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父親的生日來去匆匆,納蘭守花覺得心里好愧疚,所以今天父親打電話來說要她回家跟他一起吃頓飯,她當然是再樂意不過了。
「工作上沒踫到什麼麻煩吧?」納蘭剛不斷地把好吃的菜色往她的盤子里頭夾,今天車太太知道她要回來,不需要他吩咐,就跟廚子合手煮了滿滿一桌子她愛吃的菜。
「沒有,大家都對我很好。」
只除了新約聘了一個不太好搞的攝影師,明明可以在棚里拍完的東西,就是硬要拉到棚外去拍,把成本給墊高,氣得總編輯一直跳腳說要把他給解聘之外,她的工作環境大致上都算是平順有趣的。
納蘭守花吃得津津有味,其實這兩三年,車太太還是常到她的住處去送東送西的,讓她的生活過得不至于太清貧,有時候假日在家里踫到車太太來,就會被她叨念,說明明可以在家過日子,做什麼要辛苦自己呢?
每次听到這些話,她只是笑笑,告訴車太太說她的菜真的好吃,這時候老婦人的臉色就會和緩下來,要她多吃一些。
「是嗎?大家對你都好嗎?」納蘭剛點頭微笑,「那就好,我听說你經常要跟店家借很多東西。說實話,我這個當父親的人真是不想自己的女兒去看人家臉色,光想到就教人心疼。」
「爹地,你就不要替我想太多,誰在外面工作不必看人家臉色的?我已經算是夠幸運的了,無論是工作上的伙伴或是店家都沒給我苦頭吃。」撇開了最初接連著吃閉門羹的狀況之外,她的工作狀況算得上是順利的,或者這就是人家所說的倒吃甘蔗,越吃越香吧!
「好,這樣很好,記住了,要是遇上麻煩,事無大小盡避跟我說,讓我出面替你解決,知道嗎?」
「知道。」她點頭,給父親添上一碗銀魚羹。
「爹地可以信你這句話?」他挑了挑眉,似乎頗懷疑她的誠意。
「打勾勾?」她笑著朝父親伸出小指頭。
「嗯。」納蘭剛伸出手,很樂意與女兒做這個約定,勾完手之後,他冷不防地問道︰「對了,你最近有去找過溫先生嗎?」
「嗯,有去見過他一次,問了一些事情。」納蘭守花彷佛心虛般地轉開視線,雖然知道父親早晚會曉得她去找溫先生的事情,但被他給問起,她心里總是覺得尷尬。
這些年來,溫先生是經手納蘭家財務投資的主要負責人,她去找他,是想要問問看以她小小微薄的積蓄,能不能有什麼理財方法,讓她更快存到自己想要的數目和金額。
她所問的事情,納蘭剛當然有听溫先生說起,不過,他沒動聲色,不想拆穿她,只是微笑,「既然你不想跟爹地說,那我也就不問,不過,溫先生要你跟他聯絡,說有件事情你應該會很想知道,而且會很高興知道才對。」
「什麼事?」她眨眨美眸,顯得好奇。
「這個爹地也不知道,就等你自己聯絡他,讓他跟你說吧!」
她的名下有房子,而且,是一棟價格不菲的別墅!
當溫先生告訴納蘭守花這個消息時,她嚇了好大一跳,覺得這如果不是溫先生,那就是老天爺在開她玩笑。
不過,或許這真的是一場玩笑,因為,這棟別墅的持有者不只她一個人,房子的另一半持有人是韓蒼震,不過,溫先生提醒她,雖然她只持有一半,但是可以全權地使用房子,這是持有人本身,無論她或韓蒼震都享有的權利。
她對那棟別墅有一點印象,婚後大概是三個月的時候,她曾經與韓蒼震去過一次,只待了兩天,不過很喜歡那里的環境,他說別墅是朋友的,只是借他們過來度個假,卻沒想到他竟然買下來了。
納蘭守花坐在計算機前,挪動著鼠標收成她虛擬農場上所栽種的百合花,耕地之後,決定這一次要種牽牛花。
一開始玩這游戲,是莫可可教她的,一些農友原來也都是可可的,後來大家朋友加來加去,不知不覺跟著一起玩這游戲的人已經一長串了。
在農場都整理完之後,她點進了首頁,瀏覽一些朋友的更新,有大學同學在找她去聚會吃飯,可可一向最熱心,催著她趕快決定哪天有空可以約出來,不然就要自個兒幫她決定了。
她回了兩個時間,就等著大伙兒再上來回復。
這時,她看見上線名單上有陶芯,因為已經有大半個月沒有見她更新,心里才在想陶芯究竟怎麼了,沒想到她就又上線了。
她點了陶芯的名字,開啟了在線對話。
自己︰幾天沒看見你在在線,很忙嗎?
