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當你身邊有個青梅竹馬,就極容易跟他牽扯不清;尤其他同時是鄰居、同班同學和家族世交時。
不管是學校朝會、同學會、親友聚會,甚至到里民大會,他們都被命運的線牽綁在一起;所以基本上朗佑根本佔據了她生命中的所有篇幅。
而這樣堅固的情誼造就了什麼呢?那就是她孤零零的寂寞人生。因為,朗佑實在太過于優秀了。聰明英挺、運動全能也就罷了,品格更是與氣質一致,清和明朗,不管是誰與他相處,都有如沐春風之感。
然而,這一切與她林曼如有何相關呢?
關系可大著!余朗佑成天在她身邊出沒,很容易就會被人誤認他們是一對,或硬是要送作堆。
從小,余朗佑不管在同性、異性群體中都十分吃得開。這是理所當然的,因為人們總是欣賞愛慕美好的個體。可是她不同,她當然也是優秀的,可是人們似乎都看不到她,而只看見那個「余朗佑的青梅竹馬」。
于是乎,同儕間默契形成,男孩一致不接近林曼如,盡避她是絕對美麗的,但那又怎樣呢?她已經有了匹配的青梅竹馬;女孩呢,則是分為兩派,一派友善,因為接近她等于有了接近余朗佑的機會,說不定哪天就可以反客為主;另一派則是極度厭惡她——余朗佑對誰都一樣好,但憑什麼她就是特別的那一個呢。
所以,她朋友很少,更別說男朋友了——連一個都沒交過。
更別說長輩的撮合了。雙方家長看他們郎才女貌,越看越滿意,私底下早已私定為親家。父母總是抱怨,這麼多年了,兩人怎麼始終沒走到一起。
通常像他們這樣的關系多少會有點那個……不純潔。也就是說,可能會偷偷來個暗戀多年、默默守候這一出。不過很可惜的是,他們之間什麼化學反應都沒產生。
女的呢,認認真真單戀多年︰男的則是盡情逍遙花叢中。兩人都挺好的,各自有各自的感情世界,從來沒有誰越雷池半步。
她其實也感到奇怪,朗佑這麼好,自己怎麼就沒和他看對眼的時候?
可能愛情這東西並不能順其自然吧!
正當她開始思索放棄真愛,按著眾人的期待,試著把最好的朋友當成異性看待時,她的愛情就出現了。
高大、斯文、一身黑衣,是她對他的第一印象。
「這是我的室友,陸諒則。」還記得朗佑笑嘻嘻地介紹了他。
和朗佑不同類型,甚至可以說是完全相反;如果硬要說的話,一個是燦爛耀眼的天光,一個是無邊無際的黑暗。
他低調、沉默,可是在朗佑那只花蝴蝶身邊,卻沒被那炫亮的光環所掩蓋,反而是平分秋色。
本來嘛,光與暗雖不同,本質卻是一樣的。
誰也掩不住誰。
「她就是你說的青梅竹馬?」他伸出手,五指修長而整潔,定格在她面前。「你好,我陸諒則。」簡短的自我介紹,聲線里的磁性卻霸道地停佇在她的耳廓里,不肯散去。
一瞬間的交握、分離,掌心的熱度卻依然存在。說不出是哪里不同,只知道這個人很不同——連時間都因貪看他的容顏而刻意放慢了速度,甚至,清晰到連塵埃的顆粒她都能正確地指出位置。
「怎麼樣,很正吧?跟我配不配?」朗佑不正經地勾著她的肩,神情無比炫耀。
那是第一次她對于他的親熱反感。她不自在地推開了朗佑,只因為不想被那個人誤會。
「我們只是青梅竹馬。」她快速而肯定地說出口,像是要撇清什麼。
余朗佑無所謂地笑了,優雅地擺了擺手,「是啊是呀!青梅竹馬,thafsall,wearenothingcrctfriends。」
她想不起後來朗佑還說了些什麼,只記得再看向陸諒則時,在他得體的粗框眼鏡後,那雙眼漆黑無光,如被迷霧籠罩的黑夜,勾魂攝魄。
就像個無底洞,陷落之後,她的世界就再也沒有光亮,只余無盡黑暗;那成為了她後來八年的所有追尋。
不再多看其它閃亮的星辰,只為投入未知神秘的黑洞,即使知道會滿身傷痕、粉身碎骨也不怕。
她是那樣義無反顧的為了一眼瞬間的信仰而堅持著——人們總說fallinginlove,墜入愛河。
她想,指的就是這樣吧?
