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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魔馴蠻女 第八章

作者︰白暮霖類別︰言情小說

宋巧人坐在藤椅上,沒有打開落地窗,就這樣欣賞窗外藍天白雲。台北也是一樣的晴空萬里,煦陽暖照,但她卻不曾如此優閑。想來現在和她一樣無所事事的大概只有米蟲,不然就是錢多得可以填河的有錢人。

可惜現在是冬天,不然她這一身所費不貲的內衣可以當泳衣,或者在陽台做日光浴也不錯。

突然,她的寒毛一根根站了起來,空氣中的二氧化碳似乎多了起來,有人。

喝!宋巧人嚇了一跳,居然有人如此貼進她,而她竟一點也沒有察覺到,要是來者不善的話……想著想著,她的身子不由得往椅子里縮。

「我沒有惡意,我是修的保鏢,叫暗。」他的語氣一如以往的平淡。

「暗?」這是名字嗎?難道現在外國人都喜歡取一個字的名字?

「暗是名字。」從他們被選為閻組的一員後,名字便代表他們身分,但對外人而言,他的名字反而成為代號。

「你們到底是什麼人?」宋巧人一得知來人不具威脅性後,馬上開始研究起對方。

乖乖!她什麼時候走桃花運了?從那個風騷的男人到眼前的酷哥,若拿他們的照片去賣的話,她鐵定賺翻了。

「雷。」暗的回答簡潔有力。

「雷?那是什麼東西?怎麼跟我上班的公司名字一樣?」宋巧人莫名其妙的問。

「雷是指雷幫,它是美國最大的黑幫。我們不販毒,但從事軍火交易。」暗三兩句就解釋完畢,他今天可不是專程來講述雷幫的歷史,他只是來看她夠不夠格讓修付出心血。

宋巧人瞪大眼,台灣竹聯幫老大出殯時的場面她記憶猶新,一輛輛黑色賓士轎車,一大群穿黑西裝還戴墨鏡的人,那種場面很嚇死,卻夠威風。

暗覺得宋巧人的眼楮很美,閃著寶石般的光彩。但等了半天都不見她開口,以為她嚇呆了。哼!這種膽小的女人,根本不配當雷幫的總魁夫人。暗不屑的想。

他哪里知道宋巧人其實是沉溺在自我幻想中。她幻想自己一身勁裝提著黑色皮箱跟人交易,有著雪歌妮薇佛的酷勁,手指……手指?她終于回過神,因為有五根手指在她眼前晃來晃去,憑著高超的打蚊子本領,「啪的一聲,打到了。

「你……你……」暗「你」了半天,卻說不出一句完整的話來。想他身為修的貼身保鏢,空手道、柔道皆在世界級高手榜上名列前茅,如今卻被一個女人輕易打中手,真是丟死人了。

「我什麼我?雷幫要是個個像你一樣遜,依我看你們的未來也不怎麼好。」宋巧人就是有本事忘我,尤其得理時更是不饒人。

暗差點氣得連怎麼呼吸都忘了,但隨即又平復心情,他向來以自制力為傲,怎麼才被人一激就火山爆發,他不怎麼情願承認宋巧人有本事,跟平常所見的女人不同。

「你別以為修喜歡你,你就可以天不怕地不怕,甚至故意勾引他。暗組包括我在內共有七個人,不是每個人都贊成你成為總魁夫人的。」說完,暗就離開了。

「總魁夫人?」宋巧人喃喃自語,過了半晌才了解暗的意思,她扯開嗓門像個潑婦般吼道︰「他送給我,我還嫌他不入流!」

真是的!有莫名其妙的主子,就有腦筋秀逗的屬下,沒頭沒腦的對她說些不準她勾引他們的總魁的話,笑死人了!她又不是他家養的狗,干嘛听他的?

