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日上午。
馬晨榆在陽台晾好衣服後,仰望天空,太好了,晴朗無雲,那麼今天那個人也會來吧!
想到待回兒就可以見到那個人,她甜梅的臉蛋揚起一抹笑。
「晨榆。」
听到父親喊著她,馬晨榆應了聲「來了」,然後走進客廳。
「女兒啊,之前你表哥不是拿了瓶洋酒來送我,我記得放在櫃子里,可是不見了,你有拿那瓶洋酒嗎?」五十多歲的馬文忠很納悶,酒明明放在櫃子里,怎麼會不見了?剛剛他問過坐在沙發上看NBA比賽的兒子,但兒子說他沒有拿,也不知道洋酒何時不見。
馬晨榆身高一五五公分,骨架縴細,因此個兒看起來相當嬌小,說起話來,細細自聲音帶點嬌嗲,她看著父親問道︰「爸,你等一下不是要去伯父家,問部瓶洋酒在哪里,要做什麼呢?」
伯父是她父親的親太哥,唯一的兒子目前定居在姜目,三年前伯母過世後,伯父曾經去美目跟堂哥一家人生活,但老人家住不慣,再加上想念台灣這邊的老朋友,因此又回到台灣,偶爾想念孫子孫女才會飛去美國,而她父親則常在假日去探望獨居的伯父。
听到士兒這麼問,馬文忠猜洋酒應該是被女兒拿走了,他不禁苦笑,這下不妙了,因為女兒應該不會把洋酒拿出來交給他。
雖然女兒長得很可愛,真的長得很可愛,不是他這個微父親的自夸,女兒可愛的臉蛋和小時候沒有台大改變,跟死去的妻子很相像,就連個性也像極了,不對的事不能做就是不能做,沒情可說。
見父親沒有說話,馬晨榆眯起明亮慧黠的眸子。「爸,你該不會是想帶那瓶洋酒去伯父家,和伯父一起喝吧?」
「這個……」馬文忠干笑了聲,沒有否認。
「就知道你會這麼做,所以那瓶洋酒早早就被我給「收」起來了。」馬晨榆笑了笑,大方承認是自己將父親放在櫃子里的洋酒給藏起來。
「乖女兒,請問你收到哪里去了?」馬文忠問著。
「爸,去伯父家,買水果就可以了,至于酒嘛,就不用帶去。」
「可是……」
「不用可是了,買水果就行了。」
在一旁看美國NBA球賽的馬晨偉,趁著廣告空擋,替父親說情。「姊,你就把洋酒還給爸啦,男人偶爾會有很想喝一杯的時候,那種感覺、那種心情,不是你們女人可以體會的。」
二十四歲的馬晨偉,比姊姊小兩歲,半年前退伍,目前在一家貿易公司當業務員,假日總是和女友小彤膩在一起的他,今天選擇窩在家里,全是為了觀看最近很熱門的「豪小子」的比賽。
「對對對,就是晨偉說的那樣,我只是想跟你伯父喝一杯。」馬文忠給兒子一個微笑,感謝兒子為自己說情。
馬晨偉也向父親眨了下眼楮,表示不用這麼客氣啦,男人幫男人是應該的。
馬晨榆當然有看見父親和弟弟的「眉來眼去」,她待會兒再教訓那小子。她嚴肅起臉色,「爸,你有高血壓,醫生說過,酒這種東西以後別踫,所以,別說喝一杯了,就是喝一口也不行。」幸好她有先見之明,把酒給藏起來,父親要是真的拿洋酒去伯父家,不會只喝一杯的。
「爸,不要喝酒,別讓我為你擔心嘛。」
馬文忠看著為他的健康擔心的女兒,他還能說什麼呢,他不想讓可愛的女兒為他擔憂,只能乖乖听女兒的話了。「我知道了,我會買水果去你伯父家。」
「謝謝爸。」馬晨榆笑得開心,然後轉過頭,看向她弟弟。「馬晨偉,上上個月你跟我借了五千元,上個月又借了六千元,說好這個月領了薪水就要還給我,你的發薪日已經過了一個星期,錢呢?不還錢的話,以後家里不會有你的飯,請你自行覓食,懂嗎?」
