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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一把钥匙 第二章

作者:沈曼奴类别:言情小说

我抱着我疼爱的小猫“喵呜”,学姊的贵宾狗“王子”跟在脚边,等待着电梯下来。

我和一个我们学校夜间部毕业的学姊,合租号称中市规画得最好的国宅——“光莒新城”中的一间公寓。

扁莒新城当初是配给退伍军人居住,建材、坪数还依军人的阶级有所分别。听学姊说我们这栋公寓属于“将军级”,是最好的。

这栋公寓高十五楼,每楼有两户。顶楼是空中花园,我住在十四楼。公寓里有四房两厅两卫,不过房东将套房锁住,偶尔南下,他们则住进套房。房东是退伍将领,目前住在台北,每个月我们必须将房租汇寄上去。

两年前搬出校舍,爸妈来台中陪我找房子。当时公寓里还有四个学姊,合住两间房,余一间面东、可俯望孔庙的房间要出租,房租三千五,厨房用具齐全,客厅有冷气、有电视,非常舒适的一层公寓。我嫌房租太贵,但爸妈非常中意这里的环境;他们不希望我去住一般学生租的顶楼加盖、木材隔间的小地方。他们和学姊谈妥,便要我住进来。

连着两年契约到期时,房东都酝酿涨价。前年让他得逞,我个人的房租高达四千。但去年相继有两名学姊出嫁,公寓里只剩三人,我们以房东涨价我们就搬为要胁,使房东今年维持一层公寓月租一万二。而四千元还只是房租而已,并不包括水电费;再加上公寓的管理费,每个月实付的金额大约四千五。在学生里我租的房子算是高级住宅,房租也特高!

每年寒暑假都有想过要搬家,但好日子过惯了,外面出租的房间我都看不上眼,只好依旧窝在这层有家的味道的公寓。

巴年长我数岁的几名学姊都不熟。只要她们在宿舍里,我就一个人待在房里,除非她们都不在,我才会在外头活动。

上学期还有两名室友,暑假过后,却只剩下一位学姊。她说另外一名室友自动离开,房租会付到契约到期为止,要我不用担心。我心底明白大概是怎么一回事。这两名学姊原是挚友,两人好得不得了,像王子就是她们两人合买的小狈。但上学期期末就常常听到她们在争吵,有一次甚至还打起架来,原来是其中一个抢了另一个的男朋友。

女人的友情真的很脆弱,一碰到爱情这回事就会“破功”!

王子舌忝着我的脚指头,我踢开它,要它离我远一点。

我讨厌名种狗!

王子长得比一般贵宾犬还大一点,我觉得它可能是贵宾犬和马尔济斯的混种。

我讨厌这种宠物狗的原因,是因为我觉得它们的骨头实在很贱!它们生来似乎就该受宠爱,它们不知道狗有保护主人、看家的职责,它们只负责取悦人。所以说它们的日子过得比一般土狗、流浪狗好,有的甚至还比人尊贵。所以我讨厌王子!

本来王子过得怎么样不干我的事,学姊们轮流照顾它。但学姊拆伙后,它跟着也被打入冷宫,几乎整个暑假被关在阳台,没有洗过澡。我看不过去,带喵呜下楼玩的时候也会让它跟。

奇怪的是,在这之前它就很黏我。今年初学姊买它回来后,它见到我就猛摇尾巴,老爱跟着我。可是我打心底讨厌它,它让我想起花蝴蝶姜美祯。

我承认我嫉妒受人欢迎的姜美祯,但实际原因还不仅于此。她常常会来我身边咬耳根数落某人的不是;当我听信她的话,跟着讨厌那个人时,却又惊见她正与该人有说有笑。我最受不了这种两面人了!

