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送她回家的路上,誰也沒講過一句話。
他們默默的走著。
吃飯的時候,她忽然凝望著他,欲言又止,他就預感到她也許要跟他說︰「我們不要再見面了。」
她將要開口而還沒開口的那一刻,比六天的思念還要漫長。他戰戰兢兢地等她說話。她沒有說不要再見面,她說她要去波士頓了。那不就等于永遠不會再見嗎?
她已經選擇了另一個人。他並不感到意外,但不意外不代表不痛苦。
見面之前,他渴望抱她,吻她。他許多天沒有抱她了。可是,當她說了要走。他再沒有勇氣抱她。他們之間那種親愛的關系好像遠遠一去不回。他感到意興闌珊。
夜已深了,他抱著膝頭蜷縮在床上,開始覺得沒那麼悲傷了。愛她是很累的。她走了,他不用再承受愛她的痛苦,這難道不是一種解月兌嗎?
從今以後,他不需要再坐在那里等她選擇。他可以拾回許多自尊,遠離傷痛。
不再相見,也許是最美麗的終結。
14
在油畫店的後花園里,于曼之告訴羅貝利她要移居波士頓,她為此感到抱歉。既然是為了和自己喜歡的人團聚,羅貝利也不好意思挽留她。
「我們兩年後也許會搬到紐約。」羅貝利說。
「為什麼?」
「我和韓格立都很喜歡紐約,我們很早以前就已經計劃要在那里度過下半生。而且連房子也買了。自從孩子出生之後,我們想把這個計劃提早實現。我希望我的孩子可以在一個多姿多采和自由奔放的國度里成長。」
離開香港,不是意味著要離開林約民嗎?
「我和林約民已經說好了,只要有時間,他會來紐約探望我。我們會一直偷情到齒搖發落。」羅貝利向往地笑了。
羅貝利處理愛情的方法常常讓她感到不可思議。對羅貝利而言,三個人的愛情是能夠以某一種方式長存的,用不著去抉擇。
而她自己,卻做了痛苦的抉擇。
她太笨了嗎?她只是更尊重愛情。
當李維揚知道她要離開的時候,他並沒有挽留她。他連一句話也沒有說。她心里覺得失望。他為什麼不叫她留下來呢?假如他真有那麼愛她,無論結果如何,他還是會努力爭取的。
他卻只是沉默無語,神情傷感。她太明白了,他不是一個會去爭取愛情的人。
而她自己也大自私了,她希望他會說一句話,甚至做一些事情叫她留下來,但到了最終,她也許還是會離開的。
15
假如他們不是朋友,也許會好一點。偏偏因為他們是朋友,所以還是要見面。這幾個星期以來,他如舊每周在海邊公園的石階上等她。
愛她是快樂的,也是痛苦的,但他別無選擇。他們又回復到從前那樣,打球,聊天,只是誰也沒有提起離別的事。他不敢問她什麼時候走,她也沒有說。這個話題是他們之間的禁忌。
直到一個周末,她忽然打電話來,問他︰
「我們明天是會去打球的吧?」
這個約會,是從來不需要事前再確定一次的,她為什麼突然要確定一下?他立刻預感到離別的日子已經迫近眉睫了。也許就在星期一。
今天的天氣不太好,早上下過一陣雨。他來到海邊公園,茫然的坐在石階上等待。他像是一個因為表現差強人意而被下令退役的球員,這是他最後一次代表球隊作賽了。他的心情莊嚴而哀傷。
退出也許是好的,他不用再戰戰兢兢地擔心自己的表現,那太累人了。
她離開也是好的。她去追尋幸福,那些幸福是他沒法給她的。
她來了。既然是最後一次作賽,他要在觀眾心中留下美麗的回憶。他努力去投出每一個球,也勇猛地撲接每一個她擊出的球,他不讓她的球有機會從他手上失去。
太陽下山了,他們並排躺在草地上。他身上沾滿了泥濘,在她旁邊喘著大氣。