林曼如伸手滑掉手機設的鬧鐘。
她揉揉睡到蓬亂的發,不情願地走向浴室。昨晚她並沒有睡好,因為又夢見了過去的事。夢見自己的人生如何悲慘,又如何遇見他、如何一見鐘情,如何一步步地變成現在這副窩囊樣——沒談過戀愛,還倒追男人八年。
不就是為了談一場轟轟烈烈的戀愛才開始的嗎?結果呢?結果是,什麼都沒有。如果今天是世界末日,那她真是庸庸碌碌白忙一場了。
可喜的是,今天只是個普通上班日,她還可以為了那個遙不可及的完美結局努力奮斗一下。
張著嘴把睫毛刷得根根分明後,她對著鏡子里艷光四射的自己拋了個媚眼,感到滿意後,才蹬上新買的名牌鉚釘高跟鞋,儀態萬千地出門上班。
盡避她里子面子早輸得透徹,但那也僅限于少數人面前;至少,在多數外人眼里,她還是希望保有一點自尊。
「Mandy姐,中午跟我們一起去吃飯啊。」
午休時間,公司里的助理小妹走到她的辦公桌旁邀請。
「Mandy。」
林曼如強調了自己的英文名字,「叫姐太老了。」
「可是不叫你姐感覺太不尊敬了。」
助理小妹眨眨眼,露出甜美微笑,頰上酒窩靈動刺眼,「我們先去化妝間補妝,等等電梯那里集合。」
林曼如無奈地嘆口氣;實在不想被叫姐,感覺越叫越老。她這個年齡,可是敏感得很。
把歸類好的檔案存進文件夾後,順手啟動休眠模式;公司中午休息時間將近兩個小時,一直開機的話太浪費電。臨走之前,她還不忘關掉辦公室的日光燈,之前這些動作都是由大哥大姐們來做的,可是自從她調到了網路行銷部後,就成為了這里的老大姐。
歲月逼人啊,想想也不過幾年前,她也曾被人小妹、小妹的叫呀。
只是小妹如今混成了小主管,明明是該高興的事,為何想來都還是有種淡淡辛酸呢?
「你們看!」
吃飯的時候,年輕的行銷助理將手伸到眾人面前,幸福洋溢道︰「這是我男朋友昨天送我的。」
縴縴素手上套著一顆光澤閃爍的橢圓晶石,晶瑩色澤使得她的手看上去更加透白玉潤。
只要是女人,都知道那代表著什麼。
林曼如盯著那戒指,忽然覺得嘴里的排骨不再美味了。
「我男朋友,不,是我老公啦……」行銷助理神情間滿是掩不住的興奮,「他昨天吃飯吃到一半居然就對著我下跪,超突然的!我都嚇傻了……等他拿出戒指的時候,我眼淚就忍不住的一直流欸……」她邊說,眼眶也跟著泛紅,可見心中有多激動。
「恭喜你耶!到時候一定要請我們喝喜酒啊。」
「戒指好漂亮,是C牌的吧?」
在場的幾個女同事大多受到震撼與感動,紛紛握緊她的手給予祝福。只有林曼如默默在一旁,怎麼樣都說不出話。
她記得這個行銷助理才從大學畢業,進入公司不到半年,也許連二十四歲都不到,竟已經被求婚了。
反觀自己,年底就要滿二十八歲了,事業上算是小有所成,不過跟別人比起來其實也算不上什麼;感情上,更是連說出來都覺丟臉。
是呀,多丟臉。
苦苦追求的人根本對她不屑一顧。愛情這種東西,不是你要,就可以得到的。
「Mandy姐,你上次帶來的男伴應該就是男友吧?」一個女同事見她一句不吭,想起這位小主管一直單身的傳言,原有些不好意思,後來又記起這件事,所以特地為她插入一個新話題。「郎才女貌的,平常也沒听你提起過,沒想到竟藏了那麼好的一個人啊。」
此話一出,幾個女人不約而同地轉向她,眼神里滿是好奇。
看她們的反應,似乎還不知道那天她和他的不歡而散;而這女同事素來就是個厚道人,必定不是故意挖苦。也是,那麼難得的宴會,誰又有閑工夫去管別人的感情事?
林曼如笑了笑,繼續聆听行銷助理的求婚軼事——她沒有勇氣去否認陸諒則不是自己的男朋友,他們甚至連朋友都算不上。
這一頓飯她吃得食不知味,結帳時,將八十五元排骨飯硬生生付成了九十五元的雞腿飯。
她沒發現,老板也沒說。
反正,終究是虧了。
下班之後,她鼓起勇氣撥了電話。
「嘟——嘟——」電話鈴聲在耳邊響著,可她覺得心跳的聲音強烈到快掩蓋過鈴聲。
「喂?」鈴聲瞬止,低沉富磁性的聲音傳來。
「是我。」
「嗯。」
「今晚有空嗎?」
「沒有。」他拒絕得很快,「我很忙,沒什麼事的話就掛了。」
「欸——等等!」林曼如急得大叫,深怕他真的掛斷電話。「我有重要的事……你能不能抽空見我?今天不行,明天也可以,給我一個時間,拜托。」
電話那頭沉默了好一陣,要不是能淺淺听見他的吐息,她都要以為是收訊出了問題。
「好。」男人終于還是說話了,「八點,你家樓下見。」
然後,電話掛斷。
「再見。」對著無人會回應的電話筒,她听見自己這樣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