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底下,有一种女人的执着力最叫人害怕,那就是——不怕死的女人!
偏偏他的好搭档,童晚,就是这种类型的女人。
许哲嗣背扛着沉重的摄影机,走在崎岖颠簸的山间小路,热汗淋漓,尽避心里吶喊着千百万个不愿意,但就是拗不过眼前这个娇小执拗的女人。
他深深相信他一定是上辈子盖庙不小心压死了她,所以这辈子才会这样做牛做马地跟着她上山下海,奔波劳碌,苦命啊。
“喂,我说精力旺盛、敬业精神台湾第一的童晚小姐,我们休息一下好不好?我快不行了。”许哲嗣哀求,他再不停下来歇歇脚、喝口水,他发誓他会当场暴毙给她看。
“不行啦,太阳快下山了,我们必须在天黑之前到达夜火村才行。”脚踩着高跟鞋,身着名牌套装的童晚继续前进,丝毫没有休息的打算。“你看我,穿著高跟鞋都没喊脚酸了,你怎么这么容易就嫌累?”
“妳来扛这台摄影机走走看就知道累不累了。”他不平道。
童晚停下脚步,回身拍拍许哲嗣的肩,一副老成的口吻。“哲嗣大哥,你这样不行哦,体力这么差,以后结婚会影响老婆的幸福啦。”
“喂喂,妳这是一个未婚女子该讲的话吗?”许哲嗣的脸竟然红了起来。
童晚后知后觉,没注意到许哲嗣微窘的模样,仍径自说道:“我这是忠告!所谓忠告你懂不懂?就是良心的建议嘛,所以喽,你还是趁现在多练练身体,以后才不会﹃怨叹”啦。”她以不标准的闽南语强调。
许哲嗣翻翻白眼,觉得自己似乎有理说不清了,反正一切按往例——她说了算!千万别和她争辩。
童晚看着他,总算还有点良心地说:“不然这样好了,机器我们轮流扛……”她伸手就要拿他的摄影机。
许哲嗣立刻紧紧护住他赖以维生的宝贝。“算了吧,万一妳把机器给摔坏,回公司我就要赔到月兑裤子了。”
童晚吐吐舌头,笑了出来。“机器可以摔,裤子可别乱月兑,小心以后你的老婆会哭哦。”
她果然没有未婚女子该有的矜持与自觉!许哲嗣想着,她直接的玩笑话总是能说得令他不知道该怎么接话才好……好吧,他承认,在她面前他常觉得自己像个笨蛋,不但嘴笨,连脑袋都是浆糊。在别人眼中,他和童晚或许是台内公认的好搭档,但其实说穿了,只是摄影组里实在没有人像他这样被她克得死死的,甘愿陪她上天下海发神经。唉……
童晚看看手表,走到路旁的石头上坐下。“好吧,我们休息五分钟,可是说好了,就五分钟哦。”她汗湿的黑色发丝黏在白皙的颊上,看来也是流了不少汗。
许哲嗣放下机器,挑了她身旁的另一块大石头坐下,喝口水。“虽然妳才刚被降职处分不久,但是妳也不用为了要咸鱼翻身这样拚命吧,难得有个可以休息的日子,也不懂得好好把握。”
童晚因先前在联机报导风灾新闻时,忍不住犯下在镜头前情绪失控的严重错误而遭到处分。虽说当天她的痛哭流涕意外换来了高收视率,但却无法获得上级长官的认同,长官认为她有失记者的身分素养及损害公司新闻台的专业形象,所以严重处分!
为此,她还意志消沉了好一阵子,不过她终究是个乐天派,所以很快又找回了奋斗的目标。
“我才不是为了咸鱼翻身呢。”童晚一脸认真地强调。“我是为了拿我的普立兹奖,这是我从小到大的梦想。”
“普立兹?噗……”许哲嗣忍不住噗声笑出。“我想妳要说的是台湾金钟奖吧!”
“不管什么奖,总之,这次的企划我有绝对的信心,只要让我们找到了夜火村,我就有自信做出一篇史上超强无敌的专题报导。”
“单凭一封读者来信?妳就能这么笃定?”