母親在她十四歲那年過世,之後她便代替母親做家事,雖然要做家事又要兼顧課業有點忙,但她一點也不覺得辛苦,因為父親和弟弟是她最重要的家人。
但這小子,吃她的(飯是她煮的),字她的(衣服是她洗的),還是月光族(每個月薪水花光光),老跟她借錢,居然敢在這兒跟她高談女人不懂男人的心情?未免太好笑了。
自行覓食?馬晨偉嘴巴大張,才剛進公司不到半年的他,薪水並不高,如果一個月還要多花好幾千元去買三餐,對他來說,簡直就是酷刑,他肯定得常常勒緊褲帶,因此他立即上演知錯能改的戲碼,畢竟識時務者為俊杰。
「姊,等等,我剛剛的話還沒有說完,你關心爸爸的身體健康而收起了洋酒,真是做的太好了,哈哈。」馬晨偉學起星爺大笑幾聲,然後拍手鼓掌叫好。
馬晨榆忍住笑。「是嗎?那麼你剛剛說的,什麼男人偶爾會有很想喝一杯的時候,那種感覺那種心情不是我可以體會的,是這樣嗎?」
「什麼狗屁不通的話,全忘看吧!」馬晨偉話說得很干脆。
「雖然你這麼挺我,但你欠我的錢……」
「姊,已經九點半了,現在不出門,你打工會遲到。」馬晨偉很「好心」的提醒姊姊出門的時間到了。
馬晨榆看了下牆上時鐘,叫了聲,她真的忘了時間了。目此急急走回房間,拿了外套和皮包,跟父親和弟弟說了聲再見後,走出家門。
听到大門關上的聲音,馬晨偉吁了口氣,他應該暫時保住荷包里本來就不多的摳摳了。他老姐真是太可怕了,可愛自臉蛋只是假象,他跟爸都只能乖乖點頭,這讓他不禁同情起她未來的老公,肯定會被馴服得跟寵物一樣乖。
而走出公寓的馬晨榆,回頭看了下六樓的住家,她並不是真的要跟弟弟討債,只是想讓那小子幫忙看著父親,別讓父親喝酒,更別助父親達成喝酒的目的,看來她暫時不用擔心了,帶著甜笑,她腳步輕快的前往捷運站。
位在東區高級地段的深藍咖啡館,準時在上午十點開始營業。
韓聖茵站在吧台里,動作流暢的煮著咖啡,二十八歲的她,兩年前頂下這間咖啡館,是老板兼店長,咖啡館生意不錯,外場服務生從一開始的三個,變成現在的五個,外加兩名假日兼職人員。
「孫爺爺早安。」
馬晨榆是咖啡館短期的兼職人員,她微笑的和店里常客孫爺爺打招呼,八十多歲的孫爺爺是退休老師,是個喜歡開玩笑的老人家,私下替他們服務生取小名,像她名字有榆字,就被叫做「小魚兒」。
「小魚兒,你今天看起來也充滿朝氣,不錯。」孫爺爺和藹的笑著。
「謝謝孫爺爺,我幫您帶位。」馬晨榆也喜歡這位風趣的老人家。
在為孫爺爺送上咖啡後,經過靠近吧台前的位子,馬晨榆稍停了下,和客人說話,因為這桌客人是她大學好友蔣伊涵。
「伊涵,今天這麼早就過來,你男朋友該不會跟晨偉一樣,今天都選擇NBA球賽吧?」她弟弟說,就算天塌下來,也要等看完球賽再逃命,更不用說約會了。
「他今天去公司加班。」蔣伊涵穿著剪裁簡單的套裝,加上利落有型的短發,整個人散發女強人的Fu,事實上她在工作上的表現也的確很出色,進入現在的公司不到三年,已經晉升主管了。
「不會吧?你男朋友又在加班,旅游業有忙成這樣嗎?」馬晨榆覺得最近常听到好友的男朋友在加班,這陣子搞不好她和伊涵見面的次數都超過她和男友見面的次數了,台灣景氣有這麼好喔?
