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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人爱猜疑 第六章

作者:棠霜类别:言情小说

你为什么想娶我?

温穗心最想问向至龙这句话,但是她总是找不到好机会开口。

他为什么会想娶她呢?她一直反复思索,却越想越迷惘。

为什么是她?她的哪一点吸引了他?

他在工作成就上不断发光,而她还留在原地,好像永远也追不上他似的。

她好怕他们最后会因彼此的差距,走上渐行渐远的局面,直到最后,因为他认为她实在太不起眼,职场上有其他的女性更适合他,然后就决定不要她了。

她越来越感到不安。

坐在浴白旁发呆,满池的热气熏上她的眼、视线变得模模糊糊。

“笨蛋阿龙!”她低哑地骂他一句。

向至龙的脾气来得快、去得也快,怒气消了一点,察觉浴室里好久都没动静,只有水声哗哗作响,而穗心却一直没出来。

他主动走进去,就看到她坐在浴白旁边,表情像是要哭了,身上的衣服湿了一大片。

“穗心。”他叹息一声,走过去从后头抱住她。

他的拥抱令她备觉委屈,鼻头酸意一涌而上,沼水“啪”的一声掉了下来。

“我知道我现在这个样子很讨人厌……对不起,我不是故意要闹情绪的。”她抬手抹泪,眼泪却越掉越多,哭得抽抽噎噎。

“我也很抱歉,与你失约了。你今天晚上一定等得很难过、很不安。”他低下头将她搂得更紧,鼻尖深深埋进她因沾染浴室热气而潮湿的颈际,一下又一下地啄吻。

奇异的,他的搂抱与接触,抚平了她的情绪。

她闭上眼,享受他的拥抱,再睁开眼时,却突然惊呼一声。

“啊!糟了!水放太满了啦!”

她推开他站起来,赶忙去关掉水龙头,想也不想地就伸手探入浴白里试水温,结果又发出一声大叫。“唉呀!好烫哦!”

向至龙完全来不及阻止她,也来不及警告她水温太热,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她把自己的手“涮”成一只“红蹄膀”回来,在空中甩呀甩,甩得两人衣服全湿了。

“用本能生活会很危险的,你不知道吗?我该说你动作太快,还是反应太慢?”他拉着她的手到洗手台,用冷水冲淋。语气虽然颇有教训意味,眼神却不舍地看着她发红的小手。

她没有回嘴,乖乖地站在他旁边。

“你的手还好吗?会不会很痛?”他细心检视她的手,看看是否有烫伤。

“还好啦!不过这些热水怎么办?满满一池耶!”她有些罪恶感地看着冒热烟的池水,想起电视上“请节约用水”、“有水当思无水之苦”的宣传口号。

前几天才在电视新闻里听到,今年可能会有水荒。

“当然是等水凉一点再洗。难道你要我学你下水去,烫成一只‘白斩猪’上来,给你当消夜?”确定她的手没什么问题后,他带着她离开浴室。

“消夜?”咕噜一声,她的肚皮跟着问话一起应和。

“你晚上没吃饭?”他看着不好意思地模着胃的她。

“我等你等到忘了。”

“下次记得要照顾好自己。来吧,我们去弄个消夜,我也有点饿了。”他二话不说,拉着她进厨房,径自东翻西找。

“你会下厨?”天啊,原来他还有这一项优点,而她却一直不知道!

“你放心,我煮出来的东西,绝对会熟。”

她站在门边崇拜地看着他,当他拿出白酒、女乃油时,她讶异了一下。

“用这些东西?”她吞吞口水,几乎可以想像出食物的味道。

“留学那几年,有位美国同学的妈妈,曾教过我-些西菜的作法。我煮的东西还算差强人意,你等一下试试。”他说得谦虚,实际上却笑得好不得意。

然而,她却想到一些事。

“美国同学?是那位曾经跑来你家作客两次,有双绿眼的高大美女?”

“就是她。你记性真好!”

她当然记得清楚,当年他回国后,从美国一路追到他家的女孩,除了这一位,其他大多是华裔。

“是她让人印象深刻。”那女孩见着她的时候,总是用身高排挤矮不隆咚的她,故意站在她和向至龙之间。她不得不承认,绿眼美女跟向至龙站在一块儿,的确十分登对。还好,那女孩来了两趟之后,就莫名其妙地消失,不再出现了。事后她才从向妈妈那儿得知,是向至龙将她赶走的。

向至龙没有闻出她话里的酸味,只忙碌地检视着冰箱里的材料。

“虾仁、蛤蜊……太好了!你把这些东西都清洗过了?”

