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议宣言
痹巧不等于没个性。
结婚不等于绝对幸福。
二十八岁未婚不等于老姑婆。
长那么大,从来不曾违逆过你们的心意,但是这次,我实在忍无可忍,不能再忍!
向来乖巧,并不代表我是个没个性、可以任人操纵的傀儡。我有思想、有感受,就因为我已二十八岁,所以适度的关怀我感怀在心,也尽可能依顺听从,但过度的介入──很抱歉,敬谢不敏了。
现今社会,离婚率都要直逼结婚率了,高唱不婚主义的人比比皆是,为什么非要我结婚不可?
结婚证书,并不代表是幸福保证书。就算我二十八岁又如何?我收入不差、工作稳定,只要没有妈妈的相亲逼迫,现在的我自得其乐,过得自在,没有任何有力的因素可以让我愿意冒险去赌上自己的自由。
尤其,那见鬼的、脑满肠肥的、老鼠眼加蒜头鼻配香肠嘴的四十岁欧吉桑是怎样?
我的相亲对象竟会沦落到这种条件?就算妈妈说对方是个稳重成熟、事业有成的男人又如何?!
对啦,他成熟,但四十岁实在是熟过头了;而且他之所以稳“重”,是因为身高才一百六十几,体重却高达八十公斤;加上他的年纪都这么大了,有点事业基础也是应该的,这应该也算是那仁兄的唯一优点,但──那都不敌视觉感受的惊恐。
出现这等肥滋滋的怪兽,让我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我不该再默默忍受,应该严正拒绝。
然而,妈妈似乎对我的意愿置若罔闻、视而不见,竟再三自作主张应允那怪兽的邀约,甚至还让他登堂入室等候,分明是对我赶鸭子上架!
温暖可爱的家被怪兽入侵了,妈妈还鬼附身似地猛把我跟人家送作堆,爸爸也闷声不吭,实在令我再也无法忍受,为了捍卫我自己的幸福,所以──
我走了,不要来找我。
不肖女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