咦?有人在質疑這個標題嗎?
不不不,這真的是我近來的切身之痛。
我開始覺得,人哦,有時候健忘點比較幸福。
又或許該說,健忘點比較容易幸福。
因為健忘,所以可以在遇到好事時,就把前面的煩惱忘記。
也因為健忘,當喜事上門時,就能將原有的憂愁一口氣推翻掉。
甚至,就連一些瑣碎的生活大小事,都能因為健忘而忘得一干二淨。
討厭站在巷口等垃圾車?
沒問題,健忘讓你倒完回來洗個手、沖個澡,坐下來看個電視就忘掉。
晚餐吃到不合胃口的菜色?
有什麼關系,飯後來杯喜歡的涼涼飲料,配上幾片餅干,馬上就忘掉。
工作不順心?老板愛罵人?同事不好相處?
哎呀,月底領了薪水跟好朋友去快樂玩一頓或吃吃喜歡的午茶,就能消除掉這些不舒服的感覺了。
再不然,神氣地甩上辭呈換份工作,到更喜歡的公司去當員工,也能夠讓自己很快就忘掉那些不愉快啊!
所以說嘛,健忘也是有好處的!
這就像……我家的女主角吧。
從討厭到喜歡,只是因為男主角為了她而付出的那份心思。
只要給她甜頭,她願意不再介意男主角之前讓她不開心的種種舉止。
也因為她忘卻了先前相處時的不愉快,所以她跟男主角才能有更進一步的機會。
想想,健忘的好處真多。
忘掉不愉快、忘掉不順心,也忘掉不開心。
把那些統統忘掉,做點讓自己快樂的事比較重要,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