「我明天要走了。」她說。
離別的時刻終于降臨,他的喘氣聲愈來愈小,听起來像是微弱的哭聲。他應該說些什麼的,卻悲傷得無法說些什麼。
她忽然從口袋里掏出他以前送給她的那個棒球,轉過頭去問他︰
「這個棒球將來是可以換面包的吧?」
他望著她,點了點頭。
「真的是永遠通用?」
「當然了。」他微笑說。
她站起來,把球放回口袋里,說︰
「和我跳舞好嗎?」
天氣好轉了。暮色里,晚霞低低地垂落在天邊。一只鳥兒孤身在彩雲與海波之間拍翼飛舞。明天,當旭日初升,也是她告別的時刻。
想到離別是不可忍受的,她摟抱著他。她的頭悲哀地擱在他的肩上。
當太陽沉沒晚空之中,他抱著她,和她舞在夜色下。月光緩緩升起,像夜室里一盞寂寞的吊燈,俯照著兩個傷心的人。
三個人的愛情無法永恆,但這段短暫的寂寞時光里,只有他和她。他沒有跳過別離的舞,她又何嘗跳過?他摟著她的腰,每一步都是沉重而緩慢的,好像是故意的延緩。所謂人生最好的相逢,總是難免要分離。
她說︰「你明天不要來送我了。」
用一支舞來別離,遠遠勝過用淚水來別離。
她在他唇上吻了一下。
既然沒有辦法,我們接吻來分離。
他融化在無限之中,無限的悲涼。
他吻了她。所有的嫉妒,所有的痛苦和思念,所有的煎熬與難過,都消逝成一吻。
16
現在,于曼之坐在飛往美國的航機上,飛機還有十分鐘便起飛了。
沒有人來送她,她不要用眼淚來別離。
大約一年前,王央妮約她在這個機場里見面,然後把一本日記交給她。她自己的故事,卻從此改寫。
既然沒有辦法,我們接吻來分離。
這一支歌,也是王央妮首先唱的。現在想起來,整個故事充滿了奇異的色彩。她和李維揚的相遇,難道是早已經埋下了線索的嗎?那為什麼又要安排他在這個時候才出現?他改變了她的生命,她也改變了他的,無奈他出現得太遲了。假如選擇他,未免對于七年前就出現的那個人太不公平了。
她和李維揚一起看過一幅油畫。在那幅畫里,一個面包從面包店溜了出來,飛到行人的頭頂上。也許,她就是那個面包,始終要回去。
飛機離開跑道起飛了。
他為什麼不來送她呢?
昨天那支舞依舊在她心里飄浮。第一次見面的時候,李維揚不就說過愛情是很短暫的嗎?也許他根快就會把她忘了,也會把那支舞忘了。
他會嗎?
他不來也是好的。他來了,她也還是要走的。
人生漫漫長途,終有落腳之地。
從此以後,她不需要再說謊、隱瞞,也不需要再內疚和徘徊。
愛是不自由的,分開反而自由。
既然那麼自由,她為什麼又在座位上哭得死去活來呢?
17
李維揚在生自己的氣。自從知道她要離開之後,他一直也在自欺欺人。他告訴自己,她走了也是好的。她走了,是一種解月兌。他不用再承擔對她的愛。然而,這一刻,他卻茫然若失。他真的想她走嗎?他真的有那麼灑月兌嗎?
他在會議中途突然站起來說︰
「這個會議暫停,明天再繼續。」
在座的各人,奇怪地望著他。
他打開會議室的門,悲傷地回到自己的房間里。
他為什麼不叫她留下來呢?是為了他那可笑的自尊嗎?他害怕假如她說不,他會承受不起。如果永遠不開口,那麼,他還可以幻想,幻想她會為他留下來。如果開了口而得不到她,他的幻想也會隨之破滅。
今天早上,他曾經很沖動想去找她。可是,那個沖動很快就被壓下來了。他被突發的牙痛折磨著。想到她可能已經在飛機上了,離他愈來愈遠了,他很懊悔沒有去機場送她。
他為什麼那麼忍心呢?就是為了那脆弱的自尊嗎?