“当然,因为我已经查资料证实过了。”童晚从背包里拿出一迭资料。
前几天,她接到一封观众来信,信中提到在此深山里有一个几乎已被世人遗忘的部族村落,在那里有个从小被黑熊养大的孩子,这讯息当然引起了她一探究竟的好奇心。
“这一带山区确实有个夜火村,他们是台湾原始山地部落的一支,现今全族人口只剩七百多人,加上他们很少跟外界联系,年轻子孙也几乎没有到平地城市谋职工作,一切自给自足,所以一般人很少听过他们。至于那个传说中被黑熊养大的小阿,嗯……资料当然是查不到啦,所以就等待我们去发掘喽!”
“妳还真有冲劲。”他打了个大呵欠。
“那当然,我可是专业记者耶。”她斗志高昂,一副磨刀霍霍的模样。“你难道不觉得这种题材很炫吗?你想想嘛,以前我们只听过国外有那种被猩猩养大的泰山,或是被野狼养大的狼少女,却没想到在台湾真的也有这种例子,黑熊耶……嗯,果然是台湾特产!”
“我看妳是电影看太多了。”
他还是兴趣缺缺,但她依旧兴致勃勃。
“你难道不会去想,这个人为什么会这样在山里被养大?也许在他身上会有一段感人的身世也说不定哦。”她想象道。
他摇头,忍不住泼她冷水。“如果这个人真的是被动物养大的,妳期望谁来告诉妳他感人的身世?黑熊吗?”
童晚思索了下,仍不放弃。“我是记者,这正是考验我专业能力的时候。”
“妳真的打算采访黑熊”他真要被她彻底打败了。
“当然不是,谁那么蠢!”她皱眉抗议。“我当然会用别的方法啊。”
许哲嗣点点头,不再多言,反正按往例——她说了就算!也许以她的“敬业精神”,她还会连带访问山里的小鹿啊、猫头鹰之类的“邻居”吧。
童晚看手表,又抬头望天空。此时,天色已明显阴沉下来,原本晴蓝的天,不知何时被一层厚厚的黑云给霸占。
“喂喂,我们被乌云罩顶了,赶快,可能要下雨了。”她拍拍他,连忙跳起来整装赶路。
“什么乌云罩顶?听起来怪不吉利的。”许哲嗣咕哝着,只能扛起机器继续朝深山前进。
他们两人随着曲折的山径弯来绕去,越来越寸步难行,小路旁杂草丛生,几乎要将两人淹没。
倏地——啪嚓!一个怪声乍响,接着便是许哲嗣的高分贝哀叫。
“啊!SHIT!”许哲嗣粗咒,吓了童晚一跳。
“怎么了?”
“我……我的脚……”
童晚朝下一看,忍不住倒抽口气。“这……这……”她吃惊,瞪大眼。
许哲嗣的脚正被一个锯齿状的捕兽器给狠狠夹住,动弹不得。
“妈的,什么年代了,还有人做这种鬼陷阱?”许哲嗣放下摄影机,以手企图掰开捕兽器。
“可能是那些村人捕山猪用的……”
童晚捡了一根树枝蹲想要帮忙撬开,但捕兽器硬是紧紧咬住许哲嗣的脚踝不放。两人一阵折腾,满头大汗。
“怎么办?打不开……”鲜红色的血液沾上她纤白玉指。
天色渐暗,她急了,双手微微发颤。
“打电话到山下。”他提醒她。
“啊对,我们可以打电话求救。”童晚从背包里搜出手机,急急按键。接着,她懊恼大叫。“喂,不要闹了,收不到讯号”
“试试我的。”他指向自己的背包。
童晚翻出许哲嗣的手机,一样,收不到讯号。
“烂手机,这样就挂了,回去立刻换一家……”童晚咕哝低咒着,声音里却是明显的泣意。放回手机后,她内疚又无助地望着许哲嗣。“现在怎么办……”
豆大的泪珠一颗颗滑落,她真的害惨了他——
“对不起,如果不是我坚持要来这里,你也不会……都是我害你的……”