“因为在家没事啊,所以就剥剥虾壳打发时间喽!”

“穗心,来帮我洗这些东西。有这些现成的材料,马上就可以煮好了。”向至龙笑了笑,一面朝她招招手,一面拿锅开火。

他的大方态度,让她不得不压下心头冒泡泡的酸气,走到流理台前帮忙。

在两人极有默契的合作下,不一会儿,一大盘的白酒海鲜面即热腾腾的上桌。

“哇,好香哦!”温穗心兴奋地猛嗅面上的白热香气。

“快来吃吃看。”向至龙拿来两支叉子,分了一支给她。感染到她的情绪,他也觉得饥肠辘辘了。

接过叉子,她马上坐下来卷了一大团面,张大口就把面团往嘴里送。

“啊——好盎、好盎——”她口齿不清地嚷嚷,张大了嘴呼气,一手拼命地扇着嘴巴。

“面才刚上桌,当然好烫。你也等我拿盘子来,再一起慢慢吃嘛。”向至龙皱眉。她今晚已经被烫了两次了。

“不用了啦,好好吃哦!”好不容易吞下第一口面,她对着他手上的盘子随便挥挥手,表示不用,拿着叉子继续朝大盘子进攻,整张脸差点埋进面里去。

“喂,你不能全吃光,我也要吃啊!”眼见苗头不对,为防“江山”失守,向至龙也放弃将面盛至小盘子的念头,迅速拉过椅子挤到她旁边,伸出叉子开始抢攻面条。

两个人就着一个盘,共同分享美食,彼此嬉闹、互相喂食。

两人靠得紧紧的,她舌忝掉他手指上的汤汁,他吻掉她唇边的面条,有如幼儿般的游戏,却又黏蜜得教人脸红。

这一刻,幸福溢满整张餐桌,阴影也暂时退散。

***

李曼丽是公司身居要职的经理,如今生病住院,她的工作自然得由其他经理分别代劳。

“总经理明天就会回来,到时候,我们的担子应该就会减少一些。这几天真的不是人过的,操劳得不得了。”趁着休息时间,任恕德瘫在向至龙办公室里的小沙发上闭目养神。

“大小姐的身体还好吧?”向至龙端来两杯咖啡。

“医生说她是压力过大引起的神经性胃炎,要好好休养一段时间。再两天就可以出院了。”闻到香味,任恕德张开眼接过咖啡,喝了一口之后,感觉精神稍微提振了一些。

“你最近一下班就不见人影,跑去哪里了?整个公司的美眉都在传,你最近好像交了女朋友,都不太跟她们出去玩乐了,她们挺失望的。”向至龙也坐到沙发上,慢慢品尝咖啡。

“没有啊,下班后我只是绕个路去看看大小姐,乖乖的哪里也没去。我想她一个人住在医院里,可能很寂寞,所以去看看她,顺便帮她带点东西。”

向至龙没有说话,只是一径地瞧着他。

“这么看我做什么?对我有意思吗?很抱歉,我们不来电。”任恕德被瞧出一身鸡皮疙瘩,忍不住搓起手臂。

“你想太多了,我对你也没兴趣。”向至龙白了他一眼。“我记得你一向只对鲜女敕的新人下手,什么时候这么热心了?”

任恕德抓抓头,尴尬地笑笑。“我也不知道,一下班,就会不自觉地想往医院跑。她大概也觉得我很烦,每次见到我都没好脸色。”她躺在床上的虚弱模样,完完全全勾起他的软心肠,令他总是有意无意地担心她。

“你自找的。跟其他美眉甜言蜜语、打情骂俏的时候,嘴巴明明厉害得紧,哄得小姐们没一个不心花怒放,但在大小姐面前,讲出来的却净是不中听的话。要是我,我也不理你。”他想起任恕德说他上回一时失言,说大小姐坚强得像只蟑螂,让人家一直记恨到现在的话。

