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方凯欣坠入爱河之后,整个人忙得团团转,根本没工夫帮忙送蛋糕,如今这工作便落在娇艳可人的凌羚身上。
可是不会骑机车,又没钱买轿车的她只好搭公交车上路了,为了保护好蛋糕的完整性,她走路必须小心翼翼、东躲西闪的,一趟下来经常是筋疲力竭。
今天,她刚下公交车,便被一个冒失鬼给撞个正着,非但害得她差点与柏油路热吻,蛋糕也飞得不知去向!
“啊!蛋糕、蛋糕,我的蛋糕。”幸好她平衡力还不差,双手摆两下终于能够维持她优雅的姿态,但是蛋糕呢?她的蛋糕怎么不见了?!
“小姐,在那儿。”肇事者往公交车的车顶指了指。
她望了过去,还来不及为它凄惨的下场惋惜,就见它被公交车给毫不留情地带走了……“天,我的蛋糕?!”
“我赔给-好了,别哭了。”戴着厚重眼镜的男人赶紧从皮夹掏出一千元给她。
“你以为我是乞丐?”凌羚瞪着他,“况且那个蛋糕要一千两百元。”
“-干嘛这么生气?”他有点愕然,“要不我再给-两百。”
瞧他就要从皮夹再掏出钱来,她简直气得快疯了,“够了,你以为金钱可以买到一切,我店里的商誉呢?”
“这跟-店里的商誉有关?”他挪了挪黑色粗框眼镜,由于镜片太厚了,她根本看不清楚他的眼睛。
“你!笨,不跟你说了。”凌羚赶紧掏出手机,忙着从皮包找出对方的电话。
陶斯等在一旁,就见她在皮包内翻来找去,最后像是放弃似的叹了口气。
“-怎么了?”他不放心地问。
“客人的数据夹在蛋糕上。”她气馁地摇摇头。
“客人?!-……”他像是现在才弄清楚状况,“-是蛋糕店的人?”
“没错,要不你以为我是干嘛的?”凌羚没好气地说,在心里告诉自己-不气不气,为了这种男人气出皱纹来,那多划不来。
“可-真不像。”
陶斯低头看着她一身迷-短裙,加上一双细跟高跟鞋,装扮得时髦又新潮,若不是身高不高,他还以为她是模特儿呢!
“不像?你说,要不送蛋糕是什么样?”她双手-腰,抬头挺胸地望着他。
身高修长的陶斯,才一低头便免不了瞥见她胸前的那道沟,他赶紧转开脸说-“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形容,但我想至少会有交通工具或是穿裤装比较方便吧!”
“我就不能别出心裁、标新立异-?”她-起眼。
“可以可以,-要怎样都可以,那我现在能不能走了?”他开始后悔了,本不该留下自取其辱。
何况哪有蛋糕店送蛋糕是坐公交车的?
“我说过我不是乞丐,不要拿钱敷衍我。”她深吸口气,跟着拨了手机回店里,“思俞吗?-能不能告诉我,我现在要送的这家的电话号码?”
“对对,就是这家。”天,好热呀!她都快被烤成人干了,这下晒斑肯定会多冒出几颗,该死的。
“-说几号,等……等一下……”笔、笔在哪儿?
她余光瞄到肇事男人胸前口袋插了支笔,立刻主动抽了过来,将电话号码写在手心上。
“OK,我回去再告诉-倒霉的经过。”说时她还不忘往一脸无辜的陶斯脸上睨了眼。
“小姐,我可以走了吗?”他可是很忙的。
“没那么简单。”依照手心上的号码拨了电话,电话一接通,她立刻变得嗲声嗲气,“呃……你好,我是裘艾面包坊的外送员,真不好意思,刚刚在送蛋糕的途中发生车祸……我……我脚撞伤了,蛋糕也毁了……呜……好痛喔!”
对方是男的,哇……真是天助她也,想这世上没有一个男人能逃得过她的莺声燕语呀!
“不行呀!那是我要帮女朋友过生日用的,-们面包店怎么可以出这种纰漏呢?”男人气呼呼的,似乎对她的“莺声燕语”没有反应。
凌羚脸色一变,“那你说要怎么办嘛?”