没和她撕破脸过,是龚信文的勤。他也看不惯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姜美祯,但他说社会上人人都这样,我们反倒该跟她多学点。我想想他说的有理,但逢迎各人喜好的事我做不来;最多我只和姜美祯维持死党的关系。

被我抱在怀里的喵呜却和王子有天壤之别的遭遇。喵呜还小得只一个掌心就捧得住的时候被我捡到。在别人眼里它只是一只野猫,黑绿交错的毛色、尖锐发亮的绿色猫眼,在在透露着叛逆不羁的野性,这也是我喜欢它的缘故,我觉得它跟我很相像。

原本只打算照顾它几天,所以喵呜喵呜地叫它,久而久之喵呜就成了它的名。起先放假回家时,我会把喵呜托给龚信文照顾,现在则放它出外自己觅食。第一次将它留在门外时,我以为它再也不会回来了,没想到它承认我是它的主人,竟蹲坐在公寓楼下等着我,我当然又更宠它了!

显然对于王子和喵呜我也有阶级之分,与那些崇拜名种猫狗的人是五十步笑百步。但是我高兴,我喜欢与人背道而行!

电梯在十四楼停了好久,现在终于开始往下降。

我觉得奇怪,这时候学姊应该不在家,住在对门的殷女乃女乃也好久没遇见她了,会是谁从十四楼下来?

电梯门一开,我被电梯里的景象给吓住了!

虽说电视、电影里,男女拥吻的画面早看过无数次了,但这么近距离观看一男一女热烈亲吻的画面,实在撼动人心!

女子穿着连身窄裙,闭着眼猛吸吮男子的唇,面容有些扭曲,十分专注地挑逗着男方。

男方则以同等的热情回应着她,双手在她背后游移。两道躯体紧紧纠缠在一起,好似有多少难以言喻的欲火在体内炽烧着,看得我也跟着脸红心跳!

背里的喵呜,不喜欢被我抱得过紧而喵了两声。我才回过神,放松自己。

而还在对吻的两人,依然不受打扰。男子则伸出手,按下电梯的CLOSE键,电梯门在我面前缓缓合上。

脚前的王子却突然尖声哀号!原来它被电梯夹住了。幸好电梯夹到它后,又自动开启,只是电梯里缠绵的气氛尽失,两道人影这才分开。

女子不悦地瞪了我一眼,我自然也没好气地回瞪她。本来嘛!打扰到他们我是有点过意不去,但电梯是大家共用,她没有资格埋怨我!

女子故作妩媚的嘟嘴,算是不跟我计较。只是她不知道她嘴巴上的唇色已经掉了大半,双色嘴唇看起来有点滑稽。

她一手搭在男子的肩上,眉眼都在巧笑,“你真的不送我?”

巴姜美祯甜得腻人的嗓音如出一辙,我这才知道原来美女都是这种声音。

“我还有事要做。”男子握在她腰间的手使了一下力,要她离开。

女子不开心地跺了一下脚。走出电梯经过我身边时,手肘刻意顶了我一下。我的反应慢了一拍,只来得及在她身后空踢一脚出气!

必过头,看到男子一边以面纸拭去唇上沾染到的口红,一边还挂着浅笑看着我。我撇开头不看他。

当我准备按楼数时,他刚好也伸出手。当我看到两人的手指同时聚集于十四楼的按键上时,愣了一下。

他的指尖轻倚着我的指尖,十四楼的按键发亮。我如烫着一般缩回手,移到电梯的左后角。

我发现他很高!身材比例很好。他两手插进裤袋,平视前方,没什么表情。

我低着头,吊起眼珠,偷偷打量他的五宫。

老天!他真的很帅!本来以为章翰郎已属上上之貌;现在一看这人,反而觉得章翰郎过于孩子气。他的眉宇之间镶了点傲气,但不逼人;眼神温和、唇线轻抿,感觉上白领阶级大概就是这样。

我想我现在一定是一副贼模样。我记得有一次和姜美祯、龚信文一起去逛夜市,有一名骑着摩托车、身后还载着女友的男生一见着姜美祯时,两眼直发亮;眼珠子跟着姜美祯的身影斜到一方,甚至还回头频频望着她的背影。那样子实在有够难看!

