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那個人回來了……
他來昆陽縣的目的,是為了報仇嗎?
舀水沖淨身子後,紫薔坐入浴桶中,隨著氤氳的熱氣,那段不堪回首的往事,也在腦海中翻轉了一遍。
其實唐毅衡並沒有認錯,她的的確確是孟惜蕊。
當年,她因為傷心欲絕而投河自盡,不料載浮載沉時,意外被恭親王東方玥救起。
恭親王貴為皇上的胞兄,傳言他貪yin,放浪形骸,連尼姑也敢褻瀆,丑聞可謂罄竹難書。
但孟惜蕊卻察覺,這男人狂妄不羈的行徑下,其實藏著一顆善良柔軟的心。而後她又發現,他把自己弄得聲名狼藉,目的是為了掩飾另一個身分——專門鏟除世間敗類的義士,隱月俠。
此外,王府里養了許多貌美的罪奴和孤女,全是東方玥所收容,栽培成歌妓或樂伶。
表面上,這些女子是娛樂賓客的玩物,實則暗中替王爺搜羅各項情報,等契約到期,王爺便會給予一筆酬金,再安排她們到別的地方重新做人。
有感于他的義行,孟惜蕊自願加入這批娘子軍,但前提是她絕不以色事人,而東方玥也信守諾言,未曾讓她陪賓客宿寢,還禮遇地安排丫鬟照料她的起居。
基于需要,她當然得學些如何討男人歡心的技巧以及自我保護的方式,也因為她悟性高,舞藝精湛,很快就成為紅牌舞姬,王府的訪客中有八成是慕她的名氣而來。
由于同是天涯淪落人,孟借蕊與其它的伶人在相互打氣安慰中建立了友誼,也逐漸淡忘過往的傷痛。
直到去年,她托人探听,才知道父親早已過世。
想到未能在父親身邊盡孝,連他死後也沒能送終,她愧疚之余,不禁動了退隱的念頭,剛巧東方玥娶了王妃,決定遣散這些美姬,她便邀姊妹淘海棠合伙,一塊到昆陽縣做生意。
而孟惜蕊會選擇回故鄉,除了方便為親人掃墓,二者是因為傳聞當地的縣令勾結奸商,中飽私囊,或許她能順道替王爺找到什麼證據。
得知她的想法,東方玥不僅大力支持,出資替她開設百花苑,開幕當天還送來親筆提字的區額,好讓眾人知道她有恭親王撐腰,是故黑白兩道都不敢鬧她的場子。
可惜她才查到一些眉目,縣令陳輔祥就調了職,令人驚訝的是,接任者居然是唐毅衡,更沒想到他上任不久,即為了柳植的案子傳喚她上堂問訊。
面對曾經深愛過、卻也傷她最深的負心漢,孟惜蕊心中激蕩不已,幸好她受過各種訓練,早養成了處變不驚的能耐,才能當著唐毅衡的面繼續扮演紫薔這個角色。
即使他心生懷疑,也無從查起,畢竟除了恭親王,沒有人知曉她真實的姓名。況且,唐毅衡身為縣令,萬不可能涉足花街柳巷,因此兩人應該不會再有機會踫面了……
殊不知,她心里想著的男人,就躲在角落里。
原來唐毅衡和屬下一來到百花苑,便分頭搜尋石虎,不料誤入浴間,接著又有人進來,他只好躲進以簾幕區隔的如廁間。
只听得窸窣的月兌衣聲,他稍稍撥開簾布,從細縫望去,卻看到意料之外的人。
「是她?!」百花苑的老板!
喉結上下一彈,唐毅衡立即停止窺視,但那副欺霜賽雪、曲線玲瓏的嬌軀,已經烙入瞳底。
隨著嘩啦啦的水聲,他腦中竟跟著浮現一幅美人入浴的香艷景象,月復下更涌起一股許久不曾再有過的熱流。
奇怪了,他這些年心如止水,對任何誘惑皆能不動如山,何以今兒個會有此強烈的反應?