再說,她也沒無聊到真的去勾引修,如果那是暗的計策,他恐怕得失望了,因為她十分清楚自己的斤兩。

可是修長得很帥,不,應該說是漂亮,漂亮得讓她情不自禁地將他與天使聯想在一塊。

如果她真有個像修的男朋友……唉!宋巧人,你別作白日夢了。

向來有「古跡城」之稱的台南,在寒流來襲過後沒多久,天氣就暖和起來了,雖然早晚還有些寒意,但對宋可勤這種怕冷的人來講,簡直就是上天的垂憐。

宋可勤躺在床上,望著窗外的夜空,也不曉得為什麼,她明明累得像條狗,眼皮也酸澀得要命,但就是睡不著覺,老覺得有什麼事情要發生似的。

「砰」的一聲,聲音非常輕微,如果在嘈雜的白天她說不定不會注意到,但現在萬籟俱寂,宋可勤想說服自己忽略都很困難,望了床頭的夜光鐘一眼,已經午夜兩點了,難道是小偷?

哎!別胡思亂想,自己嚇自己,說不定只是老鼠開舞會……「砰」的一聲,這次的聲響更大!別再意,說不定是大象在開舞會,宋可勤在心里拼命說服自己。

宋可勤,你別安慰自己了,小偷現在只攻到客廳,听聲音判斷,還是一個非常「肉腳」的小偷,要是她提起膽子迎面殺敵,說不定還能保住疆土。

她躡手躡腳的下床,抬起梳妝台前的緞面椅子當武器,卻發現太重了。她放下椅子,拿起玻璃櫃上的花瓶,悄悄的下樓。

「咦!這個身影……有著寬厚的肩膀,好熟悉……」

「丹?!」忘卻了警戒心,她下意識的喊出口。

「勤兒?」男人的咒罵聲猛然停止,轉向聲音來源處。

「老天!真的是你!啊——」宋可勤的尖喊是因為突然被丹尼斯抱起來,興奮的轉著圈子。

奇怪,如果真如宋巧人所說的,那宋可勤應該非常恨丹尼斯,甚至想啃他的骨、喝他的血,可是他們卻親密的喊著彼此的小名。

殊不知宋可勤和丹尼斯早已在拉斯維加斯結婚,但是兩人的鶼鰈情深,卻成為丹尼斯的致命傷,由于他的敵人比飯粒還多,所以在得知宋可勤懷有身孕後,他不顧她的反對,硬是把她送回台灣。

但宋可勤認為嫁雞隨雞、嫁狗隨狗,她在決定嫁給丹尼斯時就有心理準備,她並沒有勸阻丈夫離開黑手黨,所有的擔心受怕她都一個人扛下來,為的就是讓丹尼斯無後顧之憂,而他也真的一直平安到現在,為此她很感謝上蒼的恩典。

至于宋可人的誤會,宋可勤可是完全不曉得。宋巧人年幼時曾問她爹地中哪里,當時她因為擔心丹尼斯的安危,所以一想到他只會落淚;後來,她主動提起丈夫想讓女兒明白時,宋可人卻說她已經都知道了,她自然就以為女兒真的都「知道」。