绑来走在路上,我发觉人与人之间一直在互相打量。优秀的人聚集了大家的目光,劣等的人则令人不愿再看第二眼。世人因美丑胖瘦而有不相同的待遇,实在很不公平。

我也爱看陌生的迷人男子,但绝不迷恋;主因是我有自知之明,那么优异的人种眼光不会低到看上我这种人!

我长得不丑,当然也不漂亮,勉强还可以挤入中等美女之林。留着耳下三公分的学生头;眼睛不大不小、鼻子不扁不挺;走在路上不会让人嫌碍眼,但也不会有人在擦肩而过后,还频回头看我!

喜欢上俊帅的章翰郎则是意外。可是我仍有自知之明,不曾奢望他会来追求我。

我必须强调,我是有自知之明,不是自卑!

移开停在他身上的目光,惊见王子竟然一直围在他脚边讨好他!

所以我说宠物狗是贱骨头!一点个性也没有。

男子没有询问我的意见,迳自抱起王子。

我翻翻白眼,看到电梯已升到八楼。心里觉得有点奇怪,他也上十四楼,难道他搬进对门?原来住在我们对面的殷女乃女乃呢?

我轻抚喵呜的脸颊。抱着王子的他却突然“啊!”的一声,急急地放下王子。

喔哦——麻烦来了!王子竟然在他身上撒尿!真不知道这是一条什么狗,竟会尿在人身上。只是,刚才在外头散步时,它就如厕过了,怎么还会有这种举动?

也许男子身上有别只狗的味道。宠物狗讨好人拿手,吃起醋来也拿手。

狈尿的骚味传来我这方,我掩鼻。

男子平举两手,看着绵衬衫、西装、长裤直流而下的湿溃,那莫可奈何的表情惹得我笑。

他闻声回头看我,“狗是你的?”

看来他想找人为他被糟蹋的衣服负责。

“不是。”我否认。而且王子本来就不是我的狗。

王子却在此时窝到我脚边。我气它拆我的台,用力踢了它后腿边一下,它不敢喊痛,垂着头缩在角落。

“可是它跟着你!”他皱着眉,好像责怪我虐待动物似的。

电梯终于抵达十四楼。我双眉一扬,跨步走出,说道:“是你自己要抱它的!怪谁?”

而且我下午丢掉的几百块,已使我的经济陷入拮据了,哪还拿得出钱把他的衣服送洗?

他跟着也走出来,奸像还想说些什么。不过我没理他,我以最快速度打开家门。入门后迅速锁上门,将一脸无奈的他隔离在门外!

我于将近七点的时候,抵达话剧社聚会的麦当劳。社长告诉我龚信文在六点半左右就离开了,因为他还得去补习。

当下我有一鼓气没处发作!我气他竟然抛下我一个人单独面对这一群和我不和的人!

我可以转身离开的,但我却留下来了。因为章翰郎会来……

我发觉为了章翰郎,我愈来愈没个性了。

章翰郎在八点多来到聚会场所,马上使得现场气氛更加沸腾。我可以轻易的看出有几位学妹也在爱慕着他,因为她们看他的方式和我看他的方式一模一样——眼神里泛着痴迷!

一直觉得,看一个人要看他的眼睛,悲伤、快乐、痛苦、仰慕、厌恶都看他的眼睛。

原以为我也可以自章翰郎的眼中看出他对我的感觉……但是没有办法,我没有法子从他的眼中读出任何东西。

因为,当我看着他的眼,我便无法思考!

自他来后,我才捡回我的魂魄似的,和大家一起嬉闹。这才发觉,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和姜美祯一样,已经扮着两面人的角色了!

也就是说,我明明已打心底讨厌话剧社这群人的嘴脸,却为了一个他,我放弃我的坚持,而和这群人搅和在一起!

我讨厌这样的自己,可是我却喜欢他……

稗死了言不由衷的自己,却又爱死了他欣赏我犀利言词的目光!