芯︰出公差去了,不在台北。
自己︰對了,告訴你一件事情,我可能沒有自己想象中那麼窮耶!那天我去跟顧問咨詢的時候,他查到我名下竟然還有一筆房產,你說這算不算是從天上掉下來的禮物呢?
芯︰算,你快點把它賣掉,就可以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了。
自己︰還不能賣,因為有一半的產權在我前夫名下,我要先問過他才可以。
芯︰前夫?你說的是那個害你掉了三天三夜眼淚,差點把眼楮哭瞎的爛男人?
或許是因為身為刑警的陶芯曾經幫她解決過跟蹤狂的事情,在那之後兩個人互動變得比較熟絡,再加上陶芯不相信她年紀輕輕已經離過婚,所以納蘭守花才會向她提起一些往事,沒想到陶芯听完之後,就劈頭說她根本就是傻瓜!
陶芯說要是她,她才不會甩那個崔湘晴對自己說什麼,還說要是韓蒼震敢讓她哭,敢對她視而不見,她絕對好好揍他一頓!
自己︰其實他沒有真的很不好,他只是不喜歡我,而我卻還是勉強他跟我在一起,最後也是我堅持要離婚的,說起來是我的過錯比較多,你不知道,以前的我是真的很壞的。
說到底,一切都是她的錯!直至現在,納蘭守花心里還是這麼以為,但是,當初的眼淚與傷心,卻又全都是再真實不過了。
芯︰但他跟你結婚了,卻還讓他的青梅竹馬大搖大擺來威脅你設計你,那就是爛男人沒有錯。
自己︰你再說我就又要哭了。
手指打著字,眼淚已經不爭氣地朦朧了她的視線,她很討厭自己這一點,只要扯到韓蒼震,她就像是得了淚水失控的病,無可救藥了。
芯︰好,我不說了,既然有這筆天上掉下來的橫財,你就不要客氣。
自己︰好,我不會客氣,不過我一定要先去見他才可以。
芯︰嗯,結果如何你一定要告訴我。
自己︰我會的。
芯︰真是氣人,如果有一條法律可以逮捕欺負女人的男人,我一定沖去替你把他給捉去關起來!
自己︰謝謝你,我已經不要緊了。
芯︰還喜歡他嗎?
自己︰喜歡有什麼用呢?反正我跟他已經離婚了。
芯︰傻瓜。
自己︰呵。
除了一聲輕笑之外,納蘭守花不知道自己還能夠如何回答,被陶芯挑起了藏在內心深處從不曾消滅過的深愛,感覺心口就像還有著被利刃剜過的傷痕,隱隱約約又痛了起來。
她想如果現在媽咪還活著就好了,這樣她就有人可以聊聊,而這個世界上再也沒有比母親更明白她性子的人了。
納蘭守花深吸了口氣,忍住了心里的傷痛,按下農場的圖示,讓畫面又回到農場上,看著那花那草,還有一堆快要種不下的樹,想起了那一年與韓蒼震到山上別墅時的情景,就算她告訴自己那只是假象,但心里依舊忍不住懷念。
溫先生說過,她也是擁有人之一,是有權利使用的,所以說,在見韓蒼震之前,她是可以去那里住幾天的吧!
就當作是向過去做告別,給自己心理準備要再見韓蒼震,她決定了,就到那個山上別墅去住幾天吧!
