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士陽在楊筱媚負氣跑進屋內後,終于不再抑制的大笑出聲。
「楊筱媚,你記著,听到我的名字,你就要知道自己的處境,你這只小羊注定是我這匹狼的。」這是他曾對她說的話。那年她才八歲。
楊筱媚反復思考一晚,在長輩面前,她已沒有說不去龍氏工作的權利,不外乎是顧及朗士陽的面子,還有媽媽與朗媽媽的交情,都不是能夠讓她任性消耗的東西。
唉……去就去吧,要做就要努力做,她可不能又被朗士陽瞧扁了。
第二天一早,朗士陽賣力的將所有物品搬到後車箱,黑色的行李箱是他的,粉紅色小羊圖樣行李箱是她的,一大一小並排在一起樣子還頗為逗趣,周圍堆著兩家媽媽送上的愛心小物,他們就要出發前往台北了
「媽、楊媽媽,我們走了,到了台北的住處會再打電話給你們。」朗士陽滿臉陽光笑意,活似擄獲什麼寶貝在手心那般歡喜。
「好。你爸這車挺好開的,不過也是老車了,以後有余力就換台新車,別委屈筱媚坐舊車,知道嗎?」朗母趁著兒子還忙著整理時,悄聲叮嚀。
她是真心喜歡筱媚這孩子當她媳婦,兒子出國時她也認命地把未來媳婦顧條條,要是他們這一去台北沒傳回好消息,她可會嘔死。
「知道了,下次買車要買空間大的休旅車,到時載你跟楊媽媽一家,我們兩親家一起出門旅游。」
朗母甚是欣慰也是歡喜的笑笑。「能不能結親家那要看你本事了,別讓我們失望啊!」
另一邊,楊母也對著副駕駛座上的女兒說道,「記得,上班以後士陽就是你的上司,對他可要尊敬點,別還把自己當作妹妹,要知道分寸!」
「知道啦!我哪里對他不尊敬了?」她媽鐵定不知道昨晚自己的女兒是怎麼被人欺負的吧!尊敬?去對他說去!
「還頂嘴!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你五歲那年負氣離家,還是士陽去哄你回來的。」
楊筱媚瞪大明眸。媽媽干嘛偏提起這件事!
「媽!你到現在還相信一個五歲小孩會鬧離家出走?!我是還要不要吃、要不要喝?我有這麼笨嗎?」要是真的離家出走,誰養她?
楊母也略有疑惑。「可是那天是士陽看到你背「浪跡天涯小包包」出門去的啊。」
那是因為朗士陽騙她說媽媽工作到晚上,要她繼續留在他家玩,她不願意,就背著「浪跡天涯小包包」去找媽媽,而他以為她回家了,陰錯陽差之下,她楊筱媚就上演了一出五歲妹妹逃家記,鬧得整條巷子的鄰居人仰馬翻,最後是朗士陽在小學旁的公園撿到迷路的她。
真是丟臉死了!
當她背著「浪跡天涯小包包」回來以後,就從此對朗士陽這個人起了三分疑心,再加上其他小事,變成五分不信任,直到後來,就像現在的十分討厭——不過這一切她都只敢藏于內心,對他半點違背都沒有。
因為……對啦!除了他,誰能在最快的時間找到她,又耐心地哄她回家?
從小日夜相伴,她對他還是有著依賴。
「算了!別說了。」類似的事情發生過太多次,真要計較,三天也講不完!「倒是媽媽自己在家要當心點,門窗要鎖,每天打電話給我……」她再三叮嚀。
楊母倍感窩心之余,仍不免想吐槽。「你是想省手機費才叫我打給你的吼?壞女兒!」
「媽!」厚,她媽能不能不要這麼耍寶!
朗、楊兩家比鄰而居已超過二十載,看兩家長輩對這塊風水寶地的贊揚,沒意外的話,他們應該會當一輩子的鄰居。
所以,楊筱媚從小就有一個認知,就是絕對不能想不開與朗士陽鬧翻。朋友當不成還無所謂,當抬頭不見低頭見的鄰居,日子會有多難過啊!