他討厭自己曾經對她說,愛情是很短暫的。在她抉擇的時候,她一定也記得這一句話了。
他曾經盡了最大的努力不去愛上她,卻沒有盡最大的努力去愛她。
他現在永遠失去她了。
18
波士頓的生活很平靜。她在大學里繼續念書。她和幾個同學租租下一個屬于自己的畫室,就在學校附近。每個星期,她總有兩、三天在那里畫畫。
謝樂生畢業之後,陪她去了歐洲一個月,他們在法國、意大利、西班牙和瑞士都待上了一段日子。
必來之後,他跟幾個同學開設了一家顧問公司,專門替從事科技生產的公司做研究報告。他工作得很起勁。
愛他是幸福的,他們太熟悉對方了,早已經找到一種最舒服的模式相處。他只是不明白她為什麼從來不肯陪他一起收看電視直播的棒球比賽。波士頓「紅襪隊」可是本市的驕傲呢。
今年的冬天特別冷。羅貝利和韓格立上個月剛剛搬到紐約的曼克頓。他們的孩子也都兩歲了。這個孩子是星期四出生的,果然也要離開自己出生的地方很遠。
這一天,羅貝利打電話來,邀請她去紐約參加他們的派對。
從波士頓開車走高速公路到紐約,大約四小時。她和謝樂生也有好幾次開車上百老匯看歌劇。她很想去探望羅貝利一家。
「維揚也會來,他剛剛要去加拿大公干。」
李維揚也會來,她忽然猶豫了。
兩年以來,她把這段回憶藏在心底最深處,不輕易去踫它。他來了,那就等于要翻出這些記憶。
「你和男朋友一起來吧!」羅貝利說。
「我不知道能不能來。」她回答說。
她望著鏡中的自己。兩年了,波士頓的生活很簡樸,她沒有怎麼修飾自己。現在看來好像老了一點。她應該去見他嗎?她怎麼能夠帶著謝樂生一起去見他呢?她不想讓他們兩個見面,這樣太難堪了。
李維揚變成什麼樣子了?他會和女朋友一起來嗎?他為什麼忽然又飄進她的生命里?
憊是不相見比較好吧?
19
有什麼方法可以把另一個人忘記呢?只有用時間和距離。如果時間和距離也不能使一個人忘記另一個人。那麼,他只得承認,那個人已經深深刻在他的記憶里了。
兩年來,他並沒有把她忘記。他不是一直以為愛情是很短暫的嗎?他錯了。分離之後的思念,說明了有些愛情是天長日久,不會變更的。
有一天,他偶然在街上踫到以前和他相過親的林以盈。他們一起吃飯。她跟以前的男朋友還是糾纏不清。她問他︰
「你呢?你又怎樣。」
他連糾纏的機會也沒有。
林以盈是不錯的。但他為什麼不能愛上她呢?
他心里那個秘密的盒子,只有一條小蟲可以爬進去,並且寄居在里面。雖然她走了,但是同時也把可以爬進盒里的那個匙孔永遠封閉了。再沒有任何女人能夠爬進去。他也拒絕讓其他女人住在里面。
他是後悔的。兩年前,他為什麼不去爭取她呢?他常常認為自己不應該破壞她的幸福。他為什麼不能許諾給她同樣的幸福呢?