說要去住,當然也不是冒冒失失的就跑了去,這一點概念納蘭守花是有的,她向父親提起別墅的事情,並且與韓景琦取得了聯系,他們似乎都知道她也有房子一半的所有權,說既然是她的所有物,她想要使用絕對是沒問題的。
她覺得很納悶,怎麼關于自己的事情,第三者竟然比她更了解,她想是不是自己一直以來就錯過了些什麼沒有看見?
韓景琦告訴她照顧房子的管家還是當初的張媽,以及原先照顧園子的人,因為她與韓蒼震一直都沒過去使用那房子,所以這幾年來沒有新聘的下人,因為張媽與老園丁都認識她,所以她只要直接過去就可以了。
納蘭守花坐在開車上山坡路的出租車上,望著窗外的風景,說是山上,其實並非是荒郊野外,沿路上可以看見不少有著漂亮院子的別墅,沿路的花草修繕得極好,車子越往山上開,房子的密度越低,也隨著坡度越來超高,往山下望的視野也越來越好。
終于,她看見了自己要抵達的地方,雖然過了這些年,但那房子的白色外牆依舊十分鮮亮嶄新,與她記憶中的一模一樣。
司機也看見了那棟房子,忍不住咋舌道︰「小姐,那是你親戚的房子嗎?你那個親戚應該很有錢吧?」
聞言,納蘭守花只是抿唇微笑,沒打算回答。
她打手機通知張媽打開大門,讓出租車可以直接開進車道里,這時,她發現車道上已經停了一輛黑色的轎車,她看見司機在搬行李,似乎對方也才剛到沒多久,然後,她的視線望向門口,看見了背對她而立的韓蒼震。
就算只是看著他的背影,她也能認出他!
「小姐,你要不要下車了?已經到了。」出租車司機出聲喚她。
她不是沒听見對方在提醒她下車,但是,她卻像是被人給下了定身符似地,坐在車上一動也不能動,因為一瞬間太過緊張,竟然感覺一股子冰冷從腳底泛涼了上來。
怎麼會是他?
她不是請韓景琦幫她守秘,不要把她上來的事情告訴韓蒼震嗎?
「小姐?」出租車司機又出聲催促。
這時候,就在納蘭守花想要原車返回市區的時候,原本就站在門口迎接韓蒼震的張媽看見她的到臨,笑呵呵地跑過來替她付了車錢,把出租車給打發走了。
納蘭守花看著張媽笑呵呵的圓臉,真不知道該是謝她,還是怪她竟然把車子給打發走了,讓她如果想下山還得叫車才可以!
韓蒼震也沒料想會見到她,他側首看著她被張媽推著過來,每一個腳步都走得十分沉重似的,完全可以感受出她不樂意見到他。
「我……我沒想到你會來。」納蘭守花被推到了他的面前,眸色顯得有些慌張,只敢直視著他的胸口說話。
韓蒼震看著她的目光所落的地方,差點以為自己在胸口上也長了一雙眼楮,要不,她怎麼會只看著那個地方。
「我本來沒打算要來,不過,昨天下午,景琦突然找了一隊人馬到公寓去說要重新裝修,要我回韓家的舊宅去住,不過,我的車還在路上,就接到舊宅管家的電話,說家里的水管爆裂,修好需要三五天的時間,要我絕對不能回去,我想自己是太過信任景琦了,直到我見到你之前,我還以為一切都是巧合。」
納蘭守花不知道韓景琦究竟是什麼居心,他確實沒有違背他答應她的事,卻想盡了辦法把韓蒼震給騙到這里!她抬頭,望見他冷冽的目光,充分感受到他的不悅,「對不起,我請張媽替我叫車,我這就回台北去——」
「既然來了就留下吧!從這里回台北市區至少要一個小時的車程,如果我讓你走了,張媽不會給我好臉色看。」他斂眸瞅著她垂得低低的臉蛋,修長的指尖顫動了下,忍住了想要托起她下巴的沖動,听剛叔說這幾年來,她出落得更加美麗動人了,令他想要一看究竟。
最後,他握拳收住了蠢動,別過眸不再看她,「進去吧!放心,我只待兩三天就會離開,不會打擾你太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