自从喜欢上他后,我常常会怀疑我究竟在干什么!

像现在,我根本不需要在这里口沫横飞,只为博君一笑。按照我以前的生活方式,我应该舒舒服服的躺在床上,左手边是一大叠漫画、小说,右手边则摆着一堆零食,任自己由着故事情节哭哭笑笑!

我真的很怀念以前的日子!当时候的我,不在意任何人的眼光,过得十分自在;日子里只为书中情节而悲而喜。

如今我却看不下任何书。

我只是一直的想他、想他、想他!想他浅笑的模样、想他在阳光下奔跑时散发的光芒,想他的一言一语……

喜欢一个人真的很苦!

聚会在十点半时终于宣告结束。有不少人相约一同走到公车总站搭车回家,有一些骑摩托车的学长、学姊则载着顺路的学弟妹同行。

最后,如我所料,只余我和章翰郎必须走路回家。

我们的方向相同,可以一起沿着学校前的道路,经过百货公司直到交叉路口,再各自往左、往右回去各自的宿舍。

有一个学姊在发动摩托车前还一直叮咛他要送我回家。我看着他,他一脸为难。

向学姊道再见后,我们启步走回学校。

“今天晚上真的挺愉快的,不知道以后大家还能不能像这样聚在一起。”章翰郎在我专心望着两人并行而映在地上的影子时,突然说道。

我迟了几秒,才完全吸收他的话。“听起来好像话剧社要倒了似的。”

“没有啦!”他急忙解释:“我的意思是,以后我不太有时间再到话剧社了。”

“为什么?”如果他不去话剧社,我也省得再见那群聒噪的学妹;可是如此一来,我和他之间的交集将愈来愈少。

“学长介绍我入桌球校队,不过真正的原因是我对戏剧并不是很有兴趣;而且你知道,我完全不会演戏。”

这倒是真的。当初他会进来话剧社是由于社里缺男角色,而这届的副社长和他同班,硬是将他拉来饰剧中一角。而演戏这回事,我觉得天分很重要,章翰郎则没有演戏的天分。当他念起台词时,面孔僵得像雕像;一上台则像根会走动的木头似的在台上晃来晃去。看他演戏会让我觉得实在糟蹋了剧本!

“不会演戏有什么关系?”我笑着转头看着他的侧脸,“你有舞台FACE,光站在台上,就迷死不少女生了。”

这话也是真的。像演艺界里,还不是长相第一,实力第二?章翰郎虽然演技不佳,但每回参与公演,他都能得到非常讨好的角色,很多女学生都喜欢看他!

他转头看我,“你不要这样说,我从来不觉得我长得好看。”

我耸耸肩,不想挑明的夸他。我相信他对自己的外貌自有某种程度的自信。

“我听乙班的人说,电资科好像来了一个很不错的男老师。”章翰郎说。

我想他转移话题的原因,大概还是不习惯和我聊及彼此的切身问题吧!

而我,我居然也不太希望更进一步了解他;怕真正的他,并不是我想像的那样、并不是我真正喜欢的章翰郎!

说穿了,我竟只是将他塑造成心中所勾勒出来的白马王子——原来我和男友一个换过一个的姜美祯一样幼稚……

我不禁怀疑起我是不是真的喜欢他……

我喜欢这种怀疑,因为这可使我不再一劲儿的将感情释予他;说不定还可以收回已释出的情感,不再一劲儿只想对他好、只计画着在某个地方能遇见他!

但怀疑终究只是怀疑,我知道自己依然深陷情沼。

“连你也听说了?这个老师真这么厉害?才刚来学校就名声大噪。”下午姜美祯也提到这名新来的老师,这会儿连他也提起。学校里每学期进进出出的老师不少,大家并未特别去注意,这名老师竟可以引起话题,我心中不禁也升起小小的好奇。

“这个老师虽然属于电资科的教授,可是他在电资科好像只教一班,而在我们科里则教你们班和隔壁班。”章翰郎说出他所得到的讯息,“昨天他上隔壁班的课,引起不小颁动,下课时我们班的女生都跑去教师休息室看他!”

