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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魚面頰 第4章

作者︰張小嫻類別︰言情小說

最後的道義

我不知道男人怎麼想,女人如果真心愛過一個男人,那麼,在向他提出分手之前,她是會仔細考慮選擇這一天說分手是否適當。

明天是他的重要日子,他的事業前途就在明天決定,那麼,她無論如何也不忍心今天跟他說分手,明天再算吧。等他春風得意的時候才告訴他一個壞消息,總是比較仁慈。

他明天要策劃一項工作或者行動,他全副心思都放在明天,只許勝,不許敗,那麼,女人也只好裝著今天仍然愛他,在他出去之前,給他一個深情的擁抱,她不想毀了他。

他生病,躺在醫院里,在這天之前。你早就不愛他了,可是,在他需要關懷的時候,你又怎能說分手?于是,只好一直照顧他,直到他康復才離開他。

也許,明天將要發生的,只是一件很小敗小的事。他要考試、他要面試、他要到外地公干、他要跟父母兄弟和好如初、他接受一份新的工作、他生日、他父母的死忌、他去參加賽車、他去跳降落傘……總之,今天晚上跟他說分手以後,你不希望他明天會發生意外或者一些影響他一生的事情。

是的,不再愛他了,在知道他明天最好無牽掛的時候才說分手,是女人對男人盡最後的道義。男人又會否向女人盡同樣的道義?

不要再問天長地久還是曾經擁有

有人問︰「你喜歡天長地久,還是曾經擁有?」

問這一類問題,已經太落伍,實在沒心機回答,愛情怎能這樣分界?

也許,每一個人在另一個人的生命里,都有一種作用。作用完了,功德圓滿,也就分手。他只是她生命里的一個過客、一塊跳板,卻影響了她一輩子,這算是曾經擁有,還是天長地久?

她在他最失意的時候出現,他本來已經放棄一切,因為遇上她,他變得積極進取。不再自憐。他從幽谷里走出來,變成一個光芒四射的人。然後,因為許多原因,她要離開了,她知道,她在他生命里的作用已經完了,即使她走了,他也不會倒下來。所謂緣盡,也就是她在他生命里扮演的角色是時候消失了。

她本來是一個很簡單的女人,以為愛情就是人生的全部,整天憧憬著跟自己心愛的男人結婚、生孩子,過著幸福的生活,直到遇上他,她才知道自己可以不平凡。愛情原來不是人生的全部,她不再憧憬結婚和生孩子,她對幸福的生活有了新的見解。一天,他要離開她了,雖然傷感,但是他留給她的養份,將會滋潤她一輩子。

不要再問天長地久還是曾經擁有?凡是美好的東西總是以不同形式地久天長,功德圓滿。當天分手的時候,你很傷心,今天回首,你才醒覺,他離開,因為他的作用已經完了。人生何處無離別?最重要是你們各自在對方的生命里起過一些什麼作用。

不肯定的愛情

不肯定的愛情,有時候,也是一種折磨。

整個早上。你在等他的電話,好想听听他的聲音,你昨天不舒服,好想今天向他撤一下嬌,只是,他的電話一直沒有打來,到了中午,你只好失望地一個人出去吃飯。

下午,他的電話打來了,可是你已經沒有那樣的心清,你不會告訴他今天早上你多麼渴望听到他的聲音,反正已經過去了,他和你又不是什麼男女朋友關系。

天氣那麼寒冷,你和他肩並肩走著,他問你冷不冷,你說冷,可是,他竟然笨得不會月兌下外套給你。啊,是的,他是你什麼人?他沒有這個義務,你根本不知道他有多喜歡你。

兩個人走著走著的時候,你好想擁抱他,偏偏他像一塊木頭那樣,你不知道他心里想些什麼。這種事,總沒理由女人主動吧?

一場愉快的約會結束,他送你回家,你憧憬道別的一刻,他會勇敢地吻你一下,可是,他竟然尷尷尬尬的兩手插在褲袋里,比你還要矜持,難道要由你問他︰「你想不想吻我一下?」

你從外地回來,他說︰「我那天有空,可以來接機。」

這一天,你走出機場,果然看到他,你好想跳到他身上,听地說一聲︰「你走了之後,我很掛念你。」

誰知道他只是一本正經地問你︰「好不好玩?」

他什麼時候才能夠變得肯定一點?為什麼他總是在你渴望的時候讓你失望,在你期待的時候讓你傷心?在你躊躇滿志的時候,又讓你無端的失落?難道這就是愛情?