而丹尼斯怕女兒被仇家盯上,總是偷偷的在一旁看著她。他恨自己不能陪在女兒身邊,看著她成長,但只要知道女兒健康、快樂的活著,他就心滿意足了。

宋可勤略微推開丈夫的懷抱,「你怎麼會來台灣?」以往為了不引起敵人的注意,她都是和丹尼斯約在美國、加拿大等地見面。

丹尼斯親著她的下巴,親密地貼著她的面頰說︰「我好想你!」

她捧著丈夫的臉,胡碴刺著掌心帶來一陣陣快/感,心里也跟著冒出一顆顆快樂的泡泡。「理由不足。為什麼不約我出國,反而來台灣?」

習慣了黑暗,丹尼斯抱著宋可勤坐時沙發椅里,就著窗外微弱的月光,輕輕撥開她額際的發絲。

「因為我想待在台灣陪你看日出望日落,當只特大號的米蟲,你反對嗎?」

「你……」宋可勤激動的抖著身子,不敢置信的搖著腦袋,聲音哽咽的說︰「告訴我,這不是我在作夢……」

丹尼斯緊箝住她的腰,活像要把她揉進體內似的。「對不起,讓你擔心受怕了這麼多年。我知道這句道歉來得有些遲了。」

宋可勤揪著他的衣服,在他懷中死命搖頭,「不會太遲,不會太遲!你真的沒騙我對不對?我等這一天等了好久,我們一家人終于可以團圓了……」說到最後,她已泣不成聲。

丹尼斯輕輕吻去她的淚,口中喃喃說道︰「我好想你,快想瘋了。」

宋可勤抗議的嚶嚀,不滿丹尼斯的滋潤只留在臉上,捧著他的臉獻上自己的唇,無願無悔……

在心願達成的一刻,沒有人會嫌夜太黑或太長的……

宋巧人軟綿綿的趴在沙發上,好無聊!她換個姿勢,將額頭頂著桌面,唉!還是好無聊。

自從那天的談判之後,又過了三天,宋巧人開始懷疑雷幫是個三流爛幫派,連查個小事情都可以拖上七十二小時,看來雷幫的遠景實在好不到哪兒去,干脆收山算了,免得丟了面子事小,萬一丟了命,那可得去跟閻羅王喝茶了。

毫無預警的,門被一個冒失鬼用力打開。

宋巧人連抬頭去看的意思也沒有,現在近中午時刻,想也不用想,一定是高娃送午餐來了。

「高娃,拿出去吧,我沒有胃口。」

「我听佣人說,你已經兩餐沒吃東西了。」

宋巧人聞聲猛地抬頭看向門口——這個動作差點扭傷她的脖子。

王八蛋!她像只被關在柵欄里供人欣賞的狒狒,他倒過得自由自在的,宋巧人氣得轉回頭。

「我寧願餓死也不要被悶死。」她咬牙切齒的說。

修緊蹙眉頭,「你的門並沒有被鎖上。」難得他以不餓死俘虜為借口來看她,誰曉得她只是看了他一眼,隨即轉頭看著窗外,太不給他面子了。

「是啊!就穿這樣出去,然後讓一堆臭男人的眼楮猛吃冰淇淋。」

「我記得給你的內衣當中有些沒那麼露的。」

修的用意是讓她無法離開別墅,而不是連出去散心都不行。他早看過那些內衣,單薄得不能御寒,應該她也不敢離開這溫暖的宅子;為了她,他早命人二十四小時開著暖氣。

「但再怎麼說,它們終究是內衣啊!」就算她再有膽,教她穿著內衣四處走,打死她也做不出來。

修面無表情的說︰「你可以決定吃或不吃,但你的命是我的,我找醫生給你打營養針。」

「呸呸呸!烏鴉嘴,什麼營養針?!你以為我病入膏肓啊!我只是熱量消耗得少,所以不餓。」宋巧人不悅的給了他一個大白眼。

「你可以在房里原地跑步三十分鐘,或是做一百下的伏地挺身,隨你選擇,我還可以免費提供毛巾與熱水浴。」

宋巧人的臉漾起一抹怪異的光彩,「那些活動我幾天前就做過了,該換點新鮮的了。」她用手肘抵了抵修的腰側,「喂,我听說你們是什麼雷幫,專門從事軍火交易,是不是?」

「誰告訴你的?」修深不見底的眸子閃過一絲不悅,快得沒讓宋巧人察覺。

「人多嘴雜,我無意間听到的。」宋巧人等著他踏入陷阱。

「你想做什麼?」修的臉色莫測高深,難以看出有任何情緒上的波動。

「教我玩槍好不好?」宋巧人撒嬌的要求。

「為什麼?」

「無聊啊!而且我這輩子或許都無緣模到槍,現在有這機會當然要好好把握。我一直想學學電影里那些明星玩槍的瀟灑模樣,教我好不好嘛?」她拉著他的袖子,整個人都快貼上修的身子,但她並沒發覺這姿勢太過曖昧。

「我為什麼要教你?」修想扯回袖子,沒想到她卻拉得死緊,他不由得擰起眉頭,或許是學武者的警戒心讓他排斥靠近他身體的人。但看見她一臉企盼的嬌俏模樣,讓他放棄扯回袖子,兩人如此接近,甚至讓他聞到她身上淡淡的清香。

「我想不出你有什麼理由不教我,幫忙淑女是紳士應該做的事。」

「我不是紳士,而且也沒笨得教人來當我未來的敵人。」

宋巧人突然大聲喊道︰「我不可能對你不利!」語氣中的堅定讓她自己也嚇了一跳。

「我還是沒有教人的習慣。」修丟下這句話,立刻走了出去。

他早已習慣獨來獨往的日子,不接受任何人的感情,因為有情就會有難,只有做到無情無義,他才能活得比任何人都久。

她的情緒波動強烈得教他心驚,第一次,他不戰而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