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跟錦瑟用MSN閑聊著的時候,她突然問我︰「可以幫我的小說寫序嗎?」
我想也不想便很爽快的答應。「當然沒問題!」
像怕我反悔似的,錦瑟隨即說︰「那最遲這個周日交給我喔!」
「有規定要寫什麼嗎?」
「不用特別寫什麼,隨你吧。」
「那字數呢?」
「兩千字。」
「兩千字?」我瞪大了眼楮。「小姐,你不是說隨我就好嗎?兩千字?會不會太多了一點?」
「那就三……」
「三千字?」我差點沒有對著面前的電腦大叫出來。
「不是,我打錯了!我是說那就隨你。」
我呼了一口氣。「這還差不多……」
結束跟錦瑟的通訊後,我才想到,似乎答應得太輕易了——雖然錦瑟說寫序的題材隨我,字數隨我,什麼都隨我,但就是這兩個字「隨我」,我才不知道自己要寫什麼才好。^^
嗯……如果就這樣把現在寫的當作序交出去不知行不行?剎那間彷佛听到錦瑟從遠方傳來的怒吼——「不行!」是!知道了,不行就不行吧,嗚……讓我想想寫什麼好——(拚命沉思中)
想到了!我就跟大家討論一下今次這本小說的書名《當男人愛上男人》吧!
看見這個書名,顧名思義,應該知道這本小說是BL吧。但今次我要討論的,是《當男人愛上男人》這個書名,而不是故事內容——
我想就算現在已經是廿一世紀,社會再如何的進步,人類的思想再如何的開放,但除了某些國家以外,人們對于男人跟男人之間的愛情,接受程度仍然不是很高;也所以當某個男人愛上某個男人的話,除了要面對社會一定有的偏見跟歧視,也同時可能要面對家人的不諒解(所以小說中的小飽跟小受太幸福了,他們大多根本不用面對現實中殘酷的問題)。
試問,真正可以坦承自己的性向,而又不在乎別人眼光的同性戀者又有幾人?我是崇尚真愛的人——只要相愛的二人對感情是認真而又負責的話,同性戀跟異性戀又有何分別?
況且相較于異性戀者,同性戀者要面對的問題跟壓力要多出很多,而他們排除萬難、好不容易才得到的真愛跟幸福,我們就算做不來祝福他們這樣偉大胸襟的事,是不是最少也不要表出現鄙視跟不屑?
所以我個人認為,真正該被鄙視跟看不起的,並不是同性戀者,而是那些自以為是的人們。
懊了,我個人對《當男人愛上男人》的想法講完了,相信應該可以對錦瑟交差了吧?屏息以待……嘿!既然沒有反應——表示她已經接受了我這篇序文了吧(自問自答從)?那我可以去看布袋戲了。學生!等我啊……
朋友甲筆于某日某夜某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