「我信任他,而且等一下我和客戶也有約。」蔣伊涵是真的完全信任男友,畢競他們已經交往五年了,半年前友友換工作跑道,投入旅游業,說好目前全力沖刺事業,結婚等過一、自年後再說,她也力挺男友拼事業。
此時韓聖茵端來蔣伊涵點的咖啡,在蔣伊涵說謝謝後,馬晨榆問道︰「學姊,你來說說看,我的質疑有錯嗎?哪有男女朋友一個月覓不到幾次面,明明就住在同一個城市,這樣不是很奇怪嗎?」
韓聖茵說出自己的看法。「男女朋友在一起,信任另一半是必要的,不過晨榆的質疑也沒錯,伊涵,也許不要多多注男友的自事。」
蔣伊涵看著面前的兩個人。「你們兩位,與其有那個空閑關注別人的愛情,例不如好好經營自己的愛情。」
「不是我不想經營,但我欣賞的人,位在遙不可及的地方,我也沒有辦法,唉!」馬晨榆無奈地嘆了口氣。
「我沒有對象。」韓聖茵淡淡說著。
「看看你們兩個,我才要嘆氣呢!」蔣伊涵將喝了一口的咖啡放下。「先說晨榆你,既然知道是遙不可及,那就趁早放棄爬上大樹去摘愛情果子的想法!還有學姊,你知道店里有多少男客人是因為你這個美女店長慕名而來的嗎?我想只要吧你喊一聲想征男朋友,我相信應征者肯定馬上排到大門口。」
「我贊成伊涵說的,只要學姊開口說要征男友,別說排到門口,也許會排好幾公里呢,呵呵。」馬晨榆笑著說。
「馬最榆,你是牆頭草嗎?」韓聖茵好氣又好笑。
馬晨榆甜甜的笑了笑。「學姊,我是就事論事,還有啊,人家不是說前腳走、後腳放,你不要再想以前自事了,如果可以,我真的很希望哪天可以听到學姊你大喊「我要征男朋友……」
聖茵學姊是伊涵大學時的家族學姊,透過伊涵的介紹,她和學姊也成為好朋友。有一頭及腰烏黑秀發的聖茵學姊,在大學時就是出了名的美女,臉蛋精致漂亮,白皙的皮膚吹彈可破,氣質優雅,舉手投足間那邵股美麗風韻,恐怕是她這個「哈比人」這輩子想學都學不來的。
以前的學姊,很開朗也很喜歡莢,不像現在,笑容總夾帶著幾許哀傷,如果沒有三年前那場意外,學姊現在應該已經是個幸福人妻。
聖菌學姊和嗚聰學長是大學斑對,是人人羨慕的俊男美女情侶檔,兩個人的感情很好,但三年前嗚聰學長發生意外走了,像是也把學姊的心給帶走了,學姊雖然不至于說是行尸走肉,但淚流干看,心田似乎跟著荒蕪,平靜的臉上,再也沒有往日那般開朗笑容,神色幽幽,讓人看了就很心疼。
「好,我會喊,大聲替你喊「我要征男朋友」,不知閣下意見如何?」韓聖茵淡淡說著。
「學姊,我是認真的。」
「我也是啊。」韓聖茵敷衍一笑,「好了,不聊了,我去煮咖啡了。」
看著學姐走向吧台,蔣伊涵滿臉無奈。「又失敗了,晨榆,剛剛你那個牆頭草的橋段轉得太硬了,學姊應該察覺到我們的用意了。」
「轉太硬?會嗎?我明明接話接得很順呀。」她和伊涵希望學姊可以多參加聚會多認識新朋友,而且,伊涵想把他們經理和學姊湊一對,因此打算邀請學姊去參加他們公司的活動,但直接開口怕學姊會發現什麼,她們兩個才會唱雙簧,結果,還是被學姊給溜走了。「不過話說回來,伊涵,你們那個經理是個怎樣的人呢?」之前她一直沒特別問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