“我要-赔我。”他很坚持。
“『陪』你!今晚?”凌羚故意想歪。
“-……-……”对方像是被她这一说给弄傻了。
“怎么样?陪你一晚抵一个蛋糕?”她就不信她风情万种的嗓音不能迷惑这个男人。当然,她这么说也只是想试试对方的品行,如果太差,她可不会客气。
“呃……呃……”
站在她对面的陶斯愈听愈受不了,镜片闪过一丝光影,最后竟夺下她的手机,对着手机道:“喂,你这人怎么这个样子,赔你蛋糕不就成了,居然要人家小姐陪你?”
陶斯忍不住继续说-“你住哪儿,我立刻送个全新的蛋糕过去,你……”
喀!对方吓得挂了电话。
“喂……喂……”手机传来嘟嘟声,他这才将它还给凌羚,“他挂了,像这种客人-根本不必理会。”
“你这个男人未免也太多事了吧!”他以为她真会不知检点的拿自己的身体去赔一个蛋糕?
“莫非-真想?”他像看怪物似的看着她,“没想到-是这么放荡的女人,算了,那-去吧!”
说着,他便绕过她,往不远处的停车场走去。凌羚愈想愈不对,这辈子可从没有哪个男人敢说她放荡,这个像老学究的男人凭什么这么说她?
拔腿追了过去,她挡在他面前,“你刚刚说我什么?”
“怎么?还要我再说一次吗?”他皱起眉。
“你不要太自以为是,我想怎么做或怎么说全是我的自由,你……你撞飞了我的蛋糕,从头到尾连句道歉都没有,你连最基本的礼貌都不懂,凭什么这么说我?”她鼓起腮,晶亮的大眼直瞪视着他,活像怕他又跑了似的。
“道歉?!”陶斯恍然大悟,“原来我忘了说,那我现在郑重的向-道歉──对不起。”向她鞠了躬后,他又举步离开。
“你就这么走了,良心过意得去?”她现在心情不好,可不想放过一个可以吵架的对象。
“我给-钱-不要,那-到底要我怎么做?”
“我怎么知道,错在你,你得想办法。”她双臂交错在胸前,露出一抹魅人的笑靥。
“这……”他揉揉眉心,想了好一会儿,突然有了主意似的拉住她的手,“我们走。”
“喂,去哪儿?”
“跟我走就是了。”他往停车场内的一辆车走去,“这是我的车,上去吧!”
“要我随便跟一个陌生人走?”她虽大胆,可不随便。
“-都可以去陪不认识的男人一晚,跟我去一个地方要紧吗?”他一副不明就里的样子。
“你真以为我是个……”天,到底要她怎么说才好?
“-到底去不去?”他似乎有点不耐烦了。
“去就去。”凌羚立刻坐上车,就等着看他究竟要载她去哪儿。而刚才她一直没注意,这会儿静下来才发现原来这辆车是BMWZ4的敞篷车。
天,瞧他一副愣头愣脑的书呆样,怎么配得上这么新颖的跑车,而他有这么高的身价吗?呵!她还真怀疑。
不一会儿工夫他已停下车,转首告诉她,“到了。”
“到了!”她椅子都还没坐热呢!
见他走出车外,她只好跟着下车,这才发现旁边就是家蛋糕店!
这下凌羚终于懂了,“你是要我拿别人家的蛋糕来冒充?”
“不是冒充,盒子上有店名也冒充不了,就当替代品,或给对方的赔罪品。”陶斯走了进去,挑了个最美最贵的蛋糕,“这个应该可以吧?”
“随便你了。”眼看现下的情况还当真只能这么做了。
岸了帐,打包好,他又问:“地址呢?”
“离刚才那儿不远。”她没好气地说。
“那走吧!”再次将她推上车,他用最快的速度将她载到刚才“擦枪走火”的地点,“到了,请下车。”
“你打算把我放在这儿?”她挑眉。
“-不是说不远吗?那就──”
厚,这男人真是死脑筋耶!凌羚双手抱胸,“我要你载我过去。”
“什么?”他愕然地转向她。
“我说我要你载我过去,总不能让我提着一个蛋糕走在路上,若是再遇到另一个冒失鬼呢?”她双手抱胸地看着他。
“……-是在指桑骂槐?”他-起眼。
“对,总之你要负责到底。”这男人挺讨厌,不过也满好欺负,不多多利用又怎么对得起他的憨厚呢?