“我一看到她就会紧张,有时候甚至不知道该说什么话,心急之下就胡言乱语,我自己也无法控制。”任恕德一脸的苦恼。

“恭喜你,这是危险讯号。”向至龙一脸严肃地拍拍好友的肩膀。

“你这是过来人的经验谈?当年你跟你未婚妻相处时,也会这样?”任恕德像是找到了知己,双眼发亮地看着他。

“我没像你那么愚蠢。”他慢条斯理地又喝了一口咖啡。

任恕德像被打到,唇边的笑容倏地僵住,唇角微微一抽,随后又垂头丧气地低下头。“我看起来真的很蠢?我已经尽可能保持正常了。真奇怪,我跟她又不是才刚认识,之前对她这个人完全没感觉的啊。”

“人跟人之间的频率很奇怪,你完全不知道何时会跟某人的频率对上。有时候是第一次见面就一见钟情;有时候则是认识了很久,某天醒来后才发觉一切都不一样。反正,对一个女孩子有感觉的时候,就要好好把握,跟一个人对上频率的时机,不是说有就有的。”

“哗,没想到你这么感性。你就是这么找到你另一半的?”任恕德像是第一天才认识他,双眼从上到下仔细地打量他。

“我很幸运,很早就遇到我想要的女孩,更幸运的是,我算是近水楼台,老天从小就把她送来我身边当邻居。”提到穗心,就想到昨晚他和穗心两人像孩子似的共享一份面食,现在想起来,仍然觉得好笑。

“从小一起长大、认识一辈子的邻居,几乎就像兄弟姐妹一样,视诩熟透了,谈起恋爱还能有火花吗?”任恕德对青梅竹马式的恋情,颇感不可思议。

“虽然认识很久,谈恋爱毕竟还是不一样,你等于重新去认识对方这个人,甚至是对方的灵魂。”

“是这样……”任恕德受教地点点头。嗯,他得回去好好想一想向至龙提的这套“频率说”。

“我可不可以再问你一件事?”

“什么事?”向至龙喝完咖啡,打算站起身去洗杯子。

“你当初是怎么感应到你和你未婚妻的频率的?”

“因为某一天,我突然觉得她很笨、很碍眼、很需要人照顾,那时我就知道自己大概陷进去了。”向至龙耸耸肩。

“啊?”任恕德傻眼。

这种频率……不是应该要属于“不对盘”的那一类吗?这样还能让他领悟?

他不由得更加佩服眼前这位“频率说”专家。

***

温穗心一时无聊,走进向至龙的书房搜寻书柜,想挑几本书来看,无意中,在书柜上层找到几本厚厚的相簿。

她踮起脚尖,吃力地拿下来,一翻开相簿,一眼就看到了年幼的他与自己排排坐在家门口。照片中的她,低头捏着衣角玩,他则是恼怒地看她,像是很不认同她不配合的态度。

“哈,原来他以前也会嘟嘴。”她吃吃地笑起来。

看着照片中的小男孩渐渐长大、成熟,同样也在成长改变的她,则偶尔出现在他的岁月记忆里跑龙套。

只有他留学美国的那一段岁月中没有她的身影,出现在他身边的,是一群完全陌生的面孔。不过倒是有好几张她自己寄给他的生活照,混在其中。

直到最近三年,她又开始出现,而且次数频繁到几乎成为与他不相上下的主角之一。

小时候的事,她其实已忘得差不多,只记得曾跟他一起手牵手上下学,直到上了二年级,同学们开始取笑他们两个羞羞脸后,便没再牵过手,然后记忆就淡了。

一直到中学,她与他之间的记忆才又开始鲜明。

不过,好像都是不怎么美好的回忆。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她好像有了一个老是看她不顺眼的严厉管家公,而她总是觉得自己是个没药救的小蠢蛋。

不管是读书、运动、吃饭、睡觉,处处被他念、时时被他“电”,连他吃错药对她告白的那天,也不忘用刻薄卑电得她全身伤,就这么一路电到他出国读书才停上。

一页一页翻过相本,她突然发现,随着岁月的推进,他落在她身上的眼光,似乎越来越专注,越来越深邃。

然而,镜头里的她却总是偏着头兀自想着自己的事,不然就是对着镜头笑得灿烂,即使转头看着他,也只是不经意的对望而已。

突然之间,她的心浮起异样的感觉,似乎被照片里的他“电’’了一下,全身开始莫名发烫。

往日的点点滴滴,再度从记忆里翻出,经过时空的沉淀,似乎变得不一样了……

“你怎么这么笨?电线杆就那么粗的杵在你面前了,你还用额头跟它打招呼?”一个男孩粗鲁的抓起蹲在地上捂头痛哭的女孩,将她推到她哭笑不得的爸妈怀里。

“这一题我已经说过好几遍,你还写错?为了你的破数学,已经浪费了我整个晚上了你知不知道?你敢给我逃跑试试看!”男孩面河邡赤,吼得女孩害怕得缩起脖子,几乎要拔腿跑开。