被擔架床抬回去

台北的朋友跟我玩了一個心理測驗,問題是這樣的︰

如果你的情人生病了,你要趕去探望他,你會選擇何種交通工具?

飛機?火車?巴士?

你到了他的家,你希望是誰來開門給你?

他?他的家人?

探病之後,你會坐何種交通工具離開?

飛機?火車?巴士?

不要問他住在哪里,你只要老實回答以上三條問題。

選懊了答案沒有?現在揭曉。

選擇哪種交通工具去探望生病的情人,代表你對一段新戀情的投入程度。如果選飛機,你是很快投入的那種人。選巴士的,投入得最慢。

希望情人來開門,你最重視愛情。希望他的家人來開門,你比較重視家庭。

選擇何種交通工具離開,代表失戀之後復原的速度。選擇飛機的人,復原得最快,選擇巴士的人,復原得最慢。

在座中有一個剛失戀的男人,他苦笑說︰「我要走路回去。」比坐巴士更慘。走路回去總比要爬回去好,爬回去的人也總比要用擔架床抬回去的人好,希望你不用被擔架床抬回去。

不再吃忘情藥

有人希望世上有忘情水或者忘情藥,只要吃下肚里,就可以忘記失戀的痛苦。

忘記失戀的痛苦,並不見得是一件好事。

失戀的痛苦,才是一顆醫治你的良藥。

忘記一段逝去的感情、忘記一個已經不愛你的人,那個過程,就像戒除毒癮一樣痛苦。毒癮發作的時候,你痛苦得全身發抖、身體扭曲、五內翻騰,你恨不得一頭撞向牆壁,你倒在地上掙扎,痛哭流涕,失去了做人的尊嚴。可是,誰叫你吸毒?凡事都有代價?開始的時候你就應該知道。

有一種最新的戒毒方法,病人在醫院接受藥物注射,沒有任何痛苦,一天之內,就可以把毒瘤戒除,重新做人。那麼輕易,毫無痛苦就把毒癮戒除,這個人當然也很輕易再吸毒。如果他有決心戒除毒癮,就應該用最痛苦的方法去戒除。

他經歷那個戒毒的過程,飽嘗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痛苦;那麼,每次當他又受不住誘惑,又想吸毒的時候,只要想起戒毒過程所受的苦,他就能變得堅強。如果當初毫無痛苦,今天的他,又有什麼力量抗拒誘惑?

痛苦的口憶。最終會成為力量。你曾經付出沉重的代價,你曾經有眼無珠,每當想起當天所受的屈辱,你就會變得堅強,愛得更精明,也更自愛。這個時候,你會慶幸自己用了最痛苦的方法戒毒?而不是吃一顆忘情藥。

逝去的愛情不過是輕塵

住在離島的女孩子說,她那個住在市區的男朋友背著她和另外一個女人來往。這是他弟弟不忍心她被騙而告訴她的。她恨透這個男人,這四年來,她對他無微不至。他跟家人不和,她收留他在家里住,讓他有一個安靜的環境讀書,她的家人也對他很好。她知道他窮,常常給他錢,買衣服和日用品給他,請他去旅行,還教會他用電腦打字。她知道他媽媽愛吃水果,一個人傻兮兮的拿著一大籃水果從離島跑到市區送給他媽媽。

現在換回來的是他避開她,傷害她。情人節那天,他寫了一張卡和一封信給她。卡上印著兩行字︰「與你情如白雪。永遠不染塵。」

信上說︰「你把我短暫人生漂白,但是如果我還是本來的顏色,我會開心點。」

他說,他常常為了迎合她而勉強自己,為了讓她開心,每逢假日,他要送她回家,但是他害怕那一小時的航程,害怕要匆忙地趕去碼頭,連吃飯也要看手表。

她不甘心,她說︰「難道只有他付出而我沒有?」

如果一個男人愛一個女人,他絕對不會介意要匆忙地趕上船和那一小時的航程,也許,他根本不愛她。

女孩也不必不甘心,愛情逝去了,不要問他為你做了些什麼,也不要問你為他付出了些什麼。付出的過程,也是一種享受,你忘了為他付出的時候,你是多麼快樂和自我膨脹的嗎?何必事後追海?

