面才对。

她为什么会在这里?好吧,他承认他也不该来这里。这里是燕京图书馆,全美收藏中国书籍最多的地方,研究东方学术的人通常会来这里找资料,可他与她都不是研读这方面知识的人,出现在这里显得非常奇怪。

他并不想走过去跟她打招呼。而她也正在忙,坐在阅读机前专注看着微缩片,萤幕上呈现的是一些古文页面……

“-对这些善本书感兴趣?”

“啊!”罗蓝被吓了一跳,没想到身边会有人,而且还在这么近的距离对她说话,而且……而且……居然是他!

莫靖远发现自己对她开口,心里不无讶异;可见到她惊吓的表情后,所有对自己的疑惑都暂且抛开不愿再想,将一边空着的椅子拉过来,从容就坐,两张椅子边缘相抵,与她相距极近,一副打算与她说话的样子。

“看得懂吗?”他下巴微点了点萤幕问着,声音好低,像不意被轻轻撩动的大提琴声在久寂里蓦然响起。

“不大懂。”她老实道,声音也好细微,几近气音似的无力。

“只能看微片吗?不能把书借出来看?”

“我不是研究版本学的学生,所以馆方不能出借。”

两人靠得好近,只为了可以小声交谈,不妨碍到别人的安静;但这样单纯的原意很快就因为一种没来由的亲昵感而形成莫名的紧绷,让她渐渐不自在,有种想要离他远远的冲动。

“-的兴趣好像很广泛?”他当然轻易看出了她的不自在,因为她正在偷偷移动椅子,不肯让两人靠得太近,眼睛也非常专注的放在电脑萤幕上,坚决不肯看池。

怎么办?脸一定红了!懊讨厌的感觉,这到底是怎么了?上次跟他在街上乱晃一逃诩没这么不自在过,怎么今天会这么坐立难安?只因为他莫名其妙的出现,还坐在她身边吗?大概是吧,两人靠那么近,她都能感觉到他的呼吸了。“我不知道我的兴趣有多广泛,不过我正在探索。”

“在探索吗?”他轻喃。没对她显而易见的不自在穷追猛打,却也不是视而不见的当作没这回事。事实上就是:他的存在很明显的困扰到这个天才少女了。为此,他心中才会突然浮现一个念头——一个非常不理智的念头,而且也没让理智有千思百虑的机会,便把这念头月兑口说出了:

“告诉我,-的探索里……愿意包括谈一场没负担的短暂恋情吗?”

她差点从椅子上跌下,但幸好没有。不敢相信自己听到了什么,但他的表情虽是笑笑的,却没一点开玩笑的意味。所以当她镇定下怦怦狂跳的心之后,居然非常慎重的考虑起来,不知道是着了什么魔;而更着魔的是,经他一提,她突然觉得把本来不在计画内的爱情,放到目前最想探索的第一顺位也不错。

是的,她会同意他,但有两个前提——

“这是我跟你的事,单纯简单,不必张扬。你同意吗?”

她希望两人之间若有往来的话,愈少人知道愈好。

“同意。”他的回答温和无比,完全让人猜不出她的这项要求令他感到生气或松了一口气。

“最后一点,如果我决定要走了,但愿我们可以笑着说再见。”

“我做得到。”

像顺利谈成了一笔生意般,她觉得两人没有大声呼喊出“成交”两字,然后击掌来个highfive一下实在可惜……才这么想着呢,就见他有动作了——

他伸手向她,她也笑着把右手举起,以为他要握手,没想到他把她的手掌轻轻包覆,不是为了握手,也不是为了击掌,他就只是,在她洁白的手背上,印下一个温暖的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