“笨瓜,人家打球,你跑过去凑什么热闹?活该被球K昏!”男孩对着床上刚醒来的女孩大骂。为了抱她到健保室,他累得满头大汗、气喘如牛,打球都没这么累过。

“我又不是不回来,哭什么?丢脸死了!”男孩转开红红的双眼,头也不回地通过海关,准备登机,完全不理会身后哭得好丑的女孩。

“我快回去了,不准偷交男朋友。如果有的话,在我回去前赶快给我办理断交……”女孩的脸色青红交错,一字一字地读着手中那封男孩寄给她的航空信。

“穿新鞋磨破了脚,怎么不说一声?如果我没发现你走路姿势有问题,你是不是要跟我逛一整晚的夜市?”在昏暗的骑楼下,他蹲着检视她被他月兑去鞋子的脚,然后将鞋子塞在她怀里,拦腰一把抱起她,回头走向停车处。

“不会喝酒就不要喝,还敢跟我拼酒?先告诉你,我也喝多了,没办法送你回家,今晚你如果失身的话,不要怪我。”她闭着眼,茫茫然地感觉到他吃力地把她扔上床后,也醉倒在她旁边。结果,半夜时,她在半醉半醒之间主动吃了他。

想着想着,温穗心还是不禁蹙起眉头。

“好悲惨的岁月啊——”

那股莫名的悸动,来得快,去得也快,在一段又一段被电得乌青的岁月中,又无声无息地消失。

真是往事不堪回首。

***

“真可恶,阿龙那小子还不把我的女儿还回来!”温爸在客厅里坏脾气地吼着。

“是你的女儿自己跑掉的,人家又没有诱拐她。”温母慢条斯理地剥柳丁皮。

“我的女儿也是你的女儿,你不想她吗?”温爸皱眉。

“自己的女儿,自己不想,还有谁会想?我只是要你分清楚青红皂白而已,人家阿龙又没做错事。”

“唉!女儿一直没回来,怪想她的。果然是女大不中留,我都还没把水泼出去,她就留不住了。”温爸满脸落寞地托着腮。

“老头,要不要叫穗心回来呀?他们两个孩子虽然都大了,而且也订了婚,但我总觉得这样还是不太好。万一人家亲家觉得穗心这样太随便,对她有了坏印象怎么办?我怕她将来嫁入向家后会受委屈。”温母想到往后的日子,多少有点担心。

“我的女儿最乖巧、最自爱,谁敢嫌她?”温爸大嗓门地夸耀看自家的瓜说瓜甜。

“话不是这么说。穗心一直不肯结婚,她想当老小姐的话,我们可以养到她高兴,可是也不好将人家孩子的终身大事一块儿拖住啊。阿龙是向家的独子,事业有成,又到了适婚年龄,人家向家嘴上不说,心里也会发急吧?我们要将心比心,不能太自私。”

“嗯……这倒是。”

“我想,我们还是快快把穗心叫回来,好好跟她谈一谈。如果是那两个孩子之间有问题的话,也该叫他们好好解决。这样拖着不是办法,逼孩子结婚也不行。如果穗心真的不想嫁给阿龙,我看这件婚事就这么算了啦。”温母毕竟还是向着自己的女儿。

当初要不是因为结婚的事情闹得不愉快,穗心也不会跷家跑掉。

“可是,穗心要是放弃了阿龙这么优秀的孩子,将来她还能找到这么好的对象吗?过了这个村,就不一定找得到下个店耶。”

“你要你的女儿嫁给村还是嫁给店啊?穗心的幸福最重要。”

“是啦、是啦,你……你别生气。”温母难得火大,温父马上陪起笑脸。

“不然这样,我们好好劝穗心回来。如果她不回来的话,我们就亲自去领她回家,咱们一家三口好好谈一谈。到时,她愿不愿意嫁给阿龙,我们都随她的意,不逼她,好不好?”

“这还差不多。”温母这才缓和了表情,浮起稍感满意的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