他沒有好好回報她,但是起碼她學會了怎樣愛人而他沒有,下一次,她會愛得更好。

他說「與你情如白雪,永遠不染塵」,他卻是她眼前的塵垢,不容易抹去,但是有一天,她會明白,這個人不值得她為他傷心,他只是她生命里的輕塵,輕得可以。將來,她要做的,不是男人生命里的漂白水,而是源源不絕的生命之水。

太長還是太短

常常听到有人慨嘆︰「我和他一起十年了,我還可以離開他嗎?」

「十五年了,是有很多不開心,但是我已經花了很多青春在他身上……」

「都二十年了,離離合合,他對我也不見得好,但是,離開了他,我還有機會找一個比他好的嗎?」

說這些話的人,年紀一點也不大。

苞一個男人一起十年,那的確是一段不短的時間,但是十年很長嗎?如果你回頭望,你才二十七歲,十年雖然很長,但是如果向前望,十年其實很短很短。

二十年看似漫長,它佔了你過去的大部分歲月,但是如果向前望,假使你有七十歲的生命,你現在三十六歲,你還有三十四年,比二十年還要有多出十四年,為什麼你不可以做一個更理智的決定?

與其坐著嗟嘆逝去的時光,不如勇敢迎接未來。兩個人一起,日子過得開心,大家一起成長,那麼,十年、十五年、二十年,也恍如昨天。如果過得不開心,只是因為習慣了或者因為固執而不肯分開,那麼,來日歲月,只會覺得更難熬。

下一次,當你說時間太長的時候,不妨想清楚,跟你的一生相比,那是太長還是太短?

芭碼比人長久

家里的電話號碼,已經使用了一年多,但這一年來,仍然有一個男人每隔一段時間就打電話來找一個名叫賀盈的女子。電話號碼沒錯,可是,沒有這個人。每一次,他都很悵惘地掛線。他找的,是他的舊情人嗎?

不知道一個取消了的電話號碼,隔多久之後會循環再用,只覺得循環再用的時間好像愈來愈快,家里有另外一個電話號碼,常常有人打電話來問是不是xx會所。

從前,一個電話號碼取消之後,很久也不會循環再用,想找故人,撥出電話,那邊完全沒有聲音,打去查詢,說電話號碼已經取消了,你就知道,你也許永遠失去他的消息。現在,即使打通了電話,也不要高興得太快,不是故人還在,只是那個電話號碼已經轉換了主人。

有時候,好想找一個舊朋友,好想知道他現在的生活,卻害怕真的找到他,不知說什麼好。于是,唯有撥通他的電話,電話撥通了,證明他沒有搬走,他的生活應該沒有多大改變,那一刻,才悄悄地放下電話,想听到的,不是他的聲音,而是他那邊的電話被撥通的聲音。可是,現在電話撥通了,也不敢肯定他是不是還在那兒。

人海茫茫,往往當你鼓起勇氣再打電話給對方的時候,听到的已是一把陌生的聲音。比人長久的,竟是一個號碼。

不要尋找散落在地上的感覺

女人在電台公開尋找一個男人,他沒有失蹤,她想尋回的,是他對她的感覺。

男人一直對她很好,他不止一次向她表白,每一次,她都沒有給他一個明確的答覆。她不是不喜歡他,但是她想考慮得詳細一點,當她終于考慮清楚,決定和他開始,他卻不再向她表白了。他仍然會和她見面,但是,他沒有再提起,也沒有再深情地吐露他對她的愛慕。她總不成提醒他說︰

「你不久之前向我表白過,我現在考慮清楚了——」

總要他再一次表白,她才能夠放下矜持。

這個晚上,她公開尋找他,如果他听到的話,請他找她。

我想,他是不會再向她表白的了。

那段男人多次表白和女人不停考慮的歲月,就像兩個人在一條曲折的小路上散步。

沿途鳥語花香,風光明媚,只有他們兩個人。男人和女人並肩走著,男人好想拖著女人的手,卻害怕被拒絕,女人不知道男人會不會拖著她的手,所以,她裝出一副很冷傲的樣子。男人很想告訴女人他很喜歡她,女人在等待男人開口,然而,她又害怕他會開口,因為她還沒有心理準備,她覺得還不是適當時候。