“我又没有怪妳,不要哭了。”许哲嗣反过来安慰她,虽无奈,但也没办法。
童晚抹去泪,立刻恢复坚强新女性的本色。“没关系,我走出去求救。”
“不要啦,太危险了。”
“不怕,我们不是有带一些可以用来吓动物的防御工具吗?都留给你。”除了随身的包包外,她只取走其中一支手电筒。
“喂,我不是说我危险啦,我是说妳。”
许哲嗣拉住她,坚持不让她单独行动。童晚却急急抽出手,完全把他当受惊的小阿一般哄他。
“别怕别怕,我马上就找人来救你哦。”
“喂,不要闹了!”许哲嗣急喊,但娇小的身影已迅速消失在树林间,说到做到的实践性格完全发挥。
可童晚并没有下山,反而疾步走往山内的方向!因为据她判断,这里应该已经距离夜火村不远了,尽避有些冒险,但只要想到天色已晚,下山又太远,她便决定赌上一赌。
约莫走了十分钟,一道天降的闪电击向远方山头,发出震耳欲聋的雷鸣,黑云压境,紧跟着来的便是滂沱大雨。
顶着说来就来的急强雨势,童晚在已然湿滑的黄土山径上奔跑起来,多次差点滑倒。
又一次闪电!这次近得几乎就要劈在她头上。童晚尖叫出声,双手摀耳的同时,脚底不小心一滑,整个人重重摔了一跤。
“好痛!”她满身泥泞,模样狼狈。
不行,救人要紧,再痛也得忍着!
童晚咬着牙,挣扎地爬起,强大的雨势模糊了她的视线,她只觉得眼前一阵黑-—
她本来就有贫血,再加上刚才那一摔,肯定是更头昏眼花了。
低着头,吃力地走了两步,感觉到那阵黑更加压迫逼近。童晚抬眼一瞄,忽见一团黑色的庞然大物赫然出现在她眼前,她惊骇尖叫——有……有……有黑熊!
冰于天生的保命本能,童晚返身拔腿就跑,动作之迅速,足以媲美遇上猎豹的羚羊!只可惜,她仅存的这一点值得赞赏的机警,全败在天雨路滑外加不熟悉地形的劣势上。才短短跑了不到五公尺,她即一脚踩空,跌落山崖。
完了,她要死了!
不是给黑熊活活咬死也是硬生生摔死,反正横竖都是“粉身碎骨”的死法,还真惨!她甚至还没嫁人呢……
一阵昏眩袭来,在她被彻底“乌云罩顶”前,最后一个清楚的念头竟然是——下辈子如有机会遇到那个被黑熊养大的孩子,她一定要让他知道“他母亲”就是害死她的凶手……
她讨厌乌云,讨厌午后雷阵雨,讨厌夏天。
记忆中难熬的闷热炽燠,还有那无止尽的等待……
“好热。”
“小晚有戴帽帽,不热。”一双温柔的手扶正她的草帽。“妳乖乖站在这里,不可以乱跑……”
蝉鸣的夏日午后,头戴草帽、手抱芭比女圭女圭的童稚身影站在烈阳下,听话的等待、执着的等待,直到那一场交错着闪电响雷的大雨袭来——
“她”仍然没有回来。
小女孩哭了,雨水交织着泪水,在她脸上无情地奔流。她明明那么乖,没有乱跑,为什么“她”没有回来?为什么?
天越来越黑了,委屈的泪夹杂着彷徨失措的啜泣,她好害怕……
视线模糊中,有人靠近她,伸手抚上她的脸颊,以掌心的温暖静静安慰着她,她抬起头想看清楚来人,但过大的雨势刺得她眼睛不舒服,什么都看不清楚……她用力眨了眨眼——
童晚眼皮一抽,猛地张开双眼,冷汗涔涔。
是梦?
眨眨眼,视线终于清楚,同时也发现她眼前有个男人正俯视着她。
“啊”
反射性惊跳坐起,童晚整个人防御性地往床角团缩,却发现狭窄的单人木板床真的小得可怜,她根本无路可退,只能紧紧贴着木板墙,杏眼圆睁地直瞪那背光的男性剪影。
“啊……你……”她骇然地吐不出完整字句。
她现在在哪里?他是谁?