他害怕承諾,他害怕失敗,他更害怕自己將來不夠愛她,會被她埋怨和責備。
他太自私了。
所以,當羅貝利從紐約打電話來跟他提起派對的事,他立刻表示自己也可以出席。他撒了一個謊,說自己要到加拿大公干。在去加拿大之前,可以先在紐約待幾天。
他撕心裂肺地懷念著的那條小蟲,她現在好嗎?他好想再看看她的面容,听听她的歡笑。只是見一面吧,不祈求一些什麼。現在才去爭取她,已經太遲了。
20
波士頓的天氣突然反常,幾天前刮起了一場幾十年來沒出現過的大風雪。
謝樂生還留在辦公室里。她孤零零一個人在家。今天她本來是要去畫畫的,但她沒有去。
兩年了,她以為很多事情已經過去,原來從沒有過去,她只是避開那個記憶罷了。一旦知道他要來,而且就在咫尺之遙,她心里同時也刮起了一場大風雪。他在她記憶里千百次的回蕩。
她想見他。
她換上了衣服,然後打電話告訴謝樂生,她現在要去紐約。
「你瘋了嗎?機場已經封閉了,火車也停駛了。」他在電話那一頭說。
「我可以自己開車去。」
「太危險了!」
「我很想去看看羅貝利的孩子!到了那邊,我會打電話給你的。」
她不理他的勸告,離開家,跨上汽車的駕駛座,開車去見她最懷念的人。
她要見他。她要見他。
車子來到高速公路的起點。四輛警車攔在那里。一名警察上前敲她的車窗。她把窗子調低。警察問她︰
「小姐,你要去哪里?」
「我去紐約。」
「前面發生交通意外,這條路暫時要封閉。」
「我有急事要去紐約!」她激動地說。
「小姐,即使沒有封路,這種天氣去紐約也太危險了。你回去吧!」
「回去吧!」那名警察不停用手勢命令她掉頭離開。
她只好把車子掉轉頭,遠遠離開去紐約的路。
一路上,風雪很大,視野模糊,她幾乎看不到路。這輛車子隨時會被埋在風雪之中。
她終于回到家里了。她坐在駕駛座上,把頭埋在方向盤里。
為什麼不讓她見他呢?
有人在外面敲窗子。她抬起頭來,看到謝樂生幽幽地站在車外的風雪中。
天空上有一輪清冷的寒月,地上有兩個凍僵的人。
「你為什麼會在這里?」她問。
「我擔心你。」
她難過得要扶著車門才可以爬出車廂。
「你是不是要去紐約,我開車送你去。」他望著她眼楮的深處說。
「不,不去了。」她跑進屋里。
那天晚上,他們睡在床上,誰也沒說過一句話。屋子里,悄然無聲。
21
在羅貝利位于第五大道的公寓里,正舉行溫馨的派對。除了他們一家之外,還有他們在曼克頓的朋友,也還有遠道而來的李維揚。
「波士頓這幾天刮了一場敗厲害的大風雪,有點反常。」韓格立說。
「曼之本來就沒有答應會來。」羅貝利說。
李維揚站在陽台上。那里很冷。曼克頓的夜是迷人的。從這里望出去,看到大都會博物館和洛克菲勒中心的晚燈。只是,這些燦爛的美景卻顯得那樣悲涼,讓人痛苦。
天上有一輪清冷的寒月,映照著這個快要凍僵的男人。
巴她一起的快樂時光,穿過多少歲月在他心中激蕩。
月下的舞,重演如昨。
他豁達地笑了。不相見也許更好。她現在應該很幸福,她幸福得把他忘記了。
22
一個月後的一天晚上,他們在廚房吃飯的時候。謝樂生跟她說︰
「我今天要去矽谷,那里有一家公司聘用我,明天就要上班。我已經托人在那里找了房子。」
他為什麼現在才告訴她呢?他甚至沒有邀請她同行。
「你喜歡的話,隨時也可以過來。」他說。
她低下頭,沒有說話。
他望著她。他想離開嗎?他一點也不想。但他不能忍受自己的愛被背叛和遺棄。兩年前,當時她還在香港,他發覺她對他跟以前有點不一樣了。他很害怕失去她。雖然只有六天時間,他還是回到她身邊,讓她知道,他是愛她的。她來了這里,他以為她永遠屬于他。可是,一個月前,她不顧一切的要去紐約,他知道那個人一定是在紐約。他不知道那是個什麼人,他甚至不想知道。但他不得不承認,自己已經不是她心里唯一的男人。
他不能忍受被自己所愛的人欺騙上這種愛是不圓滿的。
臨別的時候,他們沉默地擁抱。他吻了吻她的臉。
他走了,但她隨時可以回去,只要她願意把心里那個人忘掉。
23
她站在窗前,看著謝樂生離開。
他們一起九年了,許多感覺也無法隱藏。
她愛他嗎?