“好吧!地址给我,我送-去。”陶斯为赶时间不得不屈服在她的婬威之下,否则他将会浪费更多的时间。
凌羚这才开心地笑了,将地址念出来之后,便舒服地坐在宽敞的座位中听着悠扬的音乐。
这男人看来虽然格调与品味不怎么高,可是音乐和车子选得倒还不错,看在这点份上,只要他安全将她载到目的地,她就不跟他计较了。
这算是“孽缘”吗?
凌羚无奈地趴在玻璃柜上,瞧着自己所做的“香草慕斯”还好好地躺在里头,心里的沮丧愈来愈浓,这时,她竟看见这辈子最不想见到的男人!
可以想见,当对方一瞧见她那张错愕的表情时,五官的皱褶也不自觉地加深了。
“是-?”现在陶斯不得不相信“冤家路窄”四个字了。
“你……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凌羚以为他是特地来找她算帐的。
“我是刚好路过,发现这家面包店的店名很特别,才想进来买个点心当消夜。”他似乎直到现在才相信她真的是在面包店工作。
虽然凌羚挺受不了他那副黑色粗框眼镜,还有一身老学究的装扮,但来者是客,她也要以礼相待。
“那么请问,你想买哪一种点心?”她勉强自己露出一抹职业性的笑容。
“哪一种……”陶斯见了她的笑并不觉得轻松,反而有股压力,好像自己是只误入陷阱的小兔子,而她就像只大野狼,正对着他虎视眈眈。
“对,你不是要买点心?哦……差点忘了介绍我们店里的最新产品『核桃糕』,如何?”凌羚赶紧捧上刚从烤箱拿出来的糕点。
“核桃?!”他摇摇头,“我不太喜欢核果类和太甜的东西。”
“你还真挑。”凌羚瞪了他一会儿。
陶斯不理她的嘀咕,在玻璃柜中找着。也因为他嫌核桃太甜,因此凌羚便非常放心的任他挑,因为通常不爱甜腻的人对慕斯也不会有好感的。
“你慢慢挑吧!”她走到一旁拿着抹布四处擦擦。
饼了会儿,她便听见他说了句-“我挑好了。”
“好,马上来。”将抹布放下,她又洗了下手,这才拿着纸盒过来,可当她看见他搁在桌上的糕点时,整个人就这么顿住了!
“怎么了?多少钱?帮我包起来。”陶斯-眼瞧着她。
凌羚几乎是以机械似的动作走向他,看着那还非常新鲜,新鲜得让她以为又不会有男人挑中的香草慕斯。
“你就非选它不可?”她扬睫望着他,“这样好不好,我算你便宜一点,你就选……选这个,草莓慕斯也很好吃。”
“不了。”他摇摇头,并掏出皮包,“到底多少钱?”
“你拿草莓的,不用钱,算我请你。”凌羚心跳得好厉害,或许这辈子都不曾这么紧张过。
“我真的不喜欢草莓,这样吧!一百元应该够了吧?”将百元钞放在桌上,他从她手中抽来纸盒,打算自己装起来。
唉~~谁要他大街上这么多家面包店不去,偏偏挑到这一家,被这女人耍是他罪有应得。
“等等。”凌羚喊住他,表情有着义无反顾的坚决。
“-到底要说什么?”
她从抽屉掏出一本数据簿,“既然你来我们店里买东西,就是我们的贵宾,请填一下数据可以换取一张贵宾卡。”
“不用了,我想我下次也不会来了。”他撇开嘴角,干笑着。
“要你填一下会死呀?”凌羚受不了地对他叫道。
天知道她也不愿意呀!可是既然大伙已约定好,即便再不愿、再委屈,她也要信守承诺,这是她做人的原则。
陶斯吞了下口水,还真被她的悍样所震住,只好拿起笔填上自己的资料……
“陶斯!”凌羚发噱,冷冷一笑,“你小时候是不是很爱看『小甜甜』?你的父母怎么不干脆帮你取名为安东尼呢?”