小木屋内微弱的光晕包围着矗立眼前的男子,她看不清他的样貌,只确定他高大的身形中带有一股独特陌生的气息,是她从未感受过的。
“你……你……”
“别怕。”
夜籁般的嗓音抢先完整了第一次的对话,在她还未来得及反应下,他已伸出手抚过她的脸颊。童晚浑身一震,这情景——
他的指轻轻滑过她的眼角,沾上了泪水,她才真正意识到原来自己刚才是哭醒的。
“妳又哭了?”他盯着自己手指上的濡湿,似乎正皱着眉。
又?什么意思?
童晚以手背用力抹去颊上的泪痕,挺直背脊,道:“我才没有哭哩。”她承认有时会控制不住饼于发达的泪腺,但她不愿意让人以为她是个爱哭鬼。
他一把攫握住她的柔荑,制止她以手抹脸的动作。“别揉,妳的手受伤了。”
童晚像是被雷电击中一般,全身僵直,怔愣住。
柔光剪影中,她终于清楚瞧见他的脸庞。
哇!这个男人的脸真是好看,宛如希腊神祇般端正的五官远胜她所见过的任何偶像明星,真的太好看了!
完全忘记害怕、生疏,童晚任由他握着她的手,感觉一股奇异的电流奔窜全身。
她想起来了!天雨路滑的,她正急着去找人救许哲嗣月兑困,非常紧急……真的……非常……非常……紧、急……
可,她现在却只能像个没见过帅哥的傻妞一般,瞅着他猛瞧,着魔似地,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她该不会是已经摔下山死了,直接上天堂见到长相超凡的神人了吧?
“妳又要哭了吗?”他看着她如小鹿般骨碌碌的大眼。
“没……没有啊。”她想起抽回自己的手,再度找回自己的声音。“我……我应该还没死吧?”
老天,她问这是什么烂问题啊?她可是专业记者耶!这就像是去问罹难者家属的心情是不是很难过一样的愚蠢嘛!她到底是怎么了?见到帅哥连舌头都变笨了!
“妳手脚流了一点血,我已经帮妳擦药,应该不会痛了才对。”他的声音很具安抚作用。
原来,被一位帅哥所救竟然会有虚荣的感觉。她吞了吞口水,道:“谢谢你救了我。”
“妳为什么会认为是我救妳的?”
“直觉啊。”童晚恢复身为记者应有的自信与灵感,她向来是不会懊恼超过一分钟的。“我专业的直觉向来是很准的,我想你应该也见过我吧,虽然我不是什么当家主播啦,不过也常会在电视上出现……”
他微微笑了。“我是见过妳。”
童晚满意地点头。嗯,理所当然的回答!毕竟新闻人也算是名人嘛……
“那,妳叫什么名字?”
傻住,童晚眨眼看他,他如果在电视上看过她采访新闻,应该也会知道她的名字才对啊?怎么会……?
虽然觉得有些奇怪,童晚还是自我介绍。“我叫童晚,儿童的童,夜晚的晚,是FNN的记者啊。”她反过来问他。“那你呢?你叫什么名字?”
卑才问出口,她又有咬舌自尽的冲动了。天啊!她今天到底是在搞什么?怎么老觉得自己表现得像个跟帅哥搭讪的花痴女一样?
她可是专业的新闻记者,未来的当家主播耶!
“我姓伏名夜。”
他的回答既正式又有修养。童晚直觉有点怪,但一时间她又想不出哪里不对劲。
“浮叶?你说你的名字叫浮叶?”她偏着头,好奇。“飘浮的叶子……嗯……好奇特的名字,会让我想到浮萍。”
“我的名字不是飘浮的叶子,而是十面埋伏的夜晚。”
“哇,不会吧!”她睁大眼,惊讶于他的自我介绍。“伏,好少见的姓哦!不过我知道这个姓,因为大陆内地有一位非常有名的奥运跳水选手名叫伏明霞,她也是这个姓。”
他没特别反应地看着她,显然不曾听过这位知名人士。但她仍径自说道:“说不定你们在五百年前也是一家人哦!而且更绝的是,她是明霞”,而你是黑夜”,真巧。”
他笑了笑,专注地看她。“我是夜”,妳是晚”,更巧。”
“咦?对耶!”她后知后觉地惊叫。“我们也好巧哦!”