這條路就這樣走完了,女人以為一切還沒有開始,男人卻知道已經完了,從今以後,他不會再向她表白,因為,最好的時機已經過去。

在最有感覺的時候,她沒有停下腳步,那麼,也不必在一起走完那段路之後,回頭去尋找那些散落在地上的感覺,路已經走完。

不可挽回的舊夢

有些人比較幸運,年幼時沒有機會學鋼琴和芭蕾舞,長大了,自己賺到錢,還可以去學。雖然是老師手上最老的學生,但是舊夢能夠兌現,畢竟無憾。

以前夢想開跑車,等到四十歲才可以擁有自己的跑車。以前渴望坐豪華郵輪環游世界,等到五十歲才可以實現,雖然是晚了一點,畢竟能夠圓夢。

物質的舊夢容易兌現,人生的舊夢卻是不可挽回的。

譬如,你希望你是父母最疼愛的孩子。你但願你和哥哥和妹妹的緣份深一點。你但願在父親生前能夠勇敢地表達你對他的愛。

你並不想當醫生,你寧願當一個小提琴家,但是你不可能放棄現在擁有的一切。

你並不想做一個商人,你渴望當一個畫家,但是你的家人需要你照顧。

如果可以,你希望對你的初戀情人好一點,你以前對她太差勁了。

你曾經有一個很要好的朋友,他改變了你的生命,後來,很多事情也改變了,以致你們的感情也改變了,從此不相往還。如果可以,你想挽回這一段友誼,再和他一起浪擲時光。

你曾經有一段刻骨銘心的愛情,但你沒有與他廝守終生,這個舊夢永遠無法重溫。

每個人都有不可挽回的舊夢,重尋舊夢的代價往往是我們付不起的,當你付得起,又無法重溫。

小車厘子的「懷念」

一位署名「小車厘子」的中五畢業生說,今年農歷年假期前,老師給了他兩個作文題目,分別是︰「中五畢業有感」和「懷念」。

小車厘子對中五畢業沒什麼感受,只是害怕會考,所以,她選擇了「懷念」這個題目,問題是她找不到有什麼東西來懷念。

她問我,懷念什麼東西會比較特別和容易令人感動。

背念一般人通常不會懷念的東西,那就比較特別。懷念一般人也懷念的東西。那就比較容易令人感動。听來好笑,事實就是這樣。

背念父親的背影、母親摺的紙船、逝去的兒子等等,但凡和親情有關的回憶,只要寫得好,都比較容易令人感動。親情是千古不變,感人至深的題材,如果你的親情不感人,那沒關系,你可以創作一段感人肺腑的親情,那個人可以是你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甚至是一個與你有特別感情的舅父。

萬一實在找不到一個人來懷念,那就懷念一頭寵物吧,它可以是逝去的貓兒或狗兒。

你連寵物也沒有?那麼,不如懷念成長里一些難忘的片段。譬如童年的趣事、一個對你影響至深的老師、一次旅行,其至是一件玩具。你也可以細微到只懷念一個擁抱、一個眼神、一句說話,但那不容易寫得好。

你的成長過程中沒有什麼值得你懷念的片段?那就杜撰一些出來吧。題目只有兩個,要寫得好,只能逼自己愛上你所選擇的題目,你一定有一些東西值得懷念的,正如我們常常以為自己一定有些地方讓人懷念。

必憶的凶手

如果我曾經跟我喜歡的人去過一間很羅曼蒂克的餐廳,並且在那里有過美麗的回憶,我大概不會再跟別人去那個地方。

必憶是要好好保護的,那才顯得它的神聖。

地方還是那個地方,風景還是那樣的風景,那支樂隊還是唱著那幾首歌,食物也都是那幾款,但是最重要的分別是你跟什麼人去。

那一夜,你跟你最喜歡的人去,你還記得他穿什麼衣服,吃哪幾道菜,說過哪幾句話,這一切一切,跟那地方深深印在你的回憶里。如果有一天,你們分手了。你獨個兒重臨舊地,也會記憶這一切。那份記憶是純粹的,你只跟他來過這里,你不會在此時此地想起其他人。

必憶簡單就是美,你跟你最喜歡的人去過那間餐廳,那為什麼還要跟普通朋友去呢?跟不相干的人坐在那里,只會破壞你神聖的回憶。因為有了其他人,有了其他人的微笑和哭泣,那個地方不再是你和他的。

凶手作案之後,會破壞作案現場,你親自破壞回憶的現場,你就是神聖回憶的凶手。