“因为我不姓安。”唉……坦白说,这名字让他从小被人取笑到大,可又不是他说不要就能不要的。
“那就是你自认跟陶斯一样帅-?也不照照镜子!”瞧他这副样子,又呆又蠢,大概只适合当个丑角吧?
“很抱歉,我从没看过『小甜甜』。”他猛一抬眼,正好对上她那张笑脸,“不过我倒觉得-少生气些会比较美,否则就算打扮得再美也没用。”
“你说什么!”凌羚咬着唇,近距离之下,让她看见他厚重镜片后闪烁的一丝蓝影!“你的眼睛?”
他赶紧往后一退,像是有意回避她探究的眼神,“我已经写好了,可以了吧?”
“给我。”她接过他手中的资料,从抽屉里拿出一张贵宾卡给他,但眸子始终没从他脸上移开。
“谢了。”拿过卡片,陶斯打算尽速离开。
“等一下。”凌羚看了下他的资料,跟着又急急绕出柜台问道:“你忘了填出生年月日。”
“这很重要吗?”
“我们是做蛋糕生意的,当然希望你们生日的时候能来买蛋糕,留个生日就方便我们提前寄张生日卡给你呀!”本来对他根本没好感的凌羚在刚才的发现后,对他起了一丝好奇之心。
“这……好吧!”陶斯再度拿出笔,将生日填上。
凌羚凑上前看,数学不好的她扳着手指算了老半天……
“我今年三十岁。”陶斯索性主动告知。
“三十?!”她倒抽口气,“你为什么偏要三十岁?!”
“怎么?该不会-的幸运数字是三十吧?”他再次挪了挪眼镜,对她笑了笑,这才拎着蛋糕离开。
“喂……”凌羚伸出手,想说什么又凝了声,一颗心顿时像是被绳索给紧紧捆住般。
等了好几个月,终于让她等到“他”,可万万没想到居然会是个长得不俊、嘴巴不甜,还让人讨厌极了的古板男人。
Oh!她该怎么办才好?
陶斯坐在二楼卧房躺椅中,透过窗遥望楼下近千坪的草坪,再看看周围的精致摆饰,让他忍千住贝唇一笑。
此时的他已摘掉那副可挡住他大半张脸的黑框眼镜,身上的睡袍微微敞开,露出阳刚的胸肌,看来是这般精神奕奕、飒爽清朗。
站起身,他走到屋内一角,拿起长签单逗著关在笼里的金丝雀,不久,原本爽朗的神情渐渐敛下,换上一抹自嘲的笑意。
“小子,你说,我是不是挺像你的,就只能关在这间大房子里,去哪儿都不自由,做任何事都不能随心所欲?”
“啾……啾啾……”困在高级鸟笼内的鸟儿跳了跳,回应他几声。
“你跟了我有一年了吧?”他突然问。
想当时他为了养一只鸟,费尽多少心思与口舌,他可是陶家堂堂大少爷,但是在这个家竟连一点说话的分量都没有。
不过,他还是极力争取到一只可以陪他解闷,又不会将他的心思偷偷告诉别人的同伴。
“啾啾……”鸟儿像是回应他。
突然他眼一眯,发觉有人走近的脚步声,赶紧将眼镜戴上,睡袍拉好,不语地等著。
不一会儿,老管家达叔敲门进来了。
“达叔,有事吗?”他头也没回地问。
“听说你昨天又出——”
“糟了,小子好像不舒服,怎么连动也不动一下呢?”陶斯喊了声,转过脸对他说:“我得送它去兽医院。”
“少爷,这种事交给下面的人去做就行了。”达叔阻止。
“小子不喜欢别人,我看还是我去吧!”管家愈爱限制他的行动,他就愈想往外跑。而当他拎著鸟笼正要走出房门,达叔却挡在他身前,禁止的意味极浓。
避家有礼地说:“您的身子骨一向弱,老是跑出去,对我来说真是股沉重的压力呀!”
“你瞧我近来身子不是好多了?”他笑出一脸憨厚。
“既然好些就该更照顾自己才是。”说著,达叔将手里端著的药汤搁在桌上,“这是一些上等的中药材熬的……老太爷经常打电话来关心你的身体,你又怎能大意呢?”
