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始寫這本書時,沙沙就後悔了。為什麼要寫這種題材啊?
寫完「心劫」後不是對自己信誓旦旦,沙沙再不語怪力亂神了?倒不是不喜歡這樣的題材——不喜歡怎麼會去寫?看起別人的書也看得津津有味啊!問題在于,這種故事要寫得新(沙沙給自己的無理標準)、寫得好(根本沒有標準的標準),要死掉多少腦細胞,還沒寫完,沙沙已放棄所有標準,病懨懨在書中爬不起來,口中喃喃念著︰不管什麼時空、不管什麼身份,回到沙沙身邊就好……
熬了好幾個月才爬出來,決定要去吃解藥——罷工幾天,去看別人的故事。
看別人怎麼穿呀穿、飛呀飛、死又沒死掉、神力無敵橫世當超人……
啊,還不能飛,得先解釋完這個讓沙沙頭疼的故事。其實當初想寫的概念很簡單,真要千山萬水穿越時空的話,一個人會是多麼寂寞無助啊!為何不能兩人一起成行呢?
寫著寫著,又覺得一個人愛你很好,兩個同是一個人、又不全是同一個人的人愛你,不是加倍的好;(看完故事後,就能完全明白這個繞口令了。)再來,如果兩個很愛你的同一個人,只要你是你,就算是不同的一個人也愛,這豈不是大小通吃、天地無瑕、鐘鼓齊鳴了?(沙沙開始痴笑。)好……誰來救救已經寫到半瘋的沙沙?
總而言之,沙沙是很貪心的,想要的東西非寫進自己書里不可,于是扯著發、含著淚、咬著牙、拼了命把所有點子塞進一本書里……
因為不確定有續集,所以常常想一本書寫兩本書的事,這是沙沙的小毛病,也很清楚說明了沙沙真正的命運觀——
來生是很美好的想法,但萬一沒有了呢?那豈不是後悔也來不及了;所以吃要用力吃、活要用力活、想罵人趕快罵。不要說是來生了,連明天都沒人敢保證的啊!如果現在這一刻不抓得緊緊的,下一瞬間也許就人事全非了。
結論很簡單︰愛要及時,愛不要保留,愛要徹底燃燒,愛要勇敢付出。
愛,就狠狠地給他愛!
明白寫書的可怕了嗎?明白作家終歸都是瘋子了嗎?
只有一個一點也不瘋的想法,要跟讀者寶寶們分享。
每次沙沙讀到一個動人心弦的愛情故事,都會有一種很幸福的感覺,覺得人生很美好,人們很可愛,天很藍,世界很溫暖。
那是因為愛情是把兩個陌生人連在一起,把自己給別人,冒著被原封退還的危險,剖開自己的心讓人一覽無遺。
世上最可怕的事,可能就是你愛的人不愛你了,但那仍不能阻止我們去愛。
這麼勇敢,這麼真心,這麼可愛。
這就是愛情的世界,讓所有人進來吧。
給那個你愛的人一個輕輕的吻,或者熱熱的擁抱。
去愛吧。愛得像是沒有明天。
今天,就會很幸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