據說朗父曾是一家中小企業的老板,家道中落以後,將剩余的財產與房產留給妻子與唯一的兒子,自己則從此消失在他們母子的世界。
楊筱媚的家庭背景就簡單許多。楊父是個朝九晚五的公務員,人不多話,木訥老實;楊母是職業婦女,在家時最愛煮些料理讓鄰居品嘗,而其中最有口福的,當然是朗士陽了。
正因兩家相鄰而居,小時楊筱媚就被托給朗家代為照看,她和朗士陽的感情自然也不同于一般。
兩個年輕人好不容易上了路,朗士陽一手搭在楊筱媚的頭頂,像在安撫小孩一般。「委屈你這麼早起床,睡一下,到了再叫你。」
六點就被老媽挖起來去買早餐孝敬未來上司,楊筱媚真的沒睡飽,哪像朗士陽,莫名其妙的精神抖擻。
「我們為什麼要這麼早出發?我的報到日明明還有三個禮拜。」
「傻瓜,因為我要上班。」
楊筱媚囧死了。他要上班關她什麼事啊!
「早點去熟識環境對你有益無害。台北可不比鄉下,你以後要放精明一點。」
她如果能夠學會精明一點,會在六年後又被他擺一道嗎?
不過經他一說,倒是讓她想起他去紐約讀書後第一次回來過年的情景。
他帶了住在紐約時,寄宿家庭的小女兒來過節。
翠絲跟她一般年紀,容貌嬌媚、活力充沛,就算半句中文都听不懂,照樣逗得朗母與鄰居們歡欣不已。
翠絲自然也對她十分熱情,總是「girl、girl」地喊她。
Hey girl!You are so beautiful.
這是翠絲住在台灣七天中最常對她說的話,接下來就是一連串又快又艱深的詞匯,炸得她腦袋空白,努力想听懂,卻怎麼也跟不上,她只好全程傻笑。
每當翠絲來找她時,朗士陽也會跟在她後面,這兩人在她眼里,就好像一對離不開對方的小情侶。
她是無所謂,管他要交幾個洋妞當女朋友,只要他別來欺負她,以前的曖昧,她都可以當作沒發生過。
只是當他們在她面前進行英文激戰,他們說的話她沒半句听得懂,朗士陽爭得面紅耳赤,翠絲則是含羞帶怯……這時候,她仿佛是隱形人,是與他們不同世界的人,這種隔閡,讓她覺得被孤立。
後來,朗士陽拉著翠絲的手離開,翠絲回頭用擔心的眼神看她,再對朗士陽說了幾句。
她永遠記得朗士陽的回答,也第一次討厭自己竟然听得懂英文,尤其是這句。
Never mind,she couldn-t
understand what wesaid.
沒關系,她听不懂我們在說什麼。
楊筱媚看向外邊的街景,嘴角抿著,很勉強的開口,「我情願做個十足十的笨蛋,也不要當個自以為聰明的傻瓜。」
朗士陽偏頭。「什麼意思?」
「沒事。」
她這輩子沒感受過如此強烈的自卑感,很自憐、很自怨,是很重很重的失落,連大學延畢一年都沒那時難過。
這到底是為什麼?
楊筱媚在車行在平穩的高速公路上時就睡著了,中途在休息區被叫起來吃午餐。
「狼哥哥,這里很多人,不要牽手啦,我又不是不會自己走。」
她無奈的被朗士陽牽進餐廳,擦身而過的路人都用一種疑惑的眼神看著他們,尤其是他們牽著的手。
也難怪啦,他身材好、樣貌優、一雙眼炯炯有神渾身是勁,還是剛喝過洋墨水回來的菁英分子,未來社經地位將節節高升,而她,穿著邋遢,散發素顏,分明就是個從鄉下來的女孩,怎麼堪配讓他牽著手?
「你剛睡醒,頭昏眼花的,我怕你走錯路,跑進廁所說要吃飯,那我就丟人了
帶著她就感覺丟人?那他可以不要帶啊!吧嘛這麼委屈。
「誰會去廁所說要吃飯!不怕吃到大便嗎?」真讓人無言以對。
朗士陽停下腳步,然後轉頭。「你想吃大便啊?」
楊筱媚懵了。
「羊小妹,好好把握你還能對我耍嘴皮的時光,到時候你要叫我一聲朗部長,如果我要你去吃大便,你就真的要去吃給我看。」
「……」
這是下馬威。
他正活生生、血淋淋的威嚇她!
喃的!她不干了!之前說要乖乖的那些話,她全部都收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