“达叔,听你的语气,好像我连出去透气都不行了。”他眉头皱得死紧。
“我这是为你好,快喝吧!”他还不走,偏要亲眼见他将药汤喝下才肯离开。
“我会喝,你搁著吧!”幸好他戴著一副大近视眼镜,让达叔瞧不清楚他眼底闪过的精明。
“少爷,您还是先喝下,我好把空碗拿回厨房。”达叔也不让步。
“唉!算了。”拿起桌上的苦药,他憋著气一口气将它喝完,“好苦!”
达叔这才拉开嘴角,满意的接过空碗,“这才对,希望老太爷下次回台湾,看见的是健健康康的您。”
“OK,我知道。”吃了药后,他一副不开心地坐在椅上。
“那我退下了。”达叔朝他点了下头,必恭必敬地离开房间。
听著脚步声渐渐远离,陶斯赶紧冲进浴室,转开水龙头不停狂呕,将刚刚喝进去的药汤全部呕出。
慢慢地他抬起眼,看著自己苍白的脸孔……摘下眼镜,他用力拍水在脸上,拚命搓洗,原有的白皙像粉底般月兑落,展露自然健康的古铜色脸庞。
再度张开眼,那蒙胧无神的眼神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幽邃、漂亮、湛蓝,充满智慧的深邃大眼。
望著镜中的自己,他勾唇苦笑,明白这场仗还有得打,即便很累,但还没把这些心怀不轨的人彻底打垮前,他又怎能倒下?
重新将粉搽上,眼镜戴好,他提著鸟笼便走出房间。
才到楼下,达叔又挡住他的去路,“少爷,您怎么说不听呢?为什么硬要出门?”
“小子真的不行了。”他指著盖上黑布的鸟笼。
“那我叫下人送它去——”
“不,我要亲自带它去,达叔,我会照顾自己的。”他抱住鸟笼,露出一副极为焦虑的模样。
达叔想阻止却又怕他起疑,於是让了步,“好吧!但您万万得记得早去早回。”
“谢谢达叔。”陶斯开心的奔向车库,却突然一个晕眩,往旁边栽植的大树倒了过去。
“少爷,您怎么了?”达叔赶紧追了上来。
“没……没什么,只是脑子有些晕眩。”陶斯揉揉太阳穴,眼底闪过一丝光影。
达叔心中暗喜,虚情假意地说:“我看您还是不要出门,我请家庭医生来给您看看。”
“不用、不用,我没事。”陶斯摆摆手,对他笑了笑后便继续朝前走去。
进入车库,他立刻开车出来,当经过达叔身旁时,陶斯的唇角扬起了笑意。
开著车,他直接往市郊一处隐密的社区行驶。
周遭有著一排又一排的平房,他拿出手中的遥控器,打开其中一栋房子的铁门,开车进去后便直接升到顶楼。
才走出升降梯围栏,就见一位白发老翁背对著他说:“陶斯,是你吗?”
“是我,外公。”他褪下一身可笑的旧式西装,藏在里头的是俐落的休闲服,休闲服下则是刚毅有力的体魄;再摘下眼镜,擦掉一脸的粉底,露出真正属於他的清朗面容。
也唯有在这时候,他不用隐藏自己的外貌、情绪,更不用装成一副矬样。
康凯转过脸,笑看著自己的外孙,当初若不是他及早发现他中毒,他这条小命早不知道变成什么样了。
“最近还好吧?”康凯关切地问。
“老样子。”陶斯站直身子,望著拥有英国血统的外公手里拿著的泛黄图片,“您还没对那块银盾死心?”
“它可是康家的宝贝,在我手中卖出,我自然得找回来,不过我年纪大了,又膝下无子,这责任就交给你了。”
“外公,您放心,只要我活著,一定不忘您的托付。”他撇嘴一笑,“只是目前我的行动还不自由。”
“他们还是不肯放过你?”康凯担心地问。
“怎么可能放过?刚刚才送来一碗毒汤呢!”陶斯勾唇一笑,“我猜他们一定怀疑我怎么命这么硬,就是毒不死。”
“所以你该更加小心才是。”康凯不放心地说。
“放心外公,别看书了,我带您到外头散散步。”定期来看外公已是他的责任,虽然他不怕死,但外公却少不了他,因此,他对自己这条命的维护也更积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