正訝異自己的定力怎麼變差了,忽听得另一道嬌嗲的嗓音傳來,「好妹妹,需不需要姊姊幫你搓搓背呢?」
「不用了,我已經要起來了。」生怕被吃豆腐,孟惜蕊趕緊起身,跨出浴桶。
當年初進王府時,她因為心中郁悶,不太與人親近,是海棠不斷地開導,才讓她很快的融入新環境。
不過性情開朗的海棠老愛開大家玩笑,有時還會偷襲她們,若非知道她只對男人有興趣,孟惜蕊早嚇得落荒而逃了。
「可惜呀,又錯失了大好機會……」海棠失望地咕噥。
雖然同為女子,但紫薔的肌膚細致又有彈性,猶如上等的絲綢,讓人好想模它兩把。
「咦,你何時多了塊疤?」海棠的美眸驚奇地大瞠。若非這丫頭轉身拿干布擦拭身子,她也不會看見。
「這不是疤,是打從出生就有的胎記。」孟惜蕊邊穿上衣裳邊道︰「因為它是淡紅色,形狀又有如花朵,所以我兒時的乳名就叫蕊兒。」
蕊兒!唐毅衡的心湖不禁掀起一陣波瀾。
因為孟惜蕊曾提過她名字的典故,而那次在破廟後方的樹林里,他也親眼見過她的胎記,確實像極了一朵花。
雖說這世上面貌相似的大有人在,但如果連胎記的位置和形狀都一樣,可就稀奇了,除非……她們是同一人!
「這胎記真是漂亮,相信任何男人看了,都會忍不住欲火直升,熱血沸騰呢。」海棠調侃道。
談笑間,有人來敲門,「小姐,你洗好了嗎?」
「在穿衣服了,什麼事?」
桃紅回答,「伍爺帶來一對娃兒,問咱們缺不缺雛貨,我讓他們先在後頭那兒候著。」
「喔?」理好腰帶,孟惜蕊打開門,細問道︰「多大年紀了?」
「一個十歲,一個八歲,還是親姊妹呢。」
「小小年紀就被賣來花樓,他們的父母可真狠心。」嘆了口氣,海棠接著道︰「你去處理吧,我到前廳那兒瞧瞧。」
「好,麻煩姊姊了。」
等三位姑娘離開後,唐毅衡才溜出浴間。
「這百花苑好大的膽子,竟敢和通緝犯做買賣?」
雖然紫薔的來歷尚待查明,但不管她是不是孟惜蕊,只要她犯了法,他就得嚴辦。
足尖一點,唐毅衡輕易便躍上屋檐。
有感于當年無力救顏伯的遺憾,他不時向秦昨非請教功夫,每晚都偷偷練功。
練了這些年,他的武藝雖不若好友高強,輕功卻極佳,只是軍中同袍皆不知情,還以為唐軍師是個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文人。
悄然跟蹤那對主僕來到後院,就見她們走入一間屋子里,而屋里有名矮胖的漢子,以及一對瘦小的女童。
雙方談了幾句,即達成交易,桃紅拿出一包銀兩,那男子喜孜孜的收下,接著便準備離開。
見機不可失,唐毅衡立刻跳出來,大喝一聲,「休想走!」
他怎麼會在這里?!
即使嘴唇上方多了兩撇短胡,嘴邊還有一顆痣,孟借蕊仍認出這位藍袍男子就是她認定了不會再踫面的唐毅衡。
「你是什麼人?為何擅自闖入百花苑的後院?」
听對方的口氣,桃紅直覺他不似普通尋芳客,倒像是來找碴的,立即擋在主子面前。
「我乃衙門的公差,因有人通報這里有罪犯進出,故到此查探。」唐毅衡拿出搜索令牌,接著轉向那名矮胖男子,「石虎,你被捕了。」
「啥?」男子愣了愣,隨即解釋,「差爺,小的名叫伍雄,可不是通緝犯石虎。」
「你姓……伍?」唐毅衡近距離一瞧,才發現此人的特征與知府提供的畫像有明顯的出入。
糟糕,他居然把「伍爺」听成了「虎爺」,這下該怎麼收拾?