“我没有听说他也有教三乙。”我皱了皱眉,仍不相信这名老师会好到哪去!大概是这几年和几名老师屡生龃龉,我对老师已没有好感!何况这新来的老师教的还是电脑——我和电脑天生有仇!“他教得怎么样?”

“听三乙的人说,他教得很生动!而且他还要重新建立他们对电脑的基本概念。”章翰郎神情有点羡慕,“怎么好老师都在你们乙班?”

柄贸科五专部每年级有甲、乙两班,管理教官不同、任教老师不同,常常形成两班互相竞争的局面。

“哪有?哪有好老师在我们乙班?”待在这所学校进入第四个年头,我还没真正见识到什么叫好老师。

“不胜枚举哪!像专业科目国贸理论,我们就很羡慕你们的老师!”

“天哪!”我做出头痛的模样,“那个‘阿嬷’五十分钟的课,有四十五分钟在抄黑板,五分钟在休息,有什么好羡慕的?”

“因为你们考试念念考古题就能轻松PASS;哪像我们的国贸老师,考试题目有够难的!”

我笑着看他,不再回话。光这点我和他的理念便完全不同。他和时下的学生一样,觉得上课轻松、考试简单,以及没有点名习惯的老师就是所谓的好老师。我的要求却不一样,我希望老师除了正课要有一套生动的教法外,还能辅导学生有正确的生活观念——我还没遇过这种老师。

渐渐走近学校,我们愈趋沉默。

报信文曾问过我期望一个怎样的男友。姜美祯说她要一个永远都有说不完话的男友;我则回答,我想要一个即使面对面没有话说,也不会觉得尴尬的男友。

不是吗?现代人太害怕无语的空隙。一旦空气静下来,就急着找话题,企图维持气氛的热络。而情人分手,排名第一的理由是“个性不合”,排名第二的理由则是“没话说”!

我想要个即使没话说也能心灵相通的男友!

而和章翰郎如此沉默的走在一起,我既不觉得尴尬,也不担心这种没话说的情境;当然,更没有觉得和他心灵相通……

我愈来愈不相信我居然已喜欢他一年了……

“学姊……”他突然低唤。

“嗯?”

“我不是叫你啦!”他两只手在胸前摇了摇,“我是想说,刚才学姊……要我送你回家……”

原来是这件事。这个话题似乎有点敏感。“嗯,怎样?”

“我想,你可不可以自己回家……”他说得有点愧疚。

从刚才他为难的神色,我早已料到他的想法。所以此刻我能够率性的拍他的肩膀,“我本来就打算自己走回去了。因为能送我回家的人,必须是个特别的人;而你,还没有那种资格!”

他可爱的皱鼻,“我也是。我还没遇到让我愿意送她回家的女孩!”

“这样最好!”我也跟着皱鼻。

我们停在十字路口,往右是我住所的方向。

“那么……”他侧着头准备道再见。

“等一下!”我突然想起件事,“你有没有留着去年你和学妹们合演的剧本?”

他想了一下,“应该有吧!你要干嘛?”

“能不能借我?期中考后的英文话剧比赛,我想从那个故事改编过来。”

每学年话剧社都会让二年级的社员自办一场鲍演;到目前为止,仍是我和龚信文合演的“海水正蓝”最具水准。而去年章翰郎他们演出的剧本,是由一位已毕业的学姊撰写,情节不错,不过被他们演得很糟!

“我回去找找看,改天拿给你。”

“麻烦你了。”我退后两步,举起手,“拜拜!”