誰能否認這種愛呢?
他對她太好了。
然而,相愛是不自由的,分開反而自由。
今晚的天色很好,一輪圓月像夜室里一盞繁華的吊燈,映照著這幢房子。房子里有一個自由的女人。
她開了音樂,抱著枕頭跳起舞來。起初是慢的,然後愈來愈快。她的舞步有點凌亂。她的手在空中擺動,腿在空中飛揚。
窗外,一雙白鳥翩然棲息在覆滿雪花的枝極上,沐浴在繁華的燈下。
她的臉貼著枕頭,在屋子里旋轉。她時而摔出左手,時而摔出右手,提起一條腿,在地上亂轉。她從情愛中解月兌了出來。她的身體愈來愈輕。她飛起來了。
綁記
愛是人生最好的相逢
我是二十四歲才開始寫日記的。日記應該是在更年輕的時候寫,用來記錄青蔥歲月的回憶。二十四歲是遲了一點。也許,我的人生是到了二十四歲才有值得寫下來的東西。
我的小說也是從一本日記開始。
因為一本日記,于曼之遇上了李維揚。可惜,她已經有一個七年的男朋友了。
我們常常要在愛情之中作出痛苦的抉擇。抉擇之後,又會懷疑自己是否做對了。
從前,我以為一個人只能愛一個人。我漸漸相信,一個人可以愛兩個人。
愛是超月兌的,為什麼不可以愛兩個?
然而,遺憾的是,我們只能跟其中一個人終老。
到了最後,總是要作出抉擇。
抉擇的時候,愛,並不是唯一考慮的因素。那是多麼無奈的事。
書中的人物,都掉進三角的漩渦里。他們對愛情的態度也截然不同。
羅貝利選擇和情人一直偷情到齒搖發落。對她來說,三個人的愛情是最圓滿的。
朱瑪雅原諒了不辭而別的馮致行。他走了,她反而可以重生。
于曼之選擇了謝樂生。她以為,他才是她的故土。
李維揚想用時間去忘掉于曼之,卻沒有辦法把她忘掉。
謝樂生寧願孤獨一個人,也不接受三個人的愛情。
他們都是我創造出來的人物。我在不知不覺間愛上了他們,也和他們一起去愛和恨。
寫這本小說的時候,我正在籌備一本屬于自己的雜志。這段時間,我忙得天昏地暗,情緒的壓力很大。寫小說大概是天底下最孤獨的事。我唯一的朋友,就是書中的人物。我不單和他們一起去愛和恨,也和他們一起成長。
寫這個小說之初,我只有一個意念。我想寫一段人生最好的相逢。
什麼是人生最好的相逢?
漫漫人生,我們遇到了另外一個人。我們互相影響,一起成長。我們相愛,可是,我們不能夠共同生活。我流淚、飲泣,然後我微笑。雖然不能終老,但我們曾經擁有最甜美的時光。他里面有我,我里面也有他。永遠相思。
世上有這麼美好的相逢嗎?
這也許就是我喜歡寫小說和看小說的原因。所有我們對塵世的失望,都在虛構的故事里得到撫慰,也看到了希望。所有的甜美的夢想,所有的盼望和憧憬,都在小說里得以圓滿。
我的小說從來不是春夢。我不是個愛做白日夢的人。我喜歡實實在在的感情,我相信人會在戀愛中成長。
愛情原來不是兩個人或者三個人的事。它也許是一個人的事。
愛情是自我提升和自我圓滿。
每個人心中都有一個崇高的愛情,現實卻往往是另一回事。
我把我所有的憧憬、我的信念、我的情感和我所有的遺憾,都放在我的小說里。那個崇高的愛情,即使落空了,我們已經走過了高山和低谷,了解到人生的荒謬與甜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