桃紅忍不住嗤笑道︰「你連犯人長什麼模樣都搞不清楚,就來胡亂抓人,還配當公差嗎?」
「桃紅,休得無禮,這位是大老爺唐大人……身邊的差爺,咱們可得罪不起。」
孟惜蕊听似訓斥婢女,語氣卻充滿揶揄。
不過,既然唐毅衡沒有直接表明身分,或許另有顧慮,所以她也沒有當場戳破,給他留點面子。
聞言,唐毅衡不禁佩服這對伶牙俐齒的主僕,句句都含針帶刺,足以把人損得體無完膚。
盡避覺得很糗,他仍鎮定地道︰「即使他不是石虎,但你們買賣來路不明的女童,該當何罪?」
「什麼來路不明?」桃紅立即拿出賣身契,駁斥道︰「她們是城東沈三郎的女兒,因生活困頓,才賣身為奴,你若不信,盡避去查證。」
唐毅衡接過字據仔細一看,上頭果然寫得清清楚楚,也蓋有雙親的手印,于是轉而詢問當事人。
「小妹妹,你們真是被親生父母賣掉的嗎?」
「是啊。」姊姊先行回答,「因為我家家境貧寒,三餐不繼,爹才將我們托給伍大爺,請他幫忙賣個好價錢。」
「娘也教我們要乖乖听主人的話,以後便不會挨餓了。」點頭附和的妹妹還揚了揚吃了一口的桂花糕,道︰「這糕餅就是桃紅姊姊賞給我們的,叔叔你要不要吃?」
「不了,謝謝你……」
苦笑著拍拍她的頭,這天真的童語,讓唐毅衡听得心好酸。
「你都听見了吧?」而得理的桃紅不饒人地反諷,「敢問差爺,這樁正當的交易究竟犯了哪條罪?」
「這……」他被堵得啞口無言。
「既然證明了是誤會,那小的可以離開了嗎?」伍雄小聲地問。
「抱歉,耽誤伍爺寶貴的時間。」
尷尬地拱拱手,唐毅衡不禁慶幸一開始沒有先表明身分,否則可就官威掃地了。
「不好意思,讓伍爺虛驚一場。」孟惜蕊頷首致歉後,又吩咐婢女,「你送送伍爺,順便帶兩位小妹妹去梳洗,我和差爺還有話要說。」
「可是小姐一個人……」桃紅擔憂地瞥了唐毅衡一眼,生怕他對主子有什麼不禮貌的舉動。
「放心吧,我不會有事的。」
「是。」見小姐帶笑的臉上隱含不容置喙的神色,桃紅只得遵從。
待閑雜人等退開,孟惜蕊即道︰「方才家婢有眼不識泰山,諸多冒犯之處,請唐大人見諒。」
「你怎麼曉得我是……」唐毅衡滿臉訝異。
「上次在公堂上,大人氣宇非凡,眼神犀利,令人印象深刻,加上您威喝時的嚴厲語氣,小女子才會察覺。」孟惜蕊隨口說了個理由。
事實上,對于這個奪去她貞操的男人,別說喬裝了,就算化成了灰,她也認得出來。
「好敏銳的眼力。」他眸中滿是激賞,「既然被姑娘識破了,姑娘可否看在本官的薄面上,放那兩位女童一條生路?」
欸,什麼生路?
她又不是吃小孩的虎姑婆,難不成會吞了她們?
「大人此言差矣。」忍住怒意,孟惜蕊故意道︰「這種窮人家的孩子,留在父母身邊只有挨餓受凍的份,可是來到這里就不用再愁吃穿,因此奴家收留她們也算是善事一樁。」
聞言,唐毅衡不禁沖口而出,「你把天真無辜的女孩推入葬送一生的火坑,還敢說是行善?」
「在大人眼里,百花苑或許是個火坑,但即使如此,那也是她們自願跳進來的,難道我有拿刀子逼迫嗎?」
她盈盈地笑問,看他吹胡子瞪眼楮的模樣,心里可樂了。
呵呵,氣吧、氣吧,最好氣得你受內傷!
「你……」原要發火的唐毅衡,猛然發現這熟悉的語句,正是自己用過的措詞,不禁猜測,「你是因為我,才不肯高抬貴手,對嗎?」
「因為你?」她嬌顏愕然,不能理解他這想法從何而來。
「惜蕊,我知道我當年傷你極深,可是你也不該為了報復我,就將這份恨意建築在別人的痛苦上。」
笑容一僵,她冷然地道︰「小女子說過了,我不叫孟惜蕊,為何大人不肯相信?此外,我會買下那對姊妹,純粹是生意上的考慮,與大人毫無關系,請您別作無謂的聯想。」
「但你明明是孟……」
「抱歉,奴家還有事要忙,先失陪了。」不給他說話的機會,孟惜蕊掉頭就走。
「惜蕊……」看著那道刻意回避的倩影,唐毅衡雖有些喪氣,但也加深了決心。「無論如何,我一定要讓你親口承認,你就是孟惜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