懊特别的名字,好奇妙的巧合!不知道是他的视线让她反常还是怎么了,听到这样的巧合让她心脏怦怦乱跳。他的名字有夜,她的名字有晚,合起来刚好是“夜晚”,真的好巧哦……呵……
而且,他的“自我介绍”也很有“古味”,呵呵……
可恶,她干什么一直冲着他傻笑啊!童晚合上垂涎的嘴,敲敲头,再度提醒自己是个专业记者,可是有“要务”在身的……啊!
糟了!
童晚惊呼一声,这才突然想起许哲嗣。
“对了,我的朋友!你有没有看到他?”她完全忘了许哲嗣还在等着她救。“他受伤了,脚流好多血,他——”
此时,远方传来一声奇特的声响。
“什么声音?”她惊跳起来,这奇怪的声音是她从未听过的。
“是黑叔。”
伏夜站起身开门,对着屋外漆黑的夜空发出同样奇特的声响响应。
“你……你在做什么?”她跳下床,挨在门边向外眺望,除了一片黑,什么都看不见。
“回话给黑叔。”
童晚相信自己脸上现在一定出现了卡通小丸子的三条黑线。他们是摩登山顶洞人吗?怎么会用这么原始的方式在通讯?
“那个声音听起来好象有点远?你们为什么不打电话,要这样用叫的?”像她这种丹田无力的恐怕还喊不出来。
“电话?”他顿了下,带有粗犷气息的俊挺五官因为认真思考而散发出另一股独特的吸引力。她忍不住又看得痴了。
“妳是说那个由贝尔发明,可以听到遥远地方声音的机器吗?”
“嗄?”怎么都没料到他会有此一问,童晚怔住,她想此刻自己脸上的小丸子黑线肯定已经繁殖成六条了。“电话应该是贝尔发明的没错啦,但为什么你……”
“我没见过电话。”
他的回答很直接,且令人错愕。
“不……不会吧?”她脸上的小丸子线已经多到可以煮一碗拉面了。“你这里真的没有电话?”
狈顾眼前简朴的小木屋,童晚开始相信他不是在和她开玩笑。接着,她瞄到放在屋子一角的背包,想起自己随身携带的手机。
不啰唆,她连忙翻出手机给他看。“看,这就是随身电话,你真的没见过?”
伏夜摇头,接过手机,没有表现出太大的兴趣,只是稍稍附耳听了一下,道:“没有声音。”他面无表情地把手机还给她。
“呃,这里收不到讯号啦。”她突然有些小尴尬。
“所以这东西在这里是没用的。”
啧,她的最新款手机竟然被他嫌弃了!童晚收起手机,心头小小郁闷。奇怪,明明没看过电话的人是他,为什么她反而有种自己像“乡巴佬”的感觉呢?
才要开口说些什么,此时,屋外又传来那奇特的声响,这次声音明显近了许多。
“黑叔快到了。”
说着,他人已经走出屋外。
“如果妳想打听妳朋友的下落,妳可以直接问黑叔,他刚从村子里回来,应该会知道一些事情。”他的声音衬着黑夜隐隐传进屋来。
童晚一跛一跛地跟着走出屋外,才刚跨出门,属于深山森林才有的沁凉气息立刻迎面扑来,她冷瑟地缩了缩脖子,对着漆黑的空气喊:“喂,你在哪?”
明明才跟着他走出小木屋,怎么才一眨眼的功夫就不见他的身影?
“注意妳的脚步!”回答她的是另一声更浑厚低哑的嗓音,接着,一团巨大的黑影已赫然出现在她眼前。
摆……黑熊!
“啊——”
童晚猛然被吓,惊叫出声,反射性连退两步想要拔腿逃跑时,伏夜的警告即在黑暗中响起——
“小心,别动!”
太慢了!
在童晚还未及反应前,她已双脚踩空,身体瞬间一轻,整个人就这么坠入黑暗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