“再见。”他点一下头,趁着绿灯,跑过马路。

我看着他的背影,心中的怅然油然生起。没有人知道性情坚毅的我其实是多愁善感的;诚如我也未试着去了解过花蝴蝶姜美祯的心中,是否是脆弱且易伤的。

转过身,我跨步走向光莒新城。

绕过这个路口,便进入住宅区。和学校附近的繁华相比,这里寂静得有点夸张。

路灯黯然,我的影子透着微弱的月光,拖得长长的。那种一个人漫步在孤寂黑夜中的感觉,有点凄美、有些伤感。

我时常藉着这种感觉酝酿泪水。我觉得眼泪真的是一种很好的发泄工具。

可是现在我却不想哭,因为实在没什么值得哭泣的!

我有点气自己现在不知在干什么?!只是喜欢一个人罢了,为什么非得弄得惊逃诏地的才行?似乎在下意识里,我期待着和小说一样轰轰烈烈的爱情!

凭我如此平凡的人呵!

原来我和所有我以为幼稚的女孩一样,梦想着有一天能飞上枝头。

我……我讨厌这样的自己!

人活着,究竟是为了什么?

我曾经很认真的向姜美祯、龚信文提出这个问题。姜美祯说她活着就是要迷昏所有男人,以及不断的谈恋爱。龚信文则说人活着,大概就是等着吃三餐吧?!

我问得很认真,他们却答得很敷衍。

身为一个学生,每天固定一个时间起床、到达学校、和同学聊着千古不变的话题,然后回家、做做日常杂事……日复一日,过着同样的日子……日复一日,觉得生活除了无聊就是无聊!而充实,何谓充实的生活?每个人一逃邺十四小时一样在过,为何有人蹉跎,有人则让时间过得实实在在?这之间的差别从何定义?

想……想谈恋爱……谈恋爱以后,类似这样的疑惑,是不是就会减少?

我笑自己神经!姜美祯他们可能会笑我想男人想疯了!

停在公寓大楼前,我掏出钥匙要打开一楼大门。一边将钥匙对准锁孔,一边心想——谈恋爱?连个对象都没有,还想……

我还没扭转钥匙,大门却被打开了。我仰起头,脑中轰隆一响……

下午被王子撒泡尿在衣服上的男子站在电梯前,是他帮我开的门。

而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一时傻住。我只不过是仰起头,与他目光相遇……

唉!想男人想疯了?

电梯门开,我和他走进电梯,这回我不再伸手去按楼号。

“你还在念书吧?”他开口和我闲聊,“附近专校的学生?”

“我在工作了!”我撒谎,好玩嘛!

他一脸不信,不过没进一步问。只是又道:“怎么这么晚回来?”

我不喜欢陌生人以关心的口吻问这种问题。“你还不是一样,这么晚还站在这里?”

他扯了扯嘴角,对于碰我的钉子似乎觉得有点不可思议。

“我拿衣服去送洗。”他故意提起下午那件事。

“骗谁?洗衣店会营业到这么晚?”这下我对我的态度也有些讶异。我很少在初识的人面前表现出这么真的自己。

他却笑了起来,那笑容是会炫惑人的。“我先拿去送洗,然后又到朋友那里聊聊,所以现在才会站在这里。”

“你干嘛跟我报告你的行踪?”我双手抱在胸前,不以为然的道。

“大概是因为刚才我问起你的行踪吧!”他倒答得有板有眼。

我看了他一眼,没话可以再和他扯下去。

他却又说道:“洗衣店老板告诉我,衣服不一定洗得干净,怎么办?”

“骗谁?沾在衣服上的狗屎都洗得起来了,与水相溶的尿会洗不起来?”反正先前也没多淑女过,讲话能多粗俗就多粗俗。我还是头一次遇到能让我这么爽快开口的人,在他面前我没打算保持什么形象。

他又笑了,对我的话完全不以为忤。“你真的在工作了?你和别人说话都是这样的吗?”

我想他大概是给我一个说实话的机会。但我若说了实话,不就自首先前我说的是假话?“我很老了,你看不出来吗,而且我没受过什么教育,朋友间都是这么说话的;我以为你也是。”他才不是我这类没教养的人咧!下午他穿着西装,气质昂然而优雅;现在他穿着一件淡褐色的休闲服与米白色的休闲长裤,有着十分迷人的帅气。可是我却故意贬低他,看他会有何反应。

他的表情却没有任何变化。“你很老了?我以为你才十六、七岁。”

他盯着我的脸看,好像想扫描出我脸上是否有代表上了年纪的皱纹。但他的眼神同时揪住了我的心,我心惊地撇开头,微怒道:“你老人家怎么这么多话!”

“我多话?”他无辜的反指着自己。不过我知道比较伤他心的是“老人家”这三个字。

“有够多话!”

电梯终于抵达十四楼,我以快速走出电梯来表达与他说话的不耐烦!

转动钥匙打开公寓大门时,我却回头问亦在开锁的他,“喂!本来住我们对面的不是一个殷女乃女乃吗?她搬走了?”

他脸一沉,“她是我姑婆。一个半月前去世了。”

“啊……”殷女乃女乃看起来一向十分健朗的,怎么会突然……我打开门,但没有举步入屋。我又问他,“殷女乃女乃养的狗呢?”

我想他现在一定在心里嘀咕:这女孩还不是一样很多话!

他咧嘴一笑,“‘威利’在里头,你要不要见见它?”

我摇摇头。原来他养着威利,身上有威利的味道,王子才会在他身上撒尿。

“喂!”当我转身入内时,换他唤住了我。他说:“我们会再见面。”

他语中的笃定令我心中一悸。我踢掉脚上的鞋子,满不在乎的说:“住对门本来就会常常再见面的,有什么了不起?”

我合上门,上了锁,两手伏在门边,唇边却忍不住地浅笑。

我不知道我在笑什么。我在开心吗?有点滑稽!

我转身走入房间,喵呜立刻跑来我的脚边和我打招呼。我打开收音机,拿起床边的毛线球与喵呜玩着。电台里传出一女性歌手的歌声——

因为我的心我的心

注定我这一生必须在你的剧本里卖命的哭泣

囚为我的心我的心

注定我这一生必须在恋人堆里可怜的孤立

我如被捅中心事般坐正起来,立刻将收音机关掉。

甭寂……不论身置何处,我都有被孤立的感觉……

在恋人堆里,可怜的孤立?这些歌词是预言吗?近来我的确有这种感觉……

站起身,我走到书桌前,模模桌上的课表,然后反身将自己狠狠地甩到床上!

喵呜很习惯我这个动作了,当我躺在床上后,它会过来舌忝我的脸。

眯着眼看天花板上的日光灯,我想起章翰郎所说的,他还没遇到让他想送她回家的女孩……有一天会吧!有一天,他会遇见令他心动的女孩的。

没有奢求过他会来追我,但希望在我毕业前,他别和任何女孩子交往。现在,我却不确定了,或许他身旁有个女友,会让我早点死心。

可是,我到底为什么会喜欢上他呢?

当自己觉得喜欢上某个人时,有两种原因。一种是情不自禁的喜欢——当两人相遇时,打心底升起了一抹就是他的迷恋!另一种,则是有目的的喜欢。比如说为了想谈恋爱、或是想结婚,而开始注意着周边的人,发掘自己可以喜欢的对象。后者所代表的喜欢,包括了感情之外对于现实的衡量。

而我对章翰郎,是属于哪一种喜欢呢?是情不自禁,或是为了想谈恋爱而喜欢他呢?

想谈恋爱……脑海里随时都是这个念头。

想有个男友……因为他可以送我回家!

我侧过身子,与喵呜摩挲着双颊,如祈愿般的自言自语:“喵呜,等到明天醒来,能不能不要那么费心的去喜欢一个人,而是有个人好喜欢、好喜欢我……”

有一滴泪自眼角滑落,隐没在发际。

甭单的面对自己真的很可怕。

所以我渴望谈恋爱,渴望……